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風雨半支蓮 | 上頁 下頁
五七


  【第十四章 再生】

  生活像萬花筒,
  永遠不會重複,永遠變化無窮。

  我從小就喜歡眯著一隻眼睛看萬花筒,小小紙筒底部的那些五顏六色的小碎玻璃片,在六條隔片中、隨著手的轉動,變化著永遠不同的圖案花樣,我非常驚異和佩服創造這玩具的聰明人。生活的河流,如萬花筒一樣,每一個浪花、每一條波紋也都是瞬息萬千。自1955年「反胡風」運動開始,陰雲一直覆蓋著我,那些逝去的浪花和波紋不論它是什麼花樣,都是低沉嗚咽地流過。在我已經絕望的時刻,忽然太陽出來了,生活的河流上又飄起粼光閃爍著波紋和浪花。

  一、撥亂反正

  「遭冤獄,受迫害,無損於一個人的名望,你不能使真理和正直受到任何損傷;要給別人臉上抹黑,不是件好玩的勾當,一不小心,害人者會弄得滿身肮髒」(英國作家笛福)

  『四人幫』的倒臺正是這樣的下場。

  黨中央大舉撥亂反正。首先給所謂的「走資派」平反,把他們從牛棚裡解放出來,恢復了許多幹部的職務。1978年春夏之間在胡耀邦的大力推動和主持下,右派問題得以重新審訂,認為絕大部分右派屬￿錯劃,應予以改正。從此我也翻了身,回歸人民中來。

  1977年傳出了右派改正的消息。1979年春節前,劇團人事科科長戴泊到我家,恰好我出門了,他留張紙條給我:「鐘鴻:好消息!上午我接到市委宣傳部一個同志來電話,說你的問題解決了!並說盡可能節前告訴你,讓你全家高興。還說讓你節後到市委去辦手續。戴1979,1,27」

  母親在老戴的紙條上加了句:「恭喜恭喜祝賀工作勝利和一切都好!母」父親得信息,也立即回信:「親愛的江靜女兒:接閱來信,喜得老淚橫流,20年的冤氣冤案解決了,人生的遭遇多可怕啊!今天又是多麼可喜啊!全家都為你狂喜,順此祝你母和你愉快健康。以後一些情況盼繼續告我。父29晚」

  而我自己更激動得填了幾首詞。

  十六字令

  歸,手扶黨旗淚水飛,青絲雪,重舉幸福杯。

  歸,聞訊全家展笑眉,白髮父,狂喜淚雙垂。

  歸,難耐胸中響迅雷,心如火,四化戰鼓催。

  人月圓

  手持蕭管拂塵土,一曲怨全拋,今年此夜,愁眉盡
  展,紅蠟高燒。

  冰河解凍,風和夜暖,月色妖嬈,華燈爭豔,千門笑
  語,萬戶吹簫。

  春節後,我去市委,大門外人行道邊的絲絨花樹是當年我們在等待處理時栽種的。那時,我一邊拔除樹旁的雜草,一邊開玩笑地說:「毒草也可以作肥料。」如今樹大葉茂,看來我們這些當年被當作毒草的人,確實起了肥料作用。市委宣傳部人員已更換數班,此時的支部負責人讓我寫個思想總結。當然還不能寫打成右派是錯誤的,而是要求寫這些年思想改造的成果。又過了一個多月,原單位給了改正書,原文如下:「關於改正鐘鴻右派分子的決定鐘鴻,女,四十八歲,家庭出身:職員,一九四九年參加工作,一九四八年入黨,行政十八級,現在北京市京劇團任編劇。原市委宣傳部於一九五八年六月,定鐘鴻為右派分子,開除黨籍。根據中共中央(1978)55號文件精神,我們做了複查,鐘鴻同志定為右派的六條,構不成右派言論。經研究,予以改正,恢復黨籍。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問發通知書的人:「那檔案銷毀嗎?」答曰:「存檔市委!」。

  欣喜之中一串問號鑽進腦海,不理解的問題產生了:「走資派「的檔案銷毀,還補發工資,為什麼對錯劃右派的改正就不一樣呢?我雖然當時被劃為第六類,未降級,工資未減少,但其他被降級或完全剝奪工資的為什麼一個不補?給我的結論標題是:「關於改正鐘鴻右派分子的決定」為什麼還將「右派分子」四字作為我名子的屬性?應該是「關於改正鐘鴻同志被錯劃右派分子的決定」,把通知拿回家後,我自己按我的提法重新寫了一條紙,覆蓋在原來的標題上,保留下來作為記念。

  滿妹《回憶父親胡耀邦》中說:〖「父親到中組部不久,就指定專人負責右派的改正工作,接著組織了中央統戰部、國家公安部牽頭,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和國家民政部參加的五部門摘帽辦公室,父親主張對右派問題公開改正,大力推進清查工作。」

  「五部門在山東煙臺第一次聯合召開了會議。父親委託楊士傑(中組部副部長)參加,囑咐要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錯多少,改正多少。果然會上產生了不同意見。分歧集中在三個方面:1、右派分子改正的範圍有多大;2、對改正的右派怎樣安置;3、如果幾十萬右派都改正過來,會不會亂了套。

  「對於這些問題,一部分同志提出,只對個別確實搞錯了的、改造確實好的人才可以改正;對改正的人只能就地安置,單純解決生活問題。楊士傑等大多數人則主張,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錯多少改正多少;對改正的人量才使用,全面妥善安置,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發揮他們被壓制多年的聰明才智,為國家四化做貢獻。父親表示完全贊成楊士傑等同志的意見。

  「經中央批准同年9月,五部門在京再次開會,擬定了《貫徹中央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決定的實施方案》,中央於1978年9月17日批轉下發了這個方案。文件規定:『凡不應劃右派而被錯劃了的,應實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經批准改正的人,恢復政治名譽,由改正單位負責分配適當工作,恢復原來的工資待遇』;『原是共產黨員,沒有發現新的重大問題的人,應恢復黨籍;原是共青團員的,應予撤消開除團籍的處分。』」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