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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九


  第二節 國務院常務副總理

  早在1952年夏,中共中央為加強統一集中領導,就決定逐步縮小各大行政區,並集中一部分負責幹部到中央工作。當時陳毅在給毛主席的信中表示完全擁護中央這一決定,並提出:「我想仍留南京做部隊工作並就近協助華東和上海。在將來必要時調我到北京工作我亦願意。」

  現在這樣的時機成熟了。中共中央已經有了內定。1954年9月3日,陳毅作為上海市選出的人民代表到北京出席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9月27日,人代大會隆重選出了國家主席,產生了國務院總理。陳毅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又根據中央政治局的決定,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9月29日,由周恩來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委員會,研究總理和幾位副總理的分工,會上作出決議,陳毅為國務院常務副總理。(華東局於10月19日致電中央,建議仍由陳毅兼任上海市長。中央10月28日複電同意。)陳毅後來在1958年4月17日全國外事工作會議上說:「我調到中央就是準備做外交工作的。」但是,外交戰線和外事口任務繁重,情況複雜,不是一下子能擔起來的。於是陳毅一面「見習」外交工作:出訪外國、出席國際會議、接待外賓、參加外交部黨組會議……一面就擔當起常務副總理的責任。在10月31日的國務院常委會上,還確定兼管科學院、政法、文化,也參加國防。常務副總理以「常務」為專業,協助周恩來總理處理國務院的日常公務,已經夠忙了,還要分工兼管幾個專務,真是百事叢集。後來又兼管國務院「八辦」的工作,還得和資本主義工商業家打交道,抓公私合營的複雜工作。

  好在陳毅鬥志旺盛,精力充沛,頭腦靈活,所以即使是對他不大熟悉的工作,也能及時地作出正確的處理。

  1954年10月28日他訪問東德回來,一方面親自參加撰寫整理《關於德國問題的材料》、《出國見聞》等出國考察報告;一方面就投入國務院的工作。其中突出的一件事就是第三次全國民政會議於11月22日在北京召開。

  此時,劉少奇、周恩來等党和國家領導人聯袂去廣州休假,陳毅是國務院分管政法的,內務部長當然在會前要把準備好的會議文件送給他審閱,這就使他遇上麻煩了。

  內務部負責人彙報:這次會議以討論政權建設為中心。主要是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公佈了憲法後,如何貫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有待在會上統一認識。因為雖然有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了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有了這樣的權力機關,執行機關,許多地方的黨委和政府常常不注意發揮其民主議政和執政的作用,甚至會議也不按時召開;重要工作,常由黨委(或政府)召開三級幹部會或一攬子會去佈置、討論和貫徹。有些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就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還有,農業生產合作社紛紛建立以後,和鄉政權的關係弄不清楚,對鄉政權運用不夠好。有的人誤認為「互助合作發展了,鄉政權就失去作用」;甚至發生過農業生產合作社侵佔鄉政府的房子,取下鄉政府的牌子,把鄉政府房子改為托兒所等情況。民政部門的任務,過去常偏重於優撫、救災和社會救濟的工作,對於事關人民民主的政權建設倒不夠重視。

  所以,這次會議,內務部提出的《1954年民政工作總結和1955年工作任務》的主要文件和閉幕詞稿子中,都強調了「民主建政」,以抓政權建設為民政部門的主要任務。內務部負責人說明,中共中央的政法領導小組也是這樣指示的。

  ①陳毅:《在第三次全國民政會議上的發言》,1954年12月26日。

  陳毅一貫重視民主,1929年他在《關於朱毛紅軍的黨務概況報告》中寫到「群眾割據」,就寫下了「群眾……自行管理區域的大小事件」,而反對群眾「成了紅軍的老百姓」。對於政府工作、群眾工作中採用軍隊的一套工作方式,他也是有感受的。內務部提出來的問題又確是存在的,因而,陳毅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同意了會議的方針和文件。遺憾的是中央主要負責人都不在京,無法請示報告。會議開到兩周的時候,內務部作了會議情況報告。

  陳毅對會議情況表示認可。但過後一想,對於「民主建政」的提法和會上爭論的一些問題發生了懷疑。因為中央從來說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沒有提出過「民主建政」。而且按內務部文件的傾向,民主建政就該民政部門來管,民政部門主要的工作就是搞政權建設了,政府的一個部門來管政權建設這樣的大事,妥當嗎?

  陳毅覺察到有問題,立刻向董必武、彭真等「老政法」請教,得到的回答是在全國第一、第二次民政會議上這些問題就有爭論。據說有的幹部還主張內務部有權召集省主席、縣長會議,要管縣長的委派等等。陳毅越加感到問題不簡單。

  問題提出來了。要解決卻頗費思量。內務部長期管民政工作,再加有党的政法領導小組的指導,自己剛剛走馬上任,就能比別人高明?會期過半,臨時改變會議指導方針和議程必然造成思想混亂,又怎麼解決?特別是怎樣才是正確的指導思想,一定要明確解決。陳毅出席會議,和與會代表們交換意見,心裡漸漸地有點數了。

  這時正好毛澤東、周恩來休假結束,回到北京。陳毅在12月17日向周恩來彙報了這次民政會議的情況和自己的想法,得到了明確的支持。周恩來指示:「民主建政」的口號是不正確的,內務部應主要管優撫救濟工作。要把問題擺開,徹底搞清楚。

  陳毅又向毛澤東彙報,毛澤東說得更透徹了。毛澤東說:憲法公佈以後,內務部還想要管建政;救災、優撫那麼重要的工作不去管,很不好,這個問題要講清楚。「民主建政」是資產階級的口號。政府是權力機關(按:指人民代表大會)的兒子,它憑什麼去建政呢?中央有些部門搞了好幾年,究竟該管些什麼事他自己也不清楚,糊裡糊塗的。現在你搞這個工作,我要告訴你這一點。

  毛澤東的批評很尖銳。陳毅在1955年3月3日國務院第6次會議上回憶這段對話時說:「這個指示首先對我是當頭一棒:我到國務院來是副總理,我也要考慮到底幹什麼。我聽了這個指示也搞得很緊張,對我有很大啟示。」

  無情的現實是:第三次全國民政會議已告結束,各地代表要打道回府了。

  一個大膽的、沒有先例的決定作出了:代表們暫不離京,會議重開。

  陳毅立即召集部長、副部長以及其他有關的領導幹部們做工作,開座談會。根據毛主席、周總理的指示反復作了說明。接著又分別召集各地代表連續開小型座談會。一連幾天,內務部和各地代表們圍繞民政部門的任務反復討論,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澄清了混亂思想,重新商定了1955年的工作方針。

  1954年12月26日,陳毅在第三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發言,對這一場爭論作了總結。

  最重要的問題是政權建設是誰的事。陳毅在發言中說:「大家要知道政權建設工作從根本上說,這是全國人民在黨中央和各級黨委領導下來進行的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事,是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事;這樣的事決非民政系統所能包辦得了的,而且根本就不應該由它來領導辦理。」民政部門在政權建設方面是要做工作的,那只是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瞭解情況,研究問題,提出建議;而應把優撫、救災、社會救濟等事關億萬人民利益的工作作為自己的主要任務。

  陳毅還從理論上對「民主建政」的口號進行批判,資產階級的政權理論只提民主,不提專政,是為了用「民主」來掩蓋其資產階級專政的實質;我們是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對少數反動分子的專政,是正義的,是人民民主專政。「因此我們主張取消『民主建政』的錯誤口號,回到『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正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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