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傳記·回憶錄 > 滄桑九十年 | 上頁 下頁 |
九四 |
|
中國的外交官一切用費都是公家提供的,實行的是供給制。大使館辦公樓,大使官邸、其他外交官的食宿都是由政府供給。除大使有專車、專用司機外,其他所有對外用車都由辦公室管理、分配,對外請客、宴會、招待會、送禮也都是公家提供。比如招待會、宴會,因為是公家供給,就比那些由自己花錢辦的豐富得多。因此浪費也很大。我去越南時,中國專家援越人員已撤走,他們留下的招待品放在使館倉庫裡。一次我去檢查,發現光茅臺酒竟尚有幾百瓶,其中有不少已只剩下半瓶。我還發現,使館內有許多人把館內公家用的東西私自往國內自己家裡運,這個作風很不好,後來也逐漸在糾正。 6.我對外交工作的總體感受 §睦鄰外交不可低估 我在上面所敘述的我的外交生涯與經歷,僅僅是我個人所接觸與處理的對外事務的回憶,但這些對於新中國的外交鬥爭來說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雖然它所牽涉的到問題的確是屬新中國睦鄰外交,爭取周圍國家友好相處的國際環境以利於國家建設的重要部分。但是與當時新中國外交的重大問題,比如對美、對蘇關係問題比起來只能處於次要地位。我們也絕不能小看這些爭取鄰國及亞非國家友好關係的作用,因為它不僅是新中國外交的基本政策的一個方面,也是表現新中國外交政策與外交風格的重要一面。也就是說是新中國外交的一面旗幟,顯示它不同於舊中國而且不同於當代世界各國外交的一面鮮明旗幟,而這面旗幟確實是為許多國家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所稱讚及需要。我做了中國外交工作中一部分具體工作,我不低估它。 §周恩來:中國外交的典範 我們的外交工作,在周恩來總理親自領導下,創造了新中國外交的幾件突出的成就,堪稱中國外交的「第一」。 他不愧為我國外交官的楷模。 首先,在1953年12月,周恩來總理在接見中印兩國政府代表團開始中印關係談判時,他說:中國與印度的關係應該在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基礎上進行。這五項原則立即得到印度的贊同,並且寫在中印協定中為兩國政府批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今天已成為世界各國公認的原則,而它的產生是在中印談判時由中國提出的。 第二,在廢除各國在華特權、取消不平等條約問題上,新中國用和平談判取消舊約另訂新約的方式,同印度(取消英印政府在西藏的特權)和尼泊爾(廢除19世紀的藏尼不平等條約)談判成功,簽訂了新的平等的中印中尼協定。這也是新中國外交第一個成就。因為那時西方帝國主義國家多不承認新中國,後來又參加了朝鮮戰爭,他們在中國的特權及舊中國同他們簽訂的條約自然就廢除了。只有同鄰國印度、尼泊爾才是用和平談判的外交方式解決的。 第三,關於同鄰國邊界問題的解決,這是新中國外交方面一件大事。由於過去帝國主義的侵略,在中國邊疆上奪取了不少領土,同時也留下了許多邊界糾紛。同鄰國邊界問題不解決會引起不少問題,影響到國家的安寧與建設。然而解決邊界問題牽涉到國家領土與民族感情問題,處理不好往往引起兩國間敵對甚至戰爭。周恩來總理經過了周密的調查研究,考慮到國際形勢與新中國對周邊新興國家的關係,提出和平協商,公平合理、互諒互讓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和平友好的解決了除當時蘇聯、印度外所有一切鄰國的邊界問題。在這些原則中,互諒互讓是新中國第一次提出的,也是第一次按此原則解決邊界問題的。這不只在新中國外交上是又一個第一,在世界外交歷史上也是少有的。 第四,新中國外交在周恩來總理領導下有一個很好的傳統,就是在討論關係到國家外交上的重大問題時,他總是要召集不只與該問題有關的外交部負責人員,而且也召集與該問題不直接有關但屬外交部司局級幹部參加。外交部處理外國事務,不同地區由不同的司管理,而在重大問題特別關係到國家外交重大關係問題上,他都是要讓各個司負責人有所瞭解和理解國家的政策。那時,外交部每週有一個吹風會,會上談的都是一周來國際大事及我國對策。所以,雖然我們只處理有關亞洲各國關係,對於國家各個時期的重大外交問題也是知道的。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