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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明兵由東北兩面同時發起進攻:一路由四川南下取烏撒。這個區域是四川雲南貴州三省交接處,與梁王主力相呼應;一路由湖南西取普定,直搗昆明。東路軍一路順風僅用了三個多月時間,就於洪武十四年年底平定昆明,梁王兵敗自殺。昆明既下,東路軍又迅速回師與北路軍會攻烏撒,附近東川烏蒙藝部諸夷族完全降伏,昆明附近諸路政府也都以次歸順。第二年二月置貴州都指揮使司和雲南都指揮使司,樹立了軍事統治中心。著手大力改善交通狀況,開築道路,設立驛站,把川滇黔三省的交通通訊聯結起來,建立軍衛,控扼糧運。然後以大軍西向攻佔大理,經略西北和西南部諸地,招降各少數民族,分兵勘定各土司。

  分雲南為52府54縣。雲南邊外的各國政府也紛紛遣使修好,敬表臣服。明廷又設緬中緬甸和老撾八百諸宣慰司,以示慰撫。朱元璋又加封大將義子沐英為西平侯,統兵鎮守雲南。沐家世代英才,在雲南三百多年,竟與明朝國運相始終。

  納哈出是元朝世將,朱元璋當年攻取太平時,將其俘獲,後放遣北還。元亡後擁兵虎踞金山,養精蓄銳,伺機南下;和蒙古大汗的中路軍及擴廓貼木兒的西路軍,互相呼應,形成三路鉗制明軍的局面。

  在東北,除納軍以外,遼陽瀋陽開元一帶都有蒙古軍屯聚。洪武四年元遼陽守將劉益歸降,朱元璋遂建遼東指揮使司,統轄遼東軍馬,以次征服遼陽瀋陽開元等地。同時又從河北陝西各地出兵大舉深入蒙古,擊敗擴廓主力,並進攻應昌,元主遠遁漠北。到洪武八年,隨著擴廓的死去,元軍失去了一隻最強大的攻擊力量,西路軍和中路軍也日漸衰困,無力南顧,再也不敢深入內地剽掠財物了。

  朱元璋則乘機經營甘肅寧夏一帶,招撫西部各羌族回族部落,給以土司不同名義或王號,極盡分化瓦解,拉攏利用之能事。在長城以北今內蒙古內,就各個軍事要害處,建立軍事據點,逐步推進,用武力壓迫蒙古人不得不退縮漠北,不敢靠近邊塞,擾亂邊境群眾的經濟生產和安寧生活。

  至此,西北的問題算是很好地解決了,朱元璋回過頭來全力解決東北問題。

  洪武二十年春正月,朱元璋以馮勝為征虜大將軍,傅友德藍玉為左右副將軍,率軍出征納哈出。

  為了保證大軍的糧餉供應,同時也作好持久戰的準備,馮勝等將領採取穩紮穩打步步為營的戰略方針。

  大軍從長城松亭關開出,築大寧寬河會州富峪等四城,儲備大量軍需糧餉供給前方;同時留下相當軍力屯守,嚴防糧草被劫。然後以主力部隊東向由北面包抄納哈出。老納勢窮力竭,孤軍無援,只好投降。遼東全境遂告平定。

  遼東既定,大明的江山一統算是真正完成了。和前朝一樣,大明帝國擁有許多屬國和藩國,可以說是傲視群雄,獨步天下了。洪武廿五年,東面的高麗發生政變,大將李成柱推翻了親元王朝,自立為王,改國號為朝鮮,並宣誓永世效忠大明王朝。藩國東南有琉球國,西南有安南鎮臘占城暹邏及南洋群島的諸島國,內地和邊疆則有許多部族和土司接受封贈,聽從王朝節制。

  按照舊制,藩屬國必須在接受帝國新政權的印授冊誥的同時繳還先朝的印授冊誥,尊奉帝國大統正朔,然後遣使稱臣入貢,永做藩臣,萬世通好。帝國承擔藩國遭受危險時的保護義務,對其內政則從不干涉,任其自立。帝國政府特設立三個市舶司管理沿海三個通商口岸:寧波市舶司指定為日本通商口岸,泉州通琉球,廣州通暹羅南洋諸國。

  朱元璋吸取元朝屢屢興兵海外,而得不償失的教訓,確立了致力於大陸經濟發展,子子孫孫不要海外擴張的政策。他在《皇明祖訓》中鄭重告誡兒孫們:四方諸夷皆險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吾恐後世中國子孫侍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殺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與中國邊境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綜觀歷朝歷代,中國政府的對外政策總是奉行一種保土安民,努力防禦而非積極進取的和平政策,這是一種黃色文明的鮮明特徵。這一方面固然是幾千年崇尚「溫良恭儉讓」的儒家傳統文化強烈影響的結果,不可否認也是一種妄自尊大、自我陶醉的優勢心理體現,同時也同人們對海洋的經濟利用價值認識膚淺密切相關。幾千年來,我們的民族總是在「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的自我感覺中陶醉,逐漸失去了獨步世界的銳氣,不斷喪失了自己的海洋權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民族的悲哀。

  對於南方少數民族地區和地方土司,朱元璋則恩威並施。

  一是不吝封賜。對於土司酋長封以官位。允許其有一定的轄地和土民,利用他們傾心內向,維持地方秩序,發展生產,征繳賦稅。土司衙門有宣撫司宣慰司招討司等,封官可以世襲。

  二是實現「改土歸流」。「土」即「土官」,指當地部族酋長,土司長官:「流」即「流官」,指由朝廷派任的一定任期的非世襲的地方官。實際上也就是用流官監視土官,將其政治經濟行為盡力納入朝廷規範。對於極邊遠的地區,朝廷採取放任自流的愚民政策,只要土司肯聽話,軍政大事全憑其定奪。在內地則取積極的同化政策,如派流官協同治理,開設官路驛道,選拔土族子弟到國子監讀書,如此潛移默化,逐步將其改建為朝廷直接治理的州縣。

  治理西北羌族等少數民族也有兩種辦法:一是用其酋長為衛所長官,世代承襲;一種因其土俗,建設寺院並賜與蕃僧封號,利用宗教來統治邊民。羌族力量分化,兵力分散,西邊的國防就可高枕無憂了。現在的西藏和西康當時都是喇嘛教中心,僧侶兼管政事,明廷仍襲元制,封其長老為國師法王,令其撫安蕃民,定期朝貢。為了永圖入貢和通商利益,就得世代保持襲官和受封的權利,因此僧侶法王都表現得服服貼貼,尊奉朝廷。明朝三百年,西部羌族大體平靜,沒有發生什麼大的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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