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居正大傳 | 上頁 下頁
一〇一


  「此呂把曖昧之言陷人大罪,」時行說,「誠恐此後讒言大至,非清明之朝所宜有。」

  經過幾度的爭持,此呂、啟愚同時去職。這一次奏疏中此呂甚至攻擊敬修、嗣修、懋修三人應鄉試、會試時的考官,認為阿附居正,又說禮部侍郎何雒文代嗣修、懋修撰殿試策,幸虧時行說:「考官只據文藝,不知姓名,不宜以此為罪,」考官免罪,但是雒文還是解職。

  不久以後,禦史羊可立追論居正構陷遼庶人憲㸅。十七年以前的事了,現在重新提起。憲㸅次妃王氏上疏鳴冤,疏中又說:「庶人金寶萬計,盡入居正府矣。」金寶打動神宗的心坎,萬曆十二年四月詔令查抄居正家產,司禮太監張誠,刑部右侍郎邱橓,及錦衣衛、給事中等奉命前往。左都禦史趙錦上疏,言「世宗籍嚴嵩家,禍延江西諸府,居正私藏未必逮嚴氏,若加搜索,恐遺害三楚,十倍江西民。且居正誠擅權,非有異志,其翼戴沖聖,夙夜勤勞,四外迭謐,功亦有不容泯者。今其官、蔭、贈諡、及諸子官職,並從領革,已足示懲,乞特哀矜,稍寬其罰。」吏部尚書楊巍疏稱「居正為顧命輔臣,侍皇上十年,任勞任怨,一念狗馬微忠,或亦有之。今……上幹陰陽之氣,下傷臣庶之心,職等身為大臣,受恩深重,惟願皇上存天地之心,為堯舜之主,使四海臣民,仰頌聖德,則雷霆之威,雨露之仁,並行而不停矣。此非獨職等之心,乃在朝諸臣之心,天下臣民之心也。」一切的言論,神宗照例不聽。

  刑部侍郎邱橓這一行人從北京出發了。出發以後,邱橓接到在朝幾位大臣底書牘。內閣大學士申時行說:「聖德好生,門下必能曲體,不使覆盆有不照之冤,比屋有不辜之累也。冀始終留神,以仰承聖德,俯慰人心。」許國已入內閣了,也說「願推罪人不孥之義,以成聖主好生之仁,且無令後世議今日輕人而重貨也。上累聖德,中虧國體,下失人心,奉旨行事者亦何所辭其責。」最沉痛的是左諭德於慎行底一書,洋洋千言,是傳誦一時的文字。他說:

  江陵殫精畢智,勤勞于國家,陰禍機深,結怨於上下。當其柄政,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也。且江陵平生,以法繩天下,而間結以恩,此其所入有限矣。彼以蓋世之功自豪,固不甘為汙鄙,而以傳世之業期其子,又不使濫有交遊,其所入又有限矣。若欲根究株連,稱塞上命,恐全楚公私,重受其困。又江陵太夫人在堂,八十老母,累然諸子皆書生,不涉世事,籍沒之後,必至落魄流離,可為酸楚。望于事寧罪定,疏請於上,乞以聚廬之居,恤以立錐之地,使生者不致為欒、郤之族,死者不致為若敖之鬼,亦上帷蓋之仁也。

  但是一切的話,邱橓都付之不理。

  這一次查抄底動機,當然還是出自神宗。居正當國十年,效忠國家,但是展正所攬駐大權,是神宗的大權。居正當權是神宗的失位,效忠國家便是蔑視皇上。這是最顯然的邏輯。所以居正當國十年之中:居正和神宗,站在對立的地位,縱使雙方在當時未必意識到,這是一件無可否認的事實。居正死了,神宗開始嘗到復仇的滋味。居正的法制推翻了,官蔭、贈諡削除了,甚至連諸子的官職都褫革了。張先生、張太嶽、張文忠公這一類的名稱都擱起,只是一個平常的張居正。復仇的要求應當感到滿足。但是感到滿足的只是神宗底一個方面。

  神宗是高傲,但是同時也是貪婪。一個小農底外孫,禁不住金銀財寶底誘惑。是憲㸅次妃王氏底聰明呢,還是受到什麼暗示?「金寶萬計,盡入張府」兩句,鑄定張宅抄家的命運。明朝底法律,抄家只有三條:(一)謀反,(二)叛逆,及(三)奸黨。(見《明史》卷一九三《翟鑾傳》)居正的罪狀屬￿哪一條呢?不管他,查抄底詔令下來了。許國說:「無令後世議今日輕人而重貨;」這才是一針見血之言。

  邱橓未到江陵以前,荊州府、江陵縣親自到張宅封門,張宅子女躲到空屋裡,不敢出來。沒有食物,不要緊,他們只是不敢出來!直到五月初五,邱橓到了,打開宅門,餓死的已經十餘口。搜檢、拷問,應有的盡有了。居正兄弟和諸子底私藏,都按出來,一共得到黃金萬餘兩,白銀十余萬兩。這是很大的數量,但是問官們還不滿意,他們重行拷問,要張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萬銀兩,於是又牽上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在拷問的當中,敬修自殺;懋修投井不死,不食又不死,僥倖保存一條性命。敬修臨死的血書,是這次慘案中一件沉痛的文獻,錄於次:

  嗚呼,天道無知,似失好生之德,人心難測,罔恤盡瘁之忠。歎解網之無人,嗟縲絏之非罪,雖陳百喙,究莫釋夫譏讒,惟誓一死,以申鳴其冤鬱。竊先公以甘盤舊眷,簡在密勿,其十年輔理之功,唯期奠天下于磐石,既不求譽,亦不恤毀,致有今日之禍;而敬修以長嗣,罹茲閔凶,何敢愛身命而寂無一言也。憶自四月二十一日聞報,二十二日即移居舊宅,男女驚駭之狀,慘不忍言。至五月初五日,邱侍郎到府;初七日提敬修面審,其當事噂遝之形,與吏卒咆哮之景,皆生平所未經受者,而況體關三木,首戴幪巾乎!在敬修固不足惜,獨是屈坐先公以二百萬銀數,不知先公自曆官以來,清介之聲,傳播海內,不惟變產竭資不能完,即粉身碎骨亦難充者!且又要誣扳曾確庵(省吾)寄銀十五萬,王少方(篆)寄銀十萬,傅大川(作舟)寄銀五萬,雲「從則已,不從則奉天命行事!」恐嚇之言,令人膽落。嗟此三家,素皆怨府,患由張門及之,而又以數十萬為寄,何其愚也!吾意三家縱貪,不能有此積,亦不能完結此事,吾後日何面目見之,且以敬修為何如人品也。今又以母、子、叔、侄,恐團聚一處,有串通之弊,於初十日,又出牌,追令隔別,不許相聚接語。可憐身名灰滅,骨肉星散,且慮會審之時,羅織鍛煉,皆不可測,人非木石,豈能堪此!今幽囚倉室,風雨蕭條,青草鳴蛙,實助餘之悲悼耳。故告之天地神明,決一瞑而萬世不愧。暖乎,人孰不貪生畏死,而敬修遭時如此,度後日決無生路!曠而觀之,孔之聖也而死,回之賢也而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者,予於此時,審之熟矣。他如先公在朝有履滿之嫌,去位有憂國之慮,惟思顧命之重,以身殉國,不能先幾遠害,以至於斯,而其功罪,與今日遼藩誣奏事,自有天下後世公論,在敬修不必辯。獨其虛坐本家之銀,與三家之寄,皆非一時可了之案,則何敢欺天罔人,以為脫禍求生之計。不得已而托之片楮,齧指以明剖心!此帖送各位當道一目,勿謂敬修為匹夫小節,而甘為溝瀆之行也。祖宗祭祀,與祖母、老母饘粥,有諸弟在,足以承奉,吾死可決矣。而吾母素受辛苦,吾妻素亦賢淑,次室尚是稚子,俱有烈婦風,聞予之死,料不能自保。尤可痛者,吾有六歲孤兒,焭焭在抱,知亦不能存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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