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居正大傳 | 上頁 下頁
六九


  中行上疏的第二天,居正另外一個門生,隆慶五年進士,現任翰林院檢討趙用賢上疏:

  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於一日,臣又竊怪居正之勳望積以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制,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睽阻絕於十有九年者,得區區稍伸其痛於臨穴憑棺之一痛也。國家設台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事之日淆也。

  用賢上疏的第二天,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聯名上疏了。中行、用賢上疏請令居正奔喪歸葬,事畢回朝;艾穆、思孝則請令居正回籍守制。他們說:

  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例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親,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于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北京禦史、給事中請留居正的奏疏來了,南京禦史、給事中請留的奏疏來了,南京尚書潘晟也上疏請留了,偏偏居正底門生和刑部兩個屬官上疏請令奔喪,甚至請令守制。這是為的什麼?是反動的勢力,還是另外有什麼陰謀?居正正在痛恨和憤慨。外邊的風聲愈來愈緊張了。從嚴嵩時代起,凡是攻擊輔臣的,常得廷杖的處分,高拱時代不是也準備廷杖言官嗎?一切都在人們底記憶中。居正在七七以內,本來沒有入閣辦事,他在出處方面,原有周旋的餘地,神宗要留居正,便不能不給居正滿意。杖、杖、杖,惟有廷杖才是滿足居正的辦法。然而廷杖是怎樣一種處分呢?受刑未畢,隨即死在廷中的故事,大家也還記得。血腥又蕩漾起來。

  禮部尚書馬自強晉謁居正,居正匍匐在孝幃裡面。自強極力為中行等解釋,他說這一群少年人,固然是年少氣盛,冒昧無知,但是他們只是為的國家,並不是有意攻擊首輔;他說皇上盛怒之下,惟有居正上疏,為他們營救,才可免去一場大禍。自強真有些黯然了。

  「居喪之中,管不了外面的事,請馬尚書原諒罷,」居正匍匐著回答。

  翰林院的官員們一齊上疏救援了。侍講趙志皋、張位、於慎行、張一桂、田一俊、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都具名,但是這一次上疏,只是石沈大海,一點影響也沒有。眼看吳中行等四個都要受刑了。他們焦急的了不得。新科狀元沈懋學想起居正底兒子嗣修,他寫信給嗣修,請他和居正說情,一連去了三封信,但是嗣修不敢向居正說。懋學惶急了,他知道李幼滋和居正接近,幼滋不是提倡講學的嗎?和他談一些綱常之道,一定可以生效,因此懋學又去信了。幼滋底答覆只是這幾句:「若所言,宋人腐語,趙氏所以不競也。張公不奔喪,與揖讓、征誅,並得聖賢中道,豎儒安足知之!」居正最初請求守制,現在簡直是有意不奔喪,從被動成為主動,甚至認為聖賢中道。幼滋這一番言論,更引起一般人底不滿。

  廷杖底執行更加迫切了。翰林院掌院學士王錫爵約齊十幾位翰林院同僚,拜訪居正。居正託辭不見,眼看又成僵局。錫爵急了,一直奔到孝闈前面,他又向居正疏解了。他為吳中行等辯護,他請居正申救。

  「聖怒太嚴重了,說不得,」居正說。

  『即是聖怒嚴重,」錫爵侃侃地說,「也是完全為的相公。」

  居正伏著叩頭道,「大眾要我去,偏是皇上不許我走,我有什麼辦法?只要有一柄刀子,讓我把自己殺了吧!」(見王世貞《首輔傳》卷七。又《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雲,居正屈膝於地,舉手索刃,作刎頸狀,曰:「爾殺我,爾殺我」。《明史稿·張居正傳》雲:居正至引刀作自剄狀,以脅之。《明史·王錫爵傳》言居正徑入不顧。今按世貞與錫爵往還甚密,言較可信,其餘則傳聞之辭也。)

  錫爵駭然地退出了。就這樣決定吳中行等受杖的命運。十月二十二日行刑。中行、用賢各杖六十,杖畢,拖出長安門,再用門板抬出北京。中行已經氣絕,幸虧中書舍人秦柱率領醫士把他救活,大腿上的腐肉割下幾十塊。用賢是一個胖子,總算受得起,但是大腿上割下來的腐肉有手掌大,後來他底妻索性把這塊肉風乾,留給子孫,作為傳家的教訓。在他們兩人逐出北京的時候,日講官右庶子許文穆送給中行一隻玉杯,上面鐫著幾行字:

  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藺生氣,追追琢琢永成器。

  用賢所得的是一隻犀角杯,上面也有幾行字:

  文羊一角,其理沈黝,不惜刻心,寧辭碎首?黃流在中,為君子壽。

  艾穆、沈思孝所受的待遇更慘了。廷杖八十以後,手足加了鐐梏,收監三日,再得到充軍的處分,艾穆遣戍涼州,思孝遣戍神電衛。艾穆、平江人,在湖南、湖北沒有分省以前,和居正算是同鄉。居正痛切地說:「從前嚴分宜(嚴嵩,分宜人)當國的時候,沒有同鄉對他攻擊,如今我比不上嚴分宜了。」他回想到門生和同鄉都向自己攻擊,真有些感慨系之。

  氣量寬宏的大臣,遇到這個局面,用不到憤激,更談不上廷杖,爭是非本來是很平常的,為什麼要流血呢?但是明朝的政局,本來不是一個心平氣和的局面,居正也不是一位氣量寬宏的大臣。他總以為這樣便可以壓抑當時的輿論,偏偏中行等四人血流滿地,氣息僅屬的形態只激起了一個志士底憤慨。這是萬曆五年新科進士,觀政刑部的鄒元標,後來嘉宗天啟年間一位有名的大臣。元標看到廷杖以後,隨即上疏:

  陛下以居正有利社稷耶?居正才雖可為,學術則偏,志雖欲為,自用太甚。其設施乖張者:如州縣入學,限以十五、六人,有司希指,更損其數,是進賢未廣也;諸道決囚,亦有定額,所司懼罰,數必取盈,是斷刑太濫也;大臣持祿苟容,小臣畏罪緘默,有今日陳言而明日獲譴者,是言路未通也,黃河氾濫為災,民有駕蒿為巢,啜水為餐者,而有司不以聞,是民隱未周也;其他用刻深之吏,沮豪傑之材,又不可枚數矣。伏讀敕諭:「朕學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盡隳。」陛下言及此,宗社無疆之福也。雖然,弼成聖學,輔翼聖志者,未可謂在廷無人也。且幸而居正丁艱,猶可挽留,脫不幸遂捐館舍,陛下之學將終不成,志將終不定耶?臣觀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後辦非常之事,」若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者:不知人惟盡此五常之道,然後謂之人;今有人于此,親生而不顧,親死而不奔,猶自號於世日,「我非常人也』,世不以為喪心,則以為禽彘,可謂之「非常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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