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吳三桂大傳 | 上頁 下頁
八三


  洪承疇經略河南時,世祖命他隨侍。輔臣處事謹慎,對承疇必恭必敬。承疇不說吃飯,他不敢先吃;承疇不說穿衣,他不敢穿。承疇走到哪,他跟到哪,寸步不離左右。遇有險阻,他必下馬,親手執承疇坐騎的轡繩;遇崗巒泥滑之處,不便行走,他必背承疇而過……他從不以御前侍衛自居,對周圍同事也待之以和氣。承疇十分感動。承疇統三路大軍平定雲南,親自題請朝廷授輔臣為右營總兵,轄雲南以東地區,駐曲靖府。承疇回京後,他便隸屬吳三桂。三桂久聞輔臣之名,很喜愛他的為人和才幹,對他有如自己的子侄,每天都念叨不絕口,凡有美食美衣、最好的器用之物,別人得不到,必賜給輔臣。同樣,輔臣事三桂,如同侍奉承疇,竭誠竭忠。

  可是,因為一件小事,卻傷了感情。有一年,輔臣奉命征雲南土司烏撒,與諸將到「馬一棍」(因待下嚴酷,一有小過,以棍棒責罰,往往一棍把人擊斃,故有「一棍」之號)營中吃飯,三桂的侄兒吳應期也在場。諸將飲了一陣酒,已有醉意。這時,開始上飯。輔臣端起一碗飯,正要張口吃,旁邊一個王總兵官發現他碗裡有一隻死蒼蠅,連喊:「飯裡有蒼蠅!飯裡有蒼蠅!」輔臣惟恐馬一棍以此事責殺廚師,便不以為然地說:「我們是親身矢石只知打仗的人,有飯吃就行了,哪有閒心去挑食?倥傯之際,死蠅我也吃過。」

  這位王總兵不解輔臣之意,就說:「您能吃死蠅,我和您打個賭:願把我的坐下騎輸給您!」

  輔臣想,話既已說出口,怎好改口?想罷,勉強把那個死蒼蠅吞進肚裡。吳應期在一旁插了進來,說:「王總兵的馬怎麼這麼好騎呢?人與兄(指輔臣)賭食死蠅,兄就吃,如與兄賭食糞便,兄也要吃糞嗎?」

  輔臣被激,吞食死蠅,心裡已老大不自在,不曾想吳應期又說了這番話,一下子火冒三丈,趁著酒興,怒駡道:「吳應期!你自恃平西王待你如子,敢當眾辱我。別人怕你王子王孫,我不怕!我敢吃王子王孫的腦髓,嚼你的心肝,挖你的眼睛!」說完,揮動鐵拳,猛擊飯桌,只聽「哢嚓」一聲,桌子四條腿當即折斷,桌上十二個磁簋、菜碟、飯碗、酒杯全部打碎。左右侍從數百人沒有一個敢上前,紛紛後退,吳應期看勢不好,就乘亂跑了。

  次日早,輔臣酒醒了,對昨晚的事很後悔,左右人都勸輔臣給吳應期賠個不是,說:「固山(吳應期的官職是固山額真)之言,本出無心,您怒駡的太過火,您去說明一下,事就了結了。」

  輔臣聽從了勸告,剛要出門,吳應期已飛馬來到,滾鞍下馬,拉著輔臣的手,進入營帳,俯身拜倒在地,痛切地說:「昨天因多喝了酒,出語傷害了兄長,兄怒責我是應該的,願兄寬恕,不要把怨恨記在心裡。」輔臣也下拜,扶應期起身,說:「我醉了,出口傷了您,您不怪罪我,為什麼還要自責呢!」

  兩人言歸於好,輔臣格外高興,便召集諸將,重新開筵痛飲,盡歡而散。

  此事不知被誰傳到了吳三桂的耳朵裡,又加了些惡言惡語,三桂很不高興。適巧曲靖差官前來省裡領取餉銀,辦完公事,特向三桂辭行。三桂慰勞說:「你回去替我問好各營將士,還要特別轉告你們的主帥王輔臣:前不久征烏撒時,跟吳應期酒後爭吵,都是少年兄弟,喝醉罵座,這也是常事,就是以拳頭相擊,又有何妨!打架也罷了,何必把老夫(三桂自稱)也牽扯進去?甚至說:『你是王子,我敢吃王的腦髓心肝!』這是什麼話?讓別人聽了,都會笑話我,說:『吳三桂老子平日愛惜王輔臣如珍寶,現在卻想吃他的腦髓!』這豈不令人寒心!你回去告訴王輔臣,今後不要再說這類話。」

  三桂的話,把本來已平息的事又挑起了新的矛盾。輔臣大為不滿,說:「我跟你(指三桂)都是朝廷的臣子,又不是你家人,卻受制於你,你偏向你的侄兒,視我為外人。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我怎能鬱鬱不樂地久居此地!」於是,他密派人攜帶金銀入京師,買通朝廷重臣,把他調離雲南。正好固原提督空缺,而固原系邊鎮,需一幹練將官鎮守,特點輔臣充任此職。

  朝廷任命下至昆明,三桂聽到這個消息,如失左右手,歎息說:「王輔臣這小子花錢不少,家私有多少,竟這麼胡幹?」

  王輔臣接到新任命後,便來昆明向三桂辭行。三桂待他更親密,拉著他的手,涕泣不止,說:「你到了平涼,不要忘了老夫。你家裡窮,人口多,萬里迢迢,怎麼受得了?」當即令人取出兩萬兩白銀,贈給輔臣作路費。以上見劉獻廷:【《廣陽雜記》,卷4,182~185頁。參見顧公燮:《丹午筆記》,「王輔臣」,166~167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三桂對王輔臣恩情很深,僅僅幾句話,就把他的感情給傷害了,這大概是三桂不曾料到的。其實,三桂的話並無惡意,還看不出疾言厲色之狀,倒是好意勸他不要說出格的話,免得傷了自己的尊嚴,授人以笑柄。輔臣到底是不甘居人下之人,卻以此為藉口,調離雲南,不再受制於人。

  三桂儘管對外驕橫,對自己的部下卻很謙和。據見過他的人說,三桂每「與人計事,相對如家人父子」。對方如提出詰難,他不僅不生氣,而且更喜歡,往復談論,「娓娓不倦」。他平生如非盛怒,從不疾言遽色。【《庭聞錄》,卷6,1頁。】

  三桂在雲貴拋贈巨金,廣招四方豪傑之士,凡「有才望素著者,及儀錶偉岸者,百計羅致,命投藩下,蓄為私人」。有才能的,有名望的,儀錶堂堂、氣宇不凡的,都是三桂羅致的對象,把他們置於自己的屬下,成為他的私人所有。按規定,凡新到雲貴任職的縣以上官員,照例先進謁平西王府,拜見三桂,他當面「細問家世、履歷」,察言觀色,一經發現該人有才能,或相貌出眾,立即優禮款待,備酒宴,待以上賓。然後,派人向對方說明,他已被收為王府的「私人」,並出具手續,規定隸屬關係,最後,給本人一筆相當可觀的金錢。《庭聞錄》作者劉健說,他的父親劉昆于康熙十一年由束鹿知縣提升為雲南府同知。

  十一月,他父親到雲南上任。到任第三天,按例拜見三桂。在此之前,三桂已聽人介紹這位新任同知頗有才能,品行兼優。所以,接見時,一邊問詢他的情況,一邊十分留心觀察。問過話後,三桂目不轉睛地反復打量,然後對陪同他接見的女婿胡國柱說:「科目中有此一人,大奇!」表示很滿意,命設宴款待。次日,胡國柱受三桂委託,派人對劉昆說,你應賣身投藩下,當場,來人從袖中出示「馮某投身契一紙」,上寫:立賣身婚書楚雄知府馮某,本籍浙江臨海縣人,今同母某氏,賣到平西王藩下,當日得受身價銀一萬七千兩。後署媒人胡國柱。

  劉昆看過契約,明白是怎麼回事,便說:「我投身已很久了,你還不知道嗎?」來人很愕然,驚問何時「投身」的。

  劉昆說:「乙亥年(順治十六年),廷試之日,太和殿中投身矣。」這是指他于順治十六年在北京應試,並被推選進皇宮太和殿進行「廷試」,由皇帝親自考問。他的意思是說,他已屬大清皇帝,從而婉拒賣身投藩下。【《庭聞錄》,卷4,11頁。】

  胡國柱派來的這位說客,自覺無趣,便悻悻地走了。

  三桂把物色到的雲貴的官員和有才能之士,都以契約的形式規定了他們隸屬於王府,實際上,三桂把他們都變成了自己的僕從,即主人與奴僕的關係。而「賣身者,皆師事胡國柱」。難怪劉昆說:「滇中有三好:吳三桂好為人主,士大夫好為人奴,胡國柱好為人師。」【《庭聞錄》,卷4,11頁。】

  三桂以巨金買士、養士,不時地贈給地方官大量金錢,買通他們,意在「防口」,這一切,都是為了鞏固他在雲貴的特殊地位。他對人「恭敬,虛懷延納」,因此,「將士樂為之用,民心亦翕然歸附,強藩雄鎮,鹹受其籠絡」【《四王合傳·吳三桂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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