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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


  調查清楚之後,翁同龢主持刑部堂會,就案中疑點一一列舉,明白表示:案情一日不清,決不草率複奏!

  刑部尚書桑春榮知道此案涉及大臣太多,不敢得罪人,害怕事情弄大,主張不宜節外生枝,維持原判。

  刑部侍郎翁同龢堅持己見,駁斥尚書之意見。雙方展開激烈爭議,相持不下。

  堂會最後決定,由帝師翁同龢代為起草奏摺,請浙江巡撫答覆案中所有疑竇、疏漏問題,駁令再審。

  大臣李慈銘在日記中寫道:聞主此駁者,全出翁侍郎同和力,與尚書桑春榮爭而得之。定議駁奏若侍郎者,可謂不負所職矣!

  翁同龢多次面奏慈禧太后,彙報案情,指出疑點,面承懿旨,徹查此案。

  慈禧太后傳諭刑部:批准其奏請,由刑部出面,傳諭浙江巡撫對楊案再行詳鞫。

  案情正在加緊徹查之時,慈禧太后信任翁同龢,又交給他一項新的任務:與醇親王承辦同治皇帝陵寢工程;毓慶宮行走,擔任新帝師傅。

  浙江地方官員千方百計拖延此事,辦事之時,拖泥帶水,想敷衍了事,不了了之。

  北京許多官員也牽涉其中,更不想將此案翻轉過來,也一味地推諉,竭力維持原判。

  翁同龢公務再忙,依舊關注著楊乃武案,時常到刑部視事。他的侄子翁曾桂時任刑部主稿,承辦楊案的複查事宜。

  許多時日過去了,沒有結果。

  慈禧太后也很關注此案,特地召見翁同龢,問:此案究竟如何?

  翁同龢回奏:回皇太后,此案事關逆倫,人命至重,應請飭下巡撫,將案犯、人證一體解京聽候複檢,自然水落石出!

  慈禧太后覺得奇怪,徹查此案,為何如此拖拉?她立下懿旨:將此案所有人犯、人證、承審官等等,全部帶到北京刑部,親自審問,並在北京海光寺,當眾對葛品連屍體開棺驗屍。

  一莊人犯、人證、物證帶到北京,由慈禧太后親自主審。

  開棺驗屍的結果,葛品連是因病至死,不是中毒身亡!

  這場冤案,就此大白於天下。京城、地方正直之士,無不切齒痛恨浙江巡撫楊昌濬、浙江學政胡瑞瀾,想生吃其肉!

  可是,刑部尚書桑春榮年邁而平庸,還是不想得罪這許多的封疆大員,想從輕處置。大小官員們也從自己的私利出發,不想治陳巡撫、劉知縣之罪,特別是劉知縣與大學士寶鋆是鄉榜同年!

  曾以殺安德海聞名的丁寶楨,時任四川總督,這時正在北京。他聽說此事之後,認為楊乃武風流成性,不是什麼好東西。他聽說這是冤案,已經大白于天下,在朝堂不禁大怒,認為刑部不應該對此案平反,承辦此案的地方官員沒有失職,主張維持原判。他揚言說:葛品連死了三年,毒消骨白,據此不足以定虛實!

  丁寶楨聽說刑部要追究浙江巡撫的責任,將他革職,並懲處有關官員,不禁大怒,竟然跑到刑部大堂,咆哮如雷,當面指責桑春榮尚書糊塗,威脅說:如果要翻這個鐵案,將來就沒有人敢做地方官了!

  湖南、湖北籍的在京官員,也持此議,附和維持原判。

  經丁寶楨這一驚嚇,加上許多大臣的附和,本來就膽小的刑部尚書桑春榮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這樣,結案的參革之折,一改再改,一拖再拖。

  浙江巡撫帶重金入京,四處行賄。另一刑部尚書皂保得了厚賄,公開主張不予平反。許多受賄大臣,或者是因同鄉、同誼、同年等特殊關係的大臣出面為此案開脫,一時之間,朝野上下,鬧得烏煙瘴氣。

  帝師翁同龢、夏同善等人上書慈禧太后,明確指出:刑部提審勘驗,系奉旨辦理。現在,案情既然大白,就應該據實判決。

  生性倔強的帝師夏同善,還特地與翰林院編修鐘駿聲、國子監司業汪鳴鑾等28人,聯名合詞,赴刑部為楊乃武案鳴冤。

  慈禧太后召見翁同龢,詢問楊案的結果。翁同龢介紹了京師和地方官員對此案的敷衍、拖拉,一再陳奏,認為必須平反。

  慈禧太后表示贊同。翁同龢 遂授意禦史王昕,上書彈劾浙江巡撫和浙江學政楊、胡等人枉法欺君的行為,稱他們肆意妄為,無所顧忌:若此端一開,以後更無顧忌,大臣尚有朋比之勢,朝廷不無孤立之憂!伏請嚴旨查辦,以肅綱紀。

  慈禧太后對交辦的欽定大案,官員們如此拖拉,十分生氣。覽奏之後,對這些欺君罔上的官僚們越發震怒,下旨徹查嚴辦。最後,翁同龢 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慈禧太后贊同,正式頒發諭旨:自浙江巡撫楊昌濬以下,所有涉案官員,分別情節輕重,給予革職、充軍等處分。

  史官記載稱:居中主持平反者,確為翁叔平。翁之背後,或必有恭邸隱為之助。

  慈禧太后覺得,小白菜在這場命案中雖然是冤枉的,但她的行為也存在問題,她怎麼能容忍像劉公子和衙役這樣的貨色一次次的非禮?

  賀瑞麟編纂的《改良女兒經》完成了,進呈慈禧太后,她感覺不錯,下詣頒行全國:

  女兒經,仔細聽。早早起,出閨門。
  燒茶湯,敬雙親。勤梳洗,愛乾淨。
  學針線,莫懶身。父母罵,莫做聲。
  哥嫂前,請教訓。火燭事,要小心。
  穿衣裳,舊如新。做茶飯,要潔淨。
  凡笑語,莫高聲。人傳話,不要聽。
  出嫁後,公姑敬。丈夫究,莫生嗔。
  夫子貴,莫驕矜。出仁日,勸清政。
  撫百姓,勸寬仁。我家富,莫欺貧。
  借物件,就奉承。應他急,感我情。
  積陰德,貽子孫。夫婦和,家道成。
  妯娌們,分和順。鄰舍人,不可輕。
  親戚來,把茶烹。尊長至,要親敬。
  粗細茶,要鮮明。公婆言,莫記恨。
  丈夫說,莫使性。……

  ◆有關史料:

  《慈禧外記》:曾國藩之名,婦孺皆知而稱之。然其所以能成此事業者,實慈禧知人善任,明於賞罰而有拔識之。當無事之時,盈庭濟濟,而獨賞鑒于言行之表,尤非具卓識者不能。曾國藩之才能及其忠誠,太后信任極深,故卒能成其功也。除榮祿外,中外大官,無若曾國藩得聖眷之隆者。

  《清鑒》:德海既用事,朝士日奔其門,聲勢煊赫。恭王為所中,撤去議政權。

  《清帝外記》:孝欽御前太監小安,方有寵,多所宣索。王戒之。明日進膳,則悉用粗惡者。孝欽訝問,以六爺責言對。慍曰:乃約束及我日用耶!

  《清史稿》記阿魯特皇后:(光緒)二年五月,禦史潘孰儼因歲旱上,請更定諡號,謂:後崩在穆宗升遐百日內,道路傳聞,或稱悲傷致疾,或雲絕粒雲生,奇節不彰,何以慰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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