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小說 > 李蓮英 | 上頁 下頁
一一三


  人不會一直把自己沉浸到悲痛之中,除非她願意自討苦吃。漸漸地,曹氏也慢慢明白過來了。以一刀之痛換來後半生的安樂平和,去當老公只要不出大錯,都至少能不愁吃穿,安樂平和,她相信兒子不會犯下大錯。她也覺得這麼做並不是像她以前想的那樣了。想想看,在家裡能有啥奔頭?整日忙活皮子,熟皮有許多道工續,說的是大人小孩都能幫兩手,可事實上幫上兩手就得讓人脫一層皮。熟皮子最重要的是用硝來揉,硝有毒,氣味大,辣眼睛,還腐蝕手,而且嗆人。揉皮子得下大氣力,把皮子用釘子繃在地上或牆上,用硝使勁地揉,揉完了再放進大缸裡用水泡,泡完了得刷洗,刷洗時是帶著水將皮子撈出來的,特別沉。本來皮子就有血腥氣,再往缸裡一泡,又染上芒硝氣,一散開像尿池子裡的味道,辣得眼睛幾乎都沒法睜開,嗆得人喘不過來氣。這樣的日子不是一天兩天,一月兩月,也不是一年兩年,極有可能一輩子都得這樣,都得白天黑夜忍受臭味的「薰陶」,這簡直不是人過的日子,按理說兒子算是找了條跳出髒水坑的康莊大道啊!

  曹氏想著想著就這樣收了心,把注意力轉移到為兒子燒香求神上去了。誠如無塵道士所言,神、仙、運、命都是騙人的鬼話,都是弱者自我麻醉、自我寬慰的一種手段。人處順境時只顧勇往直前,絕大多數人想不到去求助神仙運命,只有到窮困潦倒至無計可施時方才會指靠冥冥中上天的旨意,於是才有「急來抱佛腳」一詞的產生。如果擱在平常日子,你隨便問一個人,不對神仙運命嗤之以鼻的只怕很少。可一到「難」字當頭,一大批一大批的善男信女便紛紛湧現,競相拜倒在廟宇道觀的石榴裙下。其實他們未必是突然想到了天地間還有神靈,而是他們突然發現自己脆弱得竟至於必須找個精神寄託把自己牢牢綁在偶像上面才肯心安。曹氏也許就是出於這個目的。她在此前是不大信這一套的,只是自從小靈傑迭遇險境,怪事接二連三發生之後她才覺得有些事實在太過古怪,非簡單的人力所能為之。所以她也主動將自己變成了信女,在家裡專門請了一尊觀音菩薩的泥胎,曹氏自此晨昏三磕頭,早晚一炷香。這還不行,夜靜更深之後,還得爬起來再上一炷香,念叨幾句,元非是要菩薩保佑兒子平平安安,長命百歲,飛黃騰達。

  淨身的最好時間是二月或八月。因為淨完身後,下身不能穿任何衣裳,怕磨擦傷口容易引起感染。冬天太冷,就是燒著炕也會把淨過身的人凍個差不多。淨身若選在夏天,天氣又太熱,空氣流通厲害,也容易引起傷口感染,使之不容易癒合。再說淨身之後數天之內得床屙床尿,要多髒有多髒,要是夏天,那一股難聞的氣味會把人熏死。這樣一來,天氣涼爽的二八月就成了淨身的最佳時候。小靈傑是年前打定的主意,因此淨身的時間就定在二月。日子過得很快,似乎還沒有拂去春節時燃放爆竹騰起的煙霧,一算時間,離二月就只剩七八天了。

  該開始張羅著準備送小靈傑淨身了。因為李家是頭一次幹這種事,具體有啥環節、要求、必備品都不曉得,向外人打聽又不好意思,所以皮硝李決意趕在二月到來之前按崔玉貴留下的地址去找他一下問問情況,因為這等大事理所當然不能讓小靈傑親自前去。曹氏則仍日日燒香禱告,啥事也不過問。那兄弟四個不曉得當老公是啥玩意兒,問爹媽又老挨訓斥,所以一直蒙在鼓裡,但是照他們小心眼裡想的,憑老二那麼大的能耐,豈能是去幹啥見不得人的壞事,肯定是與光宗耀祖、振興李家有關。幾個小傢伙胡亂測了一通之後,更加增添了對老二的佩服和崇敬之情,把他看的比天神都高。

  正月二十七那天,皮硝李去找了一趟崔玉貴,回來時眼圈紅紅的像熟透的水密桃。顯然是崔玉貴給他說了些什麼,而且是與淨身的壞處有關,曹氏忐忑不安地問他事辦好了沒有,皮硝李沒有回答但是肯定地點了點頭,然後迅即就把身子背轉過去了。小靈傑在老爹轉頭的一霎那看見幾顆晶瑩剔透的淚珠摔落到他的前襟上。他幾乎可以斷定老爹是受了崔玉貴的勸誡,不客氣一點說就是蠱惑,要不這麼長時間以來都平安無事,不會說難過就忽然難過到這個份上。

  皮硝李那天是找到了崔玉貴,崔玉貴給他指的地方是「盡忠胡同」,而且還有大致的方位,就這樣還是費了皮硝李好大的事。他覺得快到地點時便開始打聽,接連打聽了七八個人,大家都很納悶地搖搖頭,表示抱歉。最後還是他向一個老者打聽時,才得知了盡忠胡同的所在,但也不是那個老者告訴他的。老者也不知道,而且他還耳聾眼花,胡胡李看他白花蒼蒼,齒豁牙落,一副德高望眾的模樣兒,總以為他一輩子在這片地兒土生土長,若是有這麼一個胡同,他應該是知道的,於是說一遍老者聽不懂指指耳朵搖搖頭,於是他就加大音量再說,一連說了七八遍,他估計他站的那個街筒子裡有一半人都得聽見他在問盡忠胡同,老者最後沒再指耳朵,而是迷惑不解地拍了拍腦袋,最後仍舊是堅決地搖頭,皮硝李大失所望,心說我恐怕是讓老鄉騙了。沒精打采地轉過身就要走,一聲刺耳的尖叫忽然鋼針一般紮進了他的耳鼓,搞得他耳根癢癢,還嚇了一小跳,回頭一看,眼前站著一個穿青袍子的年輕人。說是年輕人,是他膚色白嫩,連鬍子都沒有,貌相還蠻俊雅,這個人說的是:「你找盡忠胡同幹什麼?」

  皮硝李怎麼也不相信那句話是從這麼齊整一個年輕小夥子嘴裡說出來的,那音調說男不男,說女不女,又尖又利,卻還有略微沙啞的男音摻雜在內。他猛然省悟過來,這個年輕人是老公。因為那個年輕人非但說話不男不女,連舉手投足,音容笑貌無一不像未出閣的大姑娘,而且他還沒有鬍子。

  皮硝李有些疑怔,崔玉貴也是老公,也是臉蛋光溜溜的,可也沒像眼前這位看著彆扭啊。雖然容貌可人,可站著既不像玉樹臨風的翩翩濁世佳公子,又不像嫋嫋婷婷的二八多嬌女,就像挺大個老爺們兒穿了件閨閣女子的花襖,咋看就只得出兩個字的結論——彆扭。他可不曉得這個年輕太監已有三十多歲,比他還要大些,而且還是內庭太監中數一數二的大「美男」,其餘的那些排不上號的,年邁力衰的太監看著才是板板正正的彆扭。他也不曉得崔玉貴之所以仍頗具陽剛之氣是因為他自小堅持練武,練氣功,長期不綴的緣故。

  皮硝李聽了那個年輕太監的問話後浮想聯翩,好半天才想起答話。

  「我找我老鄉有事兒要辦!他告訴我說他住在盡忠胡同。」

  年輕太監的眼裡原先滿是猜忌和疑問,還有幾分怨恨,這會稍稍緩和了些,看上去卻仍是很有一點不對勁。他清了清嗓子,像女孩子一樣拿一方精細的白絹手帕捂住嘴,然後說:

  「你說你找老鄉。你老鄉姓甚名誰呀!」

  這句話比方才柔和了許多,皮硝李是傻子也能聽得出是比方才柔和,然而柔和倒還不如發狠著說。發狠著說倒還有點男人味兒,一柔和全「柔」成女人味兒了。特別是最後那個「呀」字拖長了幾個音節,語氣拐了好幾個大彎,就像大姑娘向情郎說悄悄話時賣弄風情一樣,韻味十足。可是皮硝李明明知道他本是男兒身,越看他像女的便越彆扭,此刻已彆扭得他想嘔吐,但太監的話又不能不答,他只得忍住噁心儘量使自己平平靜靜地說:

  「我老鄉叫崔玉貴,在宮裡做事。」

  他明白後半句是白加,這個太監如果認得崔玉貴,肯定曉得他是在內廷做事。果然,年輕太監一聽他說出崔玉貴三個字,一下子笑逐顏開,用中指和兩根小指捏住白手帕,伸出春蔥般白皙的食指向他虛點了一下,指尖差點沒觸到他的鼻頭,皮硝李聞到一股類似於女人體香的氣味兒,未及反應,太監已收回手指,叉在腰間:

  「哎喲喲,你咋不早說呢?原來是找崔總管,請隨咱家來。」

  太監說完輕移「蓮」步,嫋嫋婷婷地車轉身便走,宛如弱柳扶風,雨打殘荷。皮硝李覺得平心靜氣而論,這個年輕太鹽走路的姿勢很好看,可他就是平不下心,靜不下氣,跟著太監走了沒幾步,他竟然不自覺地也七歪八扭起來。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