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李鴻章傳 | 上頁 下頁 |
四五 |
|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洋務運動時期,進行科舉改革乃是時代的需要,歷史的必然。由於早期維新志士和某些洋務官僚的倡導,科舉改革思想已經成為一股社會思潮。這股社會思潮的主要內容,是要求變通考試功令,興辦洋學,把西方近代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引進科舉。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是這股社會思潮的有機組成部分,接近早期維新志士,而稍高於其他洋務官僚頭面人物。李鴻章同馮桂芬、鄭觀應、王韜等早期維新志士關係密切,馮、鄭、王等側重于言論,李鴻章則側重於實施,前者往往向後者提供建議,後者往往有選擇地實施前者的主張。這正是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超過同僚的主要原因之一) 洋務運動時期的科舉改革思潮,衝擊了傳統的科舉制度和教育制度,促進了學堂的湧現和西學的滲入科舉,從而成為戊戌維新時期廢除八股、改試策淪和興辦大中小學堂的前奏曲。戊戌維新時期的維新志士、帝党和洋務官僚正是在批判繼承洋務運動時期科舉改革恩潮的基礎上,把科舉改革推向前進的。他們從各自的閱歷出發,對洋務運動時期改革科舉、造就人才問題進行了歷史的反思,得出了幾乎相同的結論。 李鴻章為了造就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的洋務人才,不僅在國內推進科舉改革、興建新式學堂;而且力排眾議,派人出國留學。當然,首倡派人出國留學的,並非李鴻章,而是一生致力於「西學東漸」的容閎。早在1868年他就向江蘇巡撫丁日昌提議由政府選派優秀青年,出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時隔兩年,容閎再次懇請丁日昌向曾國藩提出同樣建議。曾國藩「深韙其言」,立即與李鴻章往返函商,並指派翰林出身的陳蘭彬與容閎一起草擬實施方案。李鴻章擊節歎賞,認為派人出洋留學,是培育人才、力圖自強之舉。 是年8月,由曾國藩立稿、李鴻章會銜上疏清廷,申述選派「聰穎子弟」赴歐美各國學習技藝的必要和可能,並酌擬章程12條,「恭呈御覽」。他們指出:「凡西人遊學他國得有長技者,歸即延入書院,分科傳授,精益求精,其於軍政、船政,直視為身心性命之學。今中國欲仿效其意,而精通其法,當此風氣既開,似宜亟選聰穎子弟,攜住外國肄業,實力講求,以仰副我皇上徐圖自強之至意。」他們認為派人出國留學,主要難題是選材和籌餉。 為了解決選材問題,「擬派員在滬設局,訪選沿海各省聰穎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率,四年計一百二十名,分年搭船赴洋,在外國肄習十五年後,接年分起挨次回華。」通計費用,首尾20年,需銀120萬兩,請飭下江海關于洋稅項下,按年指撥,勿使缺乏。1872年2月曾、李再次恭折會陳,請飭派陳蘭彬、客閎為正副委員,「常以駐紮美國經理一切事宜」,並建議「挑選幼童,不分滿漢子弟,俱以十二歲至二十歲為率」,幼童出洋後,「肄習西學,仍兼講中學」,「示以尊君親上之義,庶不至囿於異學」。5月總理各國事務奕譞等奉旨議複,表示支持曾、李倡議,但主張選派12歲至16歲的幼童出洋留學。 計劃的提出本非易事,而計劃的實施就更加艱難。1872年3月曾國藩撒手人寰。李鴻章獨力支撐。在1872—1875年間,經過容閎等人的奔走呼號,不僅120名幼童終於分批橫渡大洋到達美國,開始潛心攻讀,而且在美國啥德福特城購地蓋樓,建起留學事務所。然而,正當留美學生「終日飽吸自由空氣」,學識隨著年齡而俱長的時候,厄運卻悄悄地向他們逼來。具有頑固守舊思想的官僚士大夫,對於挑選幼童出洋留學這樣的「古來未有之事」,極盡攻擊和破壞之能事。首先發難的是陳蘭彬。這位雖有洋務思想但封建意識根深蒂固的翰林,與容閎共事「時有齟齬」,並「與學生常生衝突」。他與容閎分歧的實質,是把留學生培養成什麼樣人才的問題。容閎主張全面學習西方,偏重西學,支持學生接受西方文明和習俗。陳蘭彬則堅持「中休西用」的方針,企圖引導學生掌握西方科學技術而不超越封建專制主義軌道,反對學生「言行舉止受美人之同化而漸改其故態」。 1875年清政府任命陳、容為駐美正副公使,相繼改派區諤良、容增祥、吳子登為留學生監督。吳、區與陳蘭彬串通一氣,攻擊容閎縱容學生,任其放蕩淫佚;誣衊學生適異忘本,「他日縱能學成回國,非特無益於國家,亦且有害於社會」,要求從速解散留學事務所,撤回留美學生。當年支持選派幼童赴美留學的奕譞,由於聽信讒言,擔心留美學生沾染洋習,危害大清社稷,也傾向陳、吳等,主張撤還。面對「議者紛紛」的局面,李鴻章雖因「相隔數萬里,局務利弊究難悉其底蘊」,但仍然試圖頂住壓力,設法挽救瀕臨絕境的留學事業。他確信容閎「偏重西學,致幼童中學荒疏」,曾經寫信「誡勉,不啻至再至三」;同時飭令吳子登」設法整頓,以一事權,庶他日該童等學成回華,尚有可以驅遣之處,無負出洋學習初意也。」他還多次指示陳、吳會同容閎「妥籌應留應撤或半留半裁之法」。但是陳、吳卻我行我素,拒不執行。 容閎也因缺乏官場經驗,沒有寫信給李鴻章說明留學真相並提出處理意見,致使李鴻章發出「無從捉摸」的慨歎。1881年3月內外交追的手鴻章致函奕等說:「平心察之,學生大半粵產,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繩之過嚴,致滋蘻枘,遂以為悉數可撤,未免近於固執」。他還轉述美國前總統格蘭德和駐華公使安吉立關於留美學生「頗有長進,半途中掇殊屬可惜,且於美國顏面有損」的來信內容,並表示「今無端全撤」,美國政府「必滋疑駭」,影響兩國關係,而且「十年以來用費已數十萬,一旦付之東流,亦非政體」。他認為不宜全撤,倘若決意裁撤,可以考慮「半撤半留之法」,「既不盡棄前功,虛糜帑項,亦可出之以漸,免貽口實。」所謂「半撤半留之法」,就是「將已人大書院者留美卒業,其餘或選聰穎端愨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漸撤回。」當然,「孰撤孰留」,非由陳、容、吳等「就近察辦不可」。 李鴻章懇請奕等致函陳、容,「屬其和衷商榷,會同子登經理」。奕等拒絕採納李鴻章的建議,以留美學生「見異思遷」、洋化甚深為由,奏准全部撤回。除因中途掇學和在美病故的26人外,剩下的94名留美學生,分三批「淒然回國」。李鴻章的心情當然不會平靜。幾年以後,當容閎出使任滿,去美返國,循例入都,路過天津時,李鴻章忽然質問容閎:「汝何亦任學生歸國乎?」 容閎聽後,覺得莫名其妙,便答道:「此乃由公使陳蘭彬奉上諭而行,鄙意以為總督及陳蘭彬與吳子登,皆贊成此舉也。予縱欲挽回此事,亦何能為役?且違抗諭旨,則人且目為叛逆,捕而戮之。」 李鴻章搖著頭說:「否,予當日亦甚願學生勿歸,仍留美以求學,故頗屬望於汝,謂汝當能阻止學生勿使歸也。」 容閎爭辯道:「當日此舉,總督既未有反對之表示,身居四萬五千裡外,安能遙度總督心事?設總督能以一函示予,令勿解散,自當謹遵意旨,惜當日未奉此訓示耳。」 李鴻章「怒形於色」,憤憤地說:「予已知此事之戎首為誰矣。」 第一次選派幼童赴美留學,雖然半途而廢,但卻具有重大意義。它打擊了當時彌漫全國的頑固守舊的風氣,促進了西學在中國的傳播,開創了中國近代選派留學生的先河。 李鴻章除了選派幼童赴美留學外,還相繼選派了一些官弁和學生赴歐洲分別學習「陸軍技藝」、製造與駕駛輪船技術、水師兵法以及礦學、化學、交涉公法等。他對清廷說:從此中國「風氣漸開,雖未必人人能成,亦可拔十得五,實于海防自強之基,不無裨益。」留歐生由於目的明確、基礎扎實、年齡合適、規定嚴格,所以成績較好,貢獻也較大。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