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李鴻章傳 | 上頁 下頁 |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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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寧二局屬清政府所有,採用官辦方式。李鴻章雖然深知「洋機器於耕織、刷印、陶植諸器皆能製造,有裨民生日用,原不專為軍火而設」,並且預料到「數十年後,中國富農大賈,必有仿造洋機器製作以自求利益者」,憑藉政治權力無法阻遏資本主義近代工業的興起,但卻主張「銅錢、火器之類,仍照向例設禁,其善造槍炮在官人役,當隨時設法羈縻耳。」他懂得官府壟斷「銅錢」和「火器」製造,是歷代封建王朝統治人民、鞏固政權的法寶,清政府為自身安全計,必須沿襲舊制,嚴禁私人染指。滬、寧二局資金來自清政府的財政調撥,關稅、厘金和軍需項下的撥款成為它們營運資金的主要來源。它們生產出來的槍炮、彈藥和船艦,大部分直接調撥給湘淮軍和沿海各省使用,小部分由各省以協餉等名目調換,只作為代辦性質收取成本費,不以商品形式參加市場交換,企業本身沒有盈虧可言,沒有從利潤轉化來的資本內部積累。 企業的繁榮和停滯,不取決於市場需求和企業本身生產,而取決於政府的財政盈絀和撥款多少。先進的技術設備,要求有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體制。滬寧二局雖然是以應用機器為基礎的近代軍事工業,但卻採取了一套封建的管理制度。每個局都不是獨立的企業單位,而是政府的分支部門,成為行政系統的一個環節。上面有總署節制、督撫監督,有督撫任命、呈報總署核准或備案的總辦主持,襄理局務者為會辦,下面有提調、委員、司事等。機構龐雜,冗員充斥,大部分經費用於開支薪水和工食,辦事拖拉,效率低下,生產成本高昂,隨著歲月的流逝,此類弊端日趨嚴重。 滬、寧二局創建於經濟落後的國度裡,從機器設備、原料燃料到技術人員不能不仰賴于外國。李鴻章承認淮軍「炮隊所用器械子彈,盡仿洋式,所需銅、鐵、木、煤各項工料,均來自外國」。滬局「各船雖系自造,而大宗料物無非購自外洋,製造工作亦系洋匠主持,與購買外洋船隻略同。」寧局也不例外。李鴻章非常器重馬格裡,遇到疑難問題,總是找馬格裡做顧問。當然,李鴻章並非甘願長期仰賴外人。他認為起初不得不雇洋人指導,但「經久之道」還在於培養自己的技術人才,希望「內地員匠,學其器而精通其意,久之自能運用,轉相傳習」。「雇用洋匠」和「定購外國機器」,也必須堅持自主之權。他特意向清廷稱頌為此而做出貢獻的湖北補用道沈保靖,說沈保靖「前經臣委令督辦上海機器局,事事皆賴其創制,如雇用洋匠,進退由我,不令領事稅務司各洋宮經手,以免把持。定購外國機器,貨料自擇,各洋商評訂收貨給銀,務取該國發貨洋文單為憑。委員各有專司,其冗食不究心者汰去之。華匠學徒,按日點工給價,無稍冒混。立法最稱精善。」 李鴻章創設滬、寧二局,製造精利武器,裝備清朝軍隊,雖然具有「靖內患」、「禦外侮」的雙重意圖和作用,但在不同歷史時期,由於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所謂「靖內患」和「禦外侮」兩者的地位卻有所不同。滬、寧二局在創辦後的5、6年間,矛頭主要是對著國內人民的。當時在共同鎮壓太平天國的基礎上,中國封建統治者和外國侵略勢力之間出現了一個暫時的「和好」局面。清政府對外國侵略者採取了「守定和約,絕無更改」、「遇事曲從,故為遷就」的方針,不惜以民族國家主權來換取「大清社稷之安」。 外國侵略者則採取了所謂「合作政策」,主張各列強在一切有關侵華的重大問題上彼此進行協商合作,不用單獨的軍事手段而用聯合的外交手段來實現其共同的侵略目的;各列強贊助清政府鎮壓人民革命、維護統治秩序,而清政府則必須忠實履行不平等條約所規定的「義務」。這種「合作政策」,對各個列強都是有利的。在中外「和好」之際,清朝封建統治繼續受到國內以農民為主體的各族人民反抗鬥爭的衝擊。南方的太平天國餘部、北方的撚軍、以及西南、西北的少數民族反清鬥爭,方興未艾。其中撚軍一度掀起強大的風暴,橫掃中原、華北各省,威逼京畿重地。 基於這樣的國際國內形勢,清朝統治者深感「心腹之害」,並非外國侵略者,而是奮起反抗的各族人民。李鴻章環顧左右,清醒地認識到當務之急是「靖內患」,而不是「禦外侮」。因此,他在滬局創辦伊始,就指令「仍以鑄造槍炮、藉充軍用為主」。當時鑄造的槍炮,還是舊式的前膛槍、劈山炮和生銅炮。1866年他對總理衙門說:「從前置辦機器之議,本為兼造槍炮輪船而設,當時以輪船體大物博,未易挈短較長,而洋槍小炸炮最利陸軍攻剿,當務為急,是以開辦鐵廠,注意學制洋槍炸炮。」 1868年曾國藩回顧說:滬局「始以攻剿方殷,專造槍炮。亦因經費支細,難興船工。」及至1867年經奏淮「撥留洋稅二成,以一成為專造輪船之用」,才開始制造船艦。1870年李鴻章奏報清廷:滬局開設數年,已造成輪船4只,洋槍、大小開花炮、洋火箭等項,接濟各軍,應用者均不下數千件。寧局也是這樣,「製造炮位門火、車輪盤架、子藥箱具、開花炸彈、洋槍、抬槍、銅帽等項,解濟淮軍及本省留防勇營之用。」一位外國人說:李鴻章北上「剿撚」,「帶著英國軍官在鳳凰山給他訓練的軍隊,並且攜帶了金陵製造局給他製造的大批軍用物資和許多門大炮。」 滬、寧二局名為清政府所有,實則控制在李鴻章之手,被視為淮系的私產和政治資本。李鴻章在創辦滬、寧二局不久,即奉命北上「剿撚」,「馳驅在外,未能躬親督率」,因而特地向清廷聲明,他所創辦的軍事工業,乃是淮系的「命脈關係,誠不敢輕以付託」。他繼續監督滬局,寧局也「仍聽他指揮」。 §培養「制器之人」 基於「自強」的需要,李鴻章在引進「制器之器」、創辦軍事工業的同時,試圖推進科舉改革,造就掌握科學技術知識的新式人材。 清承明制,取士仍由科舉。清以科舉為「掄才大典」,無論文武,總以科甲為重,謂之正途。「其餘雖能學貫天人,道侔伊呂者,皆謂異路。」文科鄉會試皆三場,各場試以四書文、五經文、詔、表、判、策、論,三場中以首場為重,而首場尤以四書文為重。鄉會試如此,童生院試與生員的歲、科試亦然。四書文亦稱八股文,八股言其形式,四書則言其內容。以八股取士的科舉制度,堅持「憑文而取,按格而官」的原則,企圖用功名利祿籠絡知識分子,用儒家學說「化民成俗」,藉以鞏固封建統治。 隨著封建制度的愈趨腐朽,科舉制度流弊日深。及至鴉片戰爭前後,由於外國資本主義的崛起,促使一批憂國之士認識到八股取士導致士子只知詩文而不通中外,「心術壞而義理錮」。為了遴選真才,以適應時勢之變遷、挽救清朝統治的危亡,必須改革科舉制度。當時,龔自珍、潘德輿等倡導于下,祁、王茂蔭等奏請於上,他們相互呼應,要求改善而不是廢除科舉制度。他們儘管都是封建制度的「補天」者,但他們譏切時弊,呼籲改善八股取士制度,卻使「萬馬齊喑」的黑暗王國透露出一線光明。 太平天國運動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猶如強烈地震一樣,撼動者清朝封建統治。嚴重的「內憂外患」,暴露了科舉乏才的危害,推動著晚清科舉改革的進程。早期維新志土和某些洋務官僚成為推動晚清科舉改革的主要力量。 1861年早期維新志士馮桂芬在《校邠廬抗議》一書中,發表了《改科舉議》、《制洋器議》等論文,成為60年代思想界倡導科舉改革的嚆矢。隨後王韜、鄭觀應等維新志士接踵而起,分別寫成《上丁中丞》、《變法自強》和《論考試》、《西學》等論著,在思想界掀起了一股宣傳科舉改革的浪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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