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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三)簽訂《膠澳租界條約》與《旅大租地條約》

  《中俄密約》的簽訂以及旅遊歐洲的行動,使李鴻章對他所推行的「以夷制夷」政策更加信奉,認為這一政策必將產生積極效果,「可保十年無事」。但僅隔1年後,就發生了德國強租膠州灣事件。

  1896年12月,德國向清政府提出長期「租借」膠州灣的要求,早就瞄準旅順、大連的俄國認為德國這一要求,正好給他提供了藉口,於是表示盡力支持德國實現在中國的侵略目標。

  1897年11月1日,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巨野縣被殺。德國政府趁機採取行動,強佔膠州灣。

  清政府害怕德國擴大事端,一再下令山東地方當局不得有任何強硬表示,聽任德國侵略者侵佔這個優良軍港。俄國對德這一行動表示支持。1898年3月6日,德國在沙俄積極支持下,終於迫使清政府屈服,派李鴻章、翁同龢與之簽訂《膠澳租界條約》。主要內容包括:膠州灣租給德國,期限為99年;准許德國在山東修築兩條由膠州灣到濟南的鐵路,在鐵路兩旁30裡以內,准許德國開礦;山東省內舉辦任何事業,如需用外國人、外國資本或外國器材,德國有優先承辦權。中國的利益與主權再一次被出賣、被破壞。

  與此同時,俄國政府正式向清政府提出租借旅順、大連,並修築東三省鐵路支線到黃海海岸的要求。1898年3月27日,李鴻章與張蔭桓等奉旨與俄經過談判之後訂立了中俄《旅大租地條約》;5月7日又訂立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這兩個條約主要內容為:俄國租借旅順口和大連灣及其附近灣面,租地的軍政大權統歸俄國所有,中國不得在租界內駐軍,租期25年;租地以北,劃出一段「隙地」,中國軍隊不經俄國同意,不得入內;允許俄國從東三省鐵路幹線修築一條支線到旅順、大連,支線所經地方的鐵路利益,不得讓給他國。這個條約的簽訂,使中華民族利益進一步被出賣了。

  《膠澳租界條約》和《旅大租地條約》的簽訂及以後在中國大地上掀起的一股瓜分勢力範圍的狂潮,是李鴻章所未始料到的,同時也是對他所推行的「以夷制夷」外交政策的極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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