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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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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嶄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從咸陽出發的巡幸隊伍,真是雄偉壯觀,數萬人為一人造勢,讓劉邦感動萬分,不禁脫口而出:「大丈夫當如此也。」〗 §角頭亭長,腳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單位。劉宋時代裴駟的《史記集解》上說:「秦法,十裡一亭,十亭一鄉,亭長,主亭之吏……民有爭訟,由亭長調節或審判……」 亭長就是類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職位。 秦末一個亭管十個裡,大約250戶人家,權力也不小。亭便是一個官衙,亭長也是有辦公室的,在專制社會,算是相當威風的職務。 亭長的任務主要是接待官員,同時也須巡查遊民、緝捕盜賊,以維持治安。接待官員,對劉邦而言是件苦差事,還好亭的單位實在太小,會來的長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緝盜官員。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較豪邁,劉邦很容易便和他們稱兄道弟了。 後面這件工作,劉邦倒相當勝任。由於平民時代便結交不少角頭兄弟,黑社會那一套對他並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參治理市誣衊廛態度的影響,劉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內,泗水亭雖難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過大紕漏。 亭裡面,除了亭長劉邦外,還有數十名的「亭父」及「求盜」,但他們都是役夫,屬平民身分,如同現代的「義警」。只有劉邦屬「吏」職,對一向喜歡誇張的他,自然要設法好好表現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製作了一頂「冠」。「冠」在當時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髮,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戰國時代,有不少「吏」職是由士人擔任的,所以原則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於是劉邦決定以竹皮來製作類似楚國貴族戴的長冠,並特派亭內的「求盜」遠赴作冠手藝一流的薛縣去訂做。 這頂「亭長冠」,使劉邦儼如高官般地威儀,不認識的人,很難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長而已。 據說這頂冠,劉邦非常喜歡,一生都戴著,即使日後成了大漢王朝的創業皇帝,在平常休閒時候仍戴著這種「冠」,因而時人稱之為「劉氏冠」。 不過是一頂冠就這樣堅持,可見劉邦的個性並不輕浮,雖然偶爾有些浪蕩,但其實是相當有主見且執著的。 由於「官場」中的朋友本來便不少,如今當上亭長,更可借此大展人脈關係。《史記》上記載他「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可見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駡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對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輕時便不用工作且到處遊蕩的劉邦,自然養成喜歡到酒樓等聲色場所的習慣。 如今當上亭長,黑白兩道的兄弟多了,更需要交際應酬,因此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樓去喝酒。他最喜歡去的是王婆婆和武大嫂的小酒鋪子,由於手頭錢不多,個性又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賒帳。不過,這兩個酒鋪主人卻非常歡迎他,即使酒錢永遠欠著也無所謂。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好事?據《史記》上記載,劉邦酒量不大,酒品也不錯,很容易醉,醉了便睡在酒鋪裡。兩位老闆常在此時看到他身上附有龍的影子,深奇之,因而給予優待。這當然是後人製造的神話了。 由於劉邦魁力強、人緣好,喜歡接近他、和他結交的朋友,往往會跑到酒樓來喝酒,而好熱鬧的劉邦,自然也會盡力和這些人親切的招呼一番。如此一來,喜歡到這兩個酒鋪的人愈來愈多,劉邦儼然成為酒鋪的「義務交際男」,難怪兩位主人特別歡迎他了。 加上劉邦酒品好,醉了便睡在酒鋪裡,等他醒來的朋友只好繼續喝,消費額提高不少,兩位老闆自然要呵呵大笑了。 其實劉邦也是很慷慨的,酒錢簽賬時,小費常給好幾倍,虛賬一大堆。兩位老闆由他身上得到不少好處,總覺得良心過不去,到了年底便自動毀掉賬單以討好劉邦,希望劉邦繼續捧場。 當然有身為亭長的劉邦在,一般黑道分子也不敢到此鬧事,劉邦也算是客人兼保鑣了。 不過,劉邦倒相當忠實,數年如一日,就只在這兩家酒鋪「混」,即使其他酒館有意「挖角」,劉邦也不為所動,捧場如故。難怪王婆婆及武大嫂對他印象特別好,就算喝一輩子也不要錢。 §見王風範,大丈夫當如此也 雖然行為放浪不羈,但劉邦和陳勝一樣,從年輕時代便有大志。 陳勝的志氣,多少是為脫離生活困境的奮鬥,但劉邦則屬天生的氣量。 以信陵君為榜樣,便可看出劉邦有與眾不同的地方。 當上亭長後,他經常因公幹到咸陽,總趁機多留兩天,到處鬧晃,領受一下大政治環境下的氣氛,也增廣自己的見識。 有一次,正好碰到秦始皇從咸陽出發的巡幸隊伍,真是雄偉壯觀,數萬人為一人造勢,讓劉邦感動萬分,不禁脫口而出:「大丈夫當如此也!」 或許是這次的機緣,加上這幾年當「官」的經驗,讓劉邦開始有了窺伺天下的野心。 野心和見識,更增加了劉邦天生領袖的魁力,總讓他的朋友在不知不覺中對他更為尊敬。 不過回到沛縣後,劉邦又一副嬉笑辱駡的模樣了。在某次惡作劇中,他和夏侯嬰間便惹出了一件大麻煩。 這時候的夏候嬰已升為試補縣吏,某日兩人拿比劍當遊戲,一不小心,劉邦居然把夏侯嬰砍傷了。此事正好被其他縣吏看到,便密告劉邦故意傷害「公務人員」。 身為亭長,卻傷害同僚,依照秦法,不但會被革職,還要被判處重罪。 因此,劉邦硬是不承認夏侯嬰是他砍傷的。 主其事的縣官下令徹查,惟一的證人便是夏侯嬰自己了。 但為了保護劉邦,夏侯嬰硬是不吐露是誰傷害了他,因而以「知情不報,匿護罪犯」之罪名,受到鞭答的苦刑數百下,並且打入大牢,判處一年余刑獄。 由於夏侯嬰咬緊牙關不招拱,加上蕭何及曹參從中疏通,劉邦才得以徹底脫罪,保住亭長的「頭路」。 這件事,感觸最深的是蕭何,他真正感受到劉邦那股可讓人為他賣命犧牲卻毫無怨言的領袖魅力,因而更有肯定劉邦的價值,也成為他日後擁護劉邦起義的最主要因素了。 §巧遇貴人,獲得美嬌娘 但對劉邦身分、地位、聲望最具提升效果的,卻是呂公事件。 汝南地區單父縣,有位人稱為呂公的望族名士。 呂公為人仗義疏財,地方影響力頗大,因此得罪了當地的豪族惡勢力,不得不舉家遷居於沛縣。 由於呂公和沛縣縣令是故交,因而立刻成了貴賓,加上呂公知名度高、形象好,沛縣中的大小官吏也都想乘機結交認識他。 貴賓能夠受歡迎,主人也有面子,所以縣令特別幫呂公辦一場接風宴席,讓呂公能和沛縣父老及大小官吏有個較正式見面的機會。 想不到報名參加的人很多,宴席的座位不夠,僧多粥小,讓縣令非常頭痛,只好請一向能幹又頗得地方敬重的蕭何主其事。 為了避免擁擠,蕭何把座位分成數等份,其中有貴賓席,也有「經濟艙」,並宣佈賀金千錢以上為貴賓,可進入內廳直接會見呂公,其餘者在外廳及前庭等待呂公出來和大家打招呼。 大家看到蕭何鄭重其事,也不敢爭執,有能力的人進入內席,其他的委屈暫坐在外面。 亭長官不大,收入也不多,一般都只坐在外面。但劉邦可不在乎官位大小,一向喜歡開玩笑的他,竟大大方方直入內間,大聲喊道:「賀金萬錢!」 實際上,劉邦身上一毛錢也沒有,但他仍大膽要求拜見呂公。 負責接待的人大感為難,正不知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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