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秋瑾-競雄女俠傳 | 上頁 下頁 |
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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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饅頭 「『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個渾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兩把刀,刺得老栓縮小了一半,那人一隻大手,向他攤著;一隻手卻撮著一個鮮紅的饅頭,那紅的還是一點一點地往下滴。」(魯迅《藥》) 秋瑾被殺後,沒有資料顯示劊子手用容器或布收集秋瑾的鮮血做成「血饅頭」叫賣,但魯迅小說《藥》用死刑犯夏瑜暗示了秋瑾死後的遭遇。在以權謀私的社會,劊子手可以公然變賣秋瑾的衣物,將非法所得裝入自己的口袋。但是,李宗岳知縣已明令禁止剝掉秋瑾的衣服,使他們失去了賺錢的機會,原本他們都覺得秋瑾穿的汗衫、長褲和皮靴都是值錢的外國貨,一定可以賣個好價錢。既然賣衣服不成,自己當然可以變賣從屍體裡流淌出來的鮮血。清代,人們迷信說死刑犯的血液可以避邪或治療疑難病症,就連北京都有人把死者的鮮血盛在容器裡做成「血豆腐」食用。老百姓相信吃人血饅頭可以治病。仁井田陛的著作《中國的傳統和革命之二》(東洋文庫出版)中就有專門研究這個習俗的論文。 同樣是人血饅頭價格也不一樣,像秋瑾這樣名人的血饅頭價格似乎比一般的高許多。 「(渾身黑色的人)……一手抓過洋錢,捏一捏,轉身去了。」 在黑暗的舊社會,為了喚起民眾的覺醒秋瑾慘遭殺害,而換來的卻是愚昧的民眾買賣她的鮮血,當作藥來食用。在小說《藥》中,魯迅面對清末暗無天日的社會裡「無知蒙昧」的民眾發出了絕望和憤怒的呐喊。 貴福在確認秋瑾已經死亡,再也不能開口說話後,終於放心地和隨員一起回宿舍休息。李宗嶽和貴福一起驗屍後懷著沉重的心情,在天色微明中返回衙門。 在監斬士兵看來,犯人的遺體可以成為重要的商品,他們不會放棄任何賺錢的機會。當時,死者親屬前來認屍時,要賄賂監斬士兵才能領回屍體。死者若是反政府人士,親屬大多怕受到牽連,往往由遠親代領後埋葬,無人認領的屍體就要被扔進萬人坑。大通學堂的一名教師叫許嘯天,清軍認為他是個無關緊要的小人物,在搜捕時沒有逮捕他。他親眼目睹了秋瑾從山陰縣衙門走到刑場,最後英勇就義的全部過程,寫下了題為《秋瑾女俠遺容及就義圖附志》的文章,為後人留下重要的紀錄。秋瑾死後,許嘯天用錢買通監斬士兵,領回了秋瑾的遺體。 許嘯天說的「……(農曆)六月初五日早三時就義於紹興城內之軒亭口大街」,日期和時間都有誤。正確的應是農曆初六晨四時。但其他記錄都沒有錯,如秋瑾穿的衣服和皮鞋,還有腳戴鐵鐐,雙手被反綁在背後的情況等,還極詳細地記錄了秋瑾從山陰縣衙出發,經越王台,沿府山橫街向東,到軒亭口走了大約635米,當時秋瑾拖著鐵鐐走在前面,三、四名刑架兵持槍跟在背後,行進道路上佈滿了山陰、會稽兩縣的巡警,以及從紹興府和杭州派來的浙江新軍,他們嚴密戒備,把刑場附近街道圍得水泄不通。再就是描寫秋瑾臨終時的情景,「女士臨刑時,舉目四矚」。從文章中可以看出,為了處死一位女性,清朝政府佈置了多麼嚴密的警戒,如臨大敵。 「她的黨羽不知多少,聞說已糾合五六千人……」 無法想像出蔣繼雲的「供詞」讓貴福等清朝官吏怎樣膽戰心驚。在戒備森嚴中,無所畏懼的女性和惶恐不堪的男人們構成了的遊行隊列,最終在平安無事中結束了「儀式」。人群散盡,女英雄的頭顱和胴體被草席包裹著運到停泊在運河邊石階下的烏篷船上,小船在清晨透明的薄霧中,慢慢地駛向坐落在臥龍山西北麓(現在的府山西路)的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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