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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洪秀全教育太平軍對老百姓要愛護,對清朝官吏兵勇要鎮壓。太平軍挨家挨戶進行搜查,叫做「搜妖」,不但查到「妖」要殺頭,就是查出藏有清朝官紳的衣帽鞋襪及其他物品者,都要殺頭。當時,被殺的清朝官員很多,包括欽差大臣兩江總督陸建瀛以下的大小官員和其他的一些官紳,真是大快人心。

  對老百姓怎樣呢?只要老百姓在自家門前貼上一個歸順的「順」字,就保證安全。上街的時候,如果身上掛一條紅布,就保證行動自由,沒人來阻礙。

  太平軍的紀律嚴明,軍令如山。楊秀清還規定:

  官兵無事不許私自進入老百姓家,否則要砍斷他的腳。

  收購農民的糧菜,都有規定的價格,買賣公平。於是農民都樂意把糧米蔬菜等運進城來,賣給太平軍。

  洪秀全打江山,一直憧憬創建人間「小天堂」。

  他所設想的「小天堂」,是人與人都像是親兄弟姐妹,都敬拜上帝,社會財富不屬￿私人,都屬￿「聖庫」,「天下大家處處平均,人人飽暖」。為了使這樣一個理想社會付諸實現,他下命令把全城的百姓都按軍事編制組織起來。青壯年被叫做「牌面」,除幹重活外,還要上前線作戰;老的和小的,被稱做「牌尾」,擔負後方勤務,幹一些力所能及的輕活。男女嚴格分開,男的編入男館;女的編入女館;兒童被編入童子軍,或入「育才館」讀書;老的編入「老民館」;殘疾人編入「能人館」;能寫會算的擔任各館的書手,有專門技術的被編入百工衙的諸匠營廢除私有制度,一切財物都歸「聖庫」。每人的生活必需品,都由「聖庫」來供給。

  這就是定都後,洪秀全所要創建的人間「小天堂」,也是他要從根本上改造社會的一次偉大的嘗試。

  當時在天京的一些外國人說:「他們盡征都市人民入伍服役,不論是富的還是商人,而且沒收他們的財產獨對農民卻規定價格買他們的糧食,而且給高價。」「這個新局面,比以前在清官、清軍多年統治下優勝多了。」

  洪秀全的變革雖博得了一些喝彩,但清政府遺留下來的社會陋俗,已把整個社會弄得烏煙瘴氣。為革除這些惡習,洪秀全提出了「革故鼎新」的口號。

  首先,「革」哪些「故」呢?那時,抽鴉片、酗酒、賭博與嫖娼等惡習,就像瘟疫一樣流行。一條好漢,一抽上鴉片後,就像魔鬼附身一樣,面黃肌瘦,完全喪失勞動和生存的能力。煙癮一來,六神無主,鼻涕眼淚直淌,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為了過一口煙癮,多少人不惜借高利貸,甚至賣妻賣兒,傾家蕩產,最後弄得家破人亡。

  這些慘不忍睹的情景,一幕一幕地呈現在洪秀全眼前。他額眉緊蹙,思忖著:舊的社會惡習,如果不根治,怎麼談得上建立良好的社會風氣,振興民族,振興國家呢?

  為了「去邪崇正」,革除陋俗,洪秀全把早年所寫的有關戒吸鴉片煙的詩,一一找了出來,從中選了兩首,用詔書的形式頒佈出來。這兩首詩的內容是:

  「煙槍即銃槍,自打自受傷,多少英雄漢,彈死在高床。」

  「吹來吹去吹不飽,如何咁(這樣)蠢變生妖!」

  他用通俗的語言,形象地說出了吸鴉片的危害。

  他還告誡人們說:鴉片煙是外國侵略者毒害世人的東西。凡買賣吸食鴉片的人,都是自投陷井,不可救藥。

  洪秀全下命令,嚴厲禁止鴉片,禁止飲酒,禁止賭博,禁止嫖娼。

  他嚴禁買賣鴉片,誰敢違抗,就殺誰的頭。

  他對滿朝官員和軍中官兵,還特降詔旨,一概不准飲酒。凡吸煙、飲酒、宿娼、開娼的人,一律砍頭。

  春回大地,原先紙醉金迷,烏七八糟,藏滿污垢的古都,透露出拂曉的曙光,到處呈現出一派清新的氣象,與清政府統治時的黑暗腐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些到過天京的外國人,無不稱讚說:「南京現在是一座大軍營,有最嚴格的紀律和最完善的秩序。」

  在外國人眼中,這裡正在進行一場道德革命,他們說:

  「淫邪的眼色,淫蕩的歌詞都在禁止與廢除之列。」

  他們驚歎地說:「偉大的變革正在遠東實現中。」「這樣的運動是世界未曾有過的。」

  當然,最根本的「革故鼎新」,是1853年洪秀全頒佈了天國的根本大法——《天朝田畝制度》,這是中國農民戰爭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這部文獻,閃爍著農民平均主義的思想光彩,它是摧毀封建制度、創建天國的總綱。

  洪秀全制定《天朝田畝制度》的指導思想是:凡天下的人都是大家庭中天父生養的兄弟姐妹,共享天父皇上帝的大福。它的內容很豐富,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以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主要內容是:

  1.把田地按質量的好壞分為9等:上上田、上中田、上下田、中上田、中中田、中下田、下上田、下中田、下下田。分配的方法: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但每家分的田地,要好壞搭配。15歲以下的兒童,減半分配。

  2.關於地方政權:按軍事組織的體系來建立,每13156家為一軍,從兩司馬到軍帥,叫做鄉官,由人民選舉產生。軍帥以上領導鄉官的,由中央委派,稱為土官。土官要接受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軍師和天王的管轄,形成了從地方到中央的各級管理體制。規定老百姓遵守法令,好好勞動,違犯法令的,要受處罰;各家如有糾紛或爭訟,可以上訴到兩司馬。如果解決不了,還可以向上申訴,一直告到洪秀全那裡。

  3.關於經濟生活:每25家,設立一個國庫、一個禮拜堂。規定農民除了種田之外,還要種桑、養蠶、縫織衣服。每家飼養兩頭豬、5只雞,到了收穫季節,除留足口糧外,其餘都交國庫。家庭中婚喪喜慶和生育等其他方面的開支,都從國庫配給。鰥寡孤獨和病殘,都由國庫出錢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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