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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爭搶稻穀

  何孟敦是淳安縣的糧食大戶,自家有一個大倉庫,周圍不少人缺糧時,都到他們家借糧。這年,正遇上大災,何家陸續借出許多糧食,倉庫只剩下糧食150多石了。這天,方淙、方希正一起到何家借糧36石。

  因為他們自己沒有倉庫,於是,糧食借出後,暫時存放在何家倉庫的西頭。但在搬運糧食過程中,方天禹等人前來阻止,於是發生爭吵,不知誰先動了手,打成一團,運糧口袋扯破,稻穀撒落在地。

  方淙告狀到縣府,說方天禹等搶糧,縣府不准。

  又到地區按察司告狀,按察司將此案批回淳安縣審理,海瑞親自接手此案。

  經過細緻的調查,海瑞發現,方天禹一夥這天也是向何孟敦借糧,他們借的糧更多,共120石。兩方借糧,都是為了度過饑荒,動機明確。說方天禹搶糧根據不足,雖然他們一夥人確實持有器械棍棒,但這並不奇怪。當地民間運糧習慣帶上一些防身器械,防止大災之年糧食被搶。方天禹到何家運糧,所帶不少防身器械僅是常例而已。何孟敦作證,方天禹這天很早就來運糧,前後已經運了三次,第一次就帶來了器械。因此說他們執械搶糧不對。

  兩家人運糧,都是因為自己缺糧。從何家借了糧食,卻都沒有運夠數,都覺得自己的糧食少了,懷疑有人動了自己的糧食。如果方淙將糧食運回自家倉庫,恐怕也不會發生太多的問題。但方淙僅僅是將所借的糧食從何家倉庫的東頭挪到西頭,這就給方天禹一夥人形成錯覺,以為這是在搬運他們的糧食。他們都是小戶,借來一點糧食相當不易,聽說自己的糧食被別人截走,豈能不急,理所當然地上前阻止。而方淙也不是富戶,指著這點糧食度過饑荒,有人不讓自己運糧,也急紅了眼,雙方發生爭吵後,局面更無法控制,結果發生打鬥。

  在兩次訴狀中,方淙都說自己這方有人挨打。但頭一份訴狀中所說的,是有人被打倒,後一份訴狀中,又說有兩人幾乎被打死,前後說法不一。看來,有捏造誣告的嫌疑,但方淙之害怕失去糧食的心情可以理解。方天禹阻止對方運糧,其出發點是保證自己得到足夠數的糧食,他們都是小戶,其情更可理解。至於說糧食數量不夠,海瑞專門詢問何孟敦,何交代說,賬面庫存應該有150到160石糧食,但存在庫內時間不短了,何況進出量糧時,可能也有誤差,因此最終數量可能對不上。

  據此,海瑞判了個兩方互相道歉,握手言歡了結。

  海瑞在自己的文集中將這個案件收入,說明他對於在災年可能出現的騷亂相當關注。一旦遇災,最敏感的問題肯定是糧食,因此,此案一出,海瑞立即接手審理。雖然這次審理只是一次調解,但儘快消除火星,儘快制止可能誘發的更大事件,無疑是海瑞極為看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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