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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二、宰邑

  §治學有道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海瑞來到福建南平縣,任郡庠教諭(校長)。明代的郡庠是朝廷選拔培養幹部的基地,也可以算是當時的黨校或幹部學校。海瑞由此步入政界。是年,他41歲。

  海瑞到任,即頒佈了他的《教約》。開明宗義地指出:「照得當職雖嘗有志于聖賢之學,而質魯力薄,終未能至於其間。本職欽承明命,請以嚴師自處。

  諸弟子今有一日之雅,當以從命自盡,一一遵信而強行之,本職籍成以免屍曠之責,本職境也。如其不然,變豈敢以姑息從事。輕則威行夏楚,重則兼請黜降,是亦今日事也。為教弛日久,諸弟子之不信吾說也,先為諸弟子嚴之。」海瑞首先向諸生員聲明,他一直立志成為一個聖賢,但修煉還不夠,至今不敢說自己已經是一個聖賢。雖然是自謙之詞,但這句話實際是為引導出以後對生員的訓導作準備的。海瑞一直以孔孟言行為自己的人生哲學,對學校,從事教育培養人的工作,很自然地提出用聖賢之道培養生員的原則。既然要貫徹自己的教學原則,就要立下規矩。海瑞在郡庠多年,對此深有體會。何況,在調查中他已經發現,很多學校的管理鬆弛,紀律渙散。因此,他要從自己的學校幹起,堅決地整肅綱紀。他告誡眾生員,他是朝廷命官,以嚴師自居,大家要好自為之。希望在本校不發生各種違紀事件,這樣大家都好。如果發生違反校規校紀事件,一概嚴懲不貸。

  海瑞以《平黎策》在鄉試中舉,他在那篇文章裡提出了立規章、攏人心的思想。這次他成了一個學校的一把手,終於有機會親自實踐自己的思想了.在《教約》中,他總共提出了16條規則,要求生員認真研讀應該讀完的各科學問,還要認真實踐所學到的各條理論。因此,《教約》幾乎對生員在郡庠期間的所有生活細節都作出具體規定。如規定生員必須住校,遇有婚喪嫁娶事宜,必須按禮行事等。

  郡庠不同于私塾,教官是吃官俸的,其職責是為朝廷培養人才,不是鄉間教師爺。因此,他免去了通行的拜見教官時的送禮規矩。郡庠不是官府,並不處理政務。因此,在處理政務時的一些必須禮節也必須革除。如,過去有上級官員來校視察時,學校教官和生員總是迎出門外,跪拜歡迎。他認為大可不必,規定今後再有上級官員視察工作,只需在明倫堂兩側站立不跪,送也不送到門外。同一上司見過一次後,同日再見不再行大禮。這些規矩相當不合時宜,結果遇上了麻煩。一日,郡守諸大夫來視學,海瑞帶人在學校明倫堂迎候。督學一行進來後,其他人長跪不起,惟他一人挺立不跪。這種出格舉止引起督學及諸大夫的不滿,奚落他為「安所得山字筆架來」。海瑞是校長,站在中間。別人都趴下了,惟他站在那時,像個山字筆架。海瑞因此得了個「筆架博士」的外號。

  督學的態度惹惱了海瑞。海瑞想,我的行為是為了恢復應有的道行,宏揚孔孟學說。一個高級官員對我的這一點小事都不能體諒和理解,反出語傷人,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於是,海瑞提出了入仕後的第一次辭呈。海瑞以後多次提出辭職申請,都是因為他與上級長官的衝突。這至少說明他的許多做法是反潮流的。

  辭呈交了上去,一位素來敬重海瑞的縣官感到了不安。他認為海瑞的行為並無不妥,「彼所執竟是,吾誤也」。因此將情況反映到福建學憲(省裡管理郡庠事務的最高官員)朱鎮山那裡。朱得知後,將海瑞叫到他那裡,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最後說:「你學了一肚子學問是為了什麼,決定出來幹事又是為什麼,難道就是為了與這一跪過不去嗎?」終於說服了海瑞。

  又一次,海瑞接到通知,說按院要來視察。海瑞帶領諸生員在大門迎候。按院的助手分道先到一步,進院後看見海瑞長揖不拜,於是問怎麼回事。旁邊人告訴他這是校長,他於是讓人告訴海瑞趕快出去接按院,並說明接按院時應有的禮節。正說著,按院已經進來。卻見海瑞依然長揖不拜,把個分道嚇得直吐舌頭,感歎到:「如今怎麼還有這樣的教官?」海瑞卻無動於衷。

  海瑞堅持守道,任校長的四年中,從沒有給來檢查工作的上級官員跪下過。他說,這個規矩是先聖立下的,後人太俗,破壞了聖賢的規矩。既然我們都知道這一點,為什麼不帶頭恢復傳統呢。這麼一說,雖然那些講排場的官員們覺得他不恭,卻又拿他沒有辦法。

  海瑞這種行為于世風不合,許多人覺得驚異不解和滑稽怪誕,但時間一長,瞭解他的人越來越多,欽佩他的人也多了起來。海瑞的人品好,知識面挺廣,好發議論,與人交往從沒有耍滑弄奸之氣,不少地方官員願意和他交朋友,政務中遇有難題,也喜歡與海瑞先行切磋一番,然後再作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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