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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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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吃飯,他發現耶穌及其門徒在吃飯之前沒有洗手,覺得很奇怪。耶穌對他說: 「你們法利賽人只注意把杯盤的外面洗淨,而裡面卻充滿了勒索和邪惡。難道你們不知道那造外面的不是也造了裡面嗎?你們把薄荷、茴香等蔬菜獻上十分之一,這是應該做的,但你們卻把公義和愛上帝的事給忽略了。因為你們注意的事都是不重要的,而你們忽略的事卻恰恰是最重要的,這樣,你們就有禍了!你們還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歡人們在街市上向你們回安。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在座的一個律法師向耶穌提出了抗議:「先生,你的打擊面太大了,把我們也侮辱了。」 耶穌立即抨擊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叫別人擔難擔的擔子,自己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你們奪走了知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又阻止要進去的人。」(《路加福音》十一37~52) 耶穌講過這樣一個比喻,他說:「有一個人,他有兩個兒子。一天,他對大兒子說:『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園裡去幹活吧!』大兒子說:『我不想去。』但他後來改變了主意,就去幹活了。那人又去對小兒子說:『孩子,今天你到葡萄園裡去幹活吧!』小兒子滿口答應說:『好!』但他父親走後,他卻不到葡萄園裡去幹活。」耶穌問大家說:「你們說這兩個兒子哪一個聽他父親的話呢?」 人們回答說:「是大兒子!」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比那些只說不做、陽奉陰違的人先進天國。」(《馬太福音》二十一28~31) 耶穌又解釋說:「有兩個人到聖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賽人站在大庭廣眾之中,仰著頭禱告給自己聽:『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那樣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旁邊那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並把我收入的1/10捐獻給殿裡。』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在角落裡,連頭都不敢抬,只是捶胸頓足、痛心疾首地說:『上帝啊,可憐可憐我這個罪人吧!』我告訴你們:這個稅吏倒比那個法利賽人算為義了。」(《路加福音》十八9~14) 耶穌又說:「鹽本來是好的,但是如果失了味,怎能使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放在糞裡,都不合適,只好扔在外面。」(《路加福音》十四34~35) 耶穌強調說:「那些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無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馬太福音》七21~27;《路加福音》七46~49) 為了反對當時流行的虛偽、浮誇、言行不一的作風,一向寬容的耶穌向門徒們提出了一個非常嚴格的要求——進窄門。他說: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通往滅亡的門是寬的,進去的人也多;但通往永生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13~14)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26~27) 有一個人要跟從耶穌,他說:「主啊,請允許我先回去安葬我的父親。」 耶穌對他說:「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吧!你應該去宣揚天國。」 又有一個人說:「主啊,我要跟從你,請允許我先回去向家裡的人告別。」 耶穌對他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天國。」(《路加福音》九59~62) 可見,耶穌對天國成員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為此,他提出了一種新的人際關係標準;用信仰關係取代親屬關係,也就是說,人際關係的首要準則不是親屬關係,而在於是否遵行上帝的道。他說:「凡聽了上帝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弟兄姐妹。」(《馬太福音》十二50;《路加福音》八21)他甚至提出了「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因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喪失生命,為我喪失生命的將要得到生命。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馬太福音》十35~40)「如果有人願意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凡把我和我的道當做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做可恥的。」(《路加福音》九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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