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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關於國家的構成,他認為,第一,國家需要食物,因此要有農人從事農業生產;第二,國家需要製造物品,故工匠、藝匠必須存在;第三,貿易是必要的,因此要有商人照顧國家的經濟交易生活;第四,國家需要軍人,和平比戰爭好,但如果有外族侵略,則需軍隊抵抗,國家必須維護其安全並防止外來及自己內部的相互攻擊;第五,國家需要一些窮困的人、有錢的人、一些生活環境很好的市民;第六,必須有教士以便主持宗教儀式;第七,國家最需要的是有人負責經營及法律事務,即有統治者。此外,必須有奴隸。

  看來,國家有不同階層的人,他們的職務如何劃分呢?他認為,一個人不能有一個以上的職務。在最好的國家中,市民不能既是農人,又是工匠,又是商人。這些職務並不等於是最好的生活,最好的生活是在實施及發展道德及智慧德性時獲得的安逸。至於軍人、統治者及教士,這三項可以由同樣的人做,但不能同時執行這些職務。國家需要軍人的體力,而統治國家要靠智慧,這些智慧要在體力高峰過後才獲得。亞裡士多德假設市民要成為國家的財產的擁有者,將先為軍人,然後做統治者,到晚年再做教士。

  在市民與非市民、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最好有一個分界,後者包括農人、工藝匠及商人,當然奴隸也在內,這些是國家存在的必要條件。在自然及藝術界,低級存在是為高級的存在而存在,高級的存在是擁有理性的原則。就個人的情況而言也是一樣,靈魂可以分為理性及非理性部門,身體的存在是為了靈魂的存在。國家的情況亦然,國家的必要條件及實際部門的存在是為了好的生活。所謂好,是指市民能過著有道德及具智慧德性的生活。

  5.法治思想

  二千多年前的亞裡士多德提出是人治好,還是法制好的問題,對此他採取了兩分法:一方面,政治是複雜的,常常會發生變化,只有人才能隨機應變去處理,如果死守法律條文而不知變通,有時就行不通,所以在堅持法律的前提下,要重視人的因素。另一方面,他認為人畢竟有情感和欲望,如果單憑人的統治,很容易由感情和欲望用事,從而產生種種弊端。理想的是應根據理性,衡量利害,認清正義與非正義,制定法律,對統治者加以限制。為了防止統治者濫用權力,他又提出不能搞終身制,不能世襲制,而是要由法律規定統治者的任期,任期不能太長,讓大多數人輪流執政。

  亞裡士多德認為,無論是君主制、貴族制,還是共和制,只要能根據理性行事,按法律辦事,就都是好的政體。可惜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這樣的政體,只存在變態的政體,即民主制、寡頭制和僭主制。當時的希臘,特別是在民主制下,常常被少數野心家用不正當的方式篡奪僭取了政權,中文譯為「僭主」。當時有些統治者的權力不是僭奪來的,而是到海外去建立殖民城邦,當了統治者,這就不能稱為僭主。僭主制與寡頭制是不可分的。所以亞裡士多德重點討論的是民主制和寡頭制。

  關於民主制和寡頭制的對立,亞裡士多德認為其實質是窮人執政還是富人執政的對立。在現實政體中,他說究竟應採用哪種,應根據各城邦的具體情況來定。但他還是比較傾向民主制。他認為,由多數人統治終究比少數人統治好,少數人無論多麼賢明,知識總是有限,看問題不全面,而多數人,有人看到這點,有人看到那點,大家的意見集合起來,便可超過少數賢明之人,而且少數人的賢明,也是因為在他們身上集中了多數人的優點。在現實中,在各城邦中,窮人總是多數,窮人執政是民主制,所以他認為變態的三種政體中以民主制為好。

  接著他講了民主制的許多優點:民主制有平等和自由的精神,不是由哪一個人或幾個人當永久的統治者,而是輪流執政,人人有當權的機會。民主制,擔任公職沒有財產定額的限制,即使有也是很低的;官吏由選舉或抽籤擔任,任期短,不得連任,這樣就廢除了終身制。當然,這還只是理論上的論述,在實際生活中,窮人們為了養家糊口,大部分時間還是得去從事體力勞動,並沒有多少閒暇時間去參與政治事務。平靜的生活使大家都願意依法辦事,社會比較穩定;可是如果大家都不關心政治,統治權實際上又落在少數人手裡。

  為了讓窮人多參與政治事務,有些城邦規定了津貼制度,對窮人參政或擔任公職給予補貼,對富人不參加公民大會則處以罰金。同時,他也指出了民主制的缺點:主要是它容易受少數人操縱利用,少數人利用多數人無暇顧及政治之機,做出一些錯誤決定。另外,民主制過多地判處罰金,也侵犯了富人的利益,激化了矛盾,使富人聯合起來反對民主制,恢復寡頭制乃至僭主制。

  對這種矛盾,亞裡士多德採取調和的辦法,他勸告富人要照顧窮人的利益,窮人要顧及富人的利益,不要彼此傷害太深。這時,他在政治領域又用了在倫理道德中採取的中庸說,不要過,也不要不及。具體辦法就是由中產階級執政。中產階級既不過富,又不太窮,正好適中。人一有錢有勢,就好發號施令,不願服從統治;太窮又容易自卑,所以由這兩類人統治都不好。中產階級正好克服了上述兩種人的缺點,而且人數多,力量強大,能實現統治,他們又沒有野心,可以避免黨派之爭。現實又告訴亞裡士多德,在希臘,由中產階級統治的城邦並不多,大多數城邦不是由富人統治的寡頭制,就是由窮人統治的民主制。原因是城邦中不是富人佔優勢,就是窮人佔優勢,中產階級並不佔優勢。

  亞裡士多德的許多政治理論是過分理想化了,但其積極方面是要肯定的,首先,國家概念包含許多有價值的觀點,特別是國家的存在是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為了全體之善,而不是只顧部分人的特殊利益,這不能不是積極的思想。此外,他將政治集團視為達到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目的是個人的幸福,亦有可取之處。他的政治學說,重視分析實際經驗,概括出了一些比較科學的結論,提出一些時至今日仍可給人以啟發的思想。儘管他有著時代的局限性,但在討論方法上的確有著他人不及的貢獻①。

  ①3—5節參見葉秀山等編:《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第2卷,汪子嵩撰:《亞裡士多德》,山東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3—69頁;G.羅伊德:《亞裡士多德思想的成長與結構》,(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第163—176頁;E.策勒爾:《古希臘哲學史綱》,山東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9—2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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