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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第十二章 倫理學說

  根據亞裡士多德對科學知識的分類,以上各章講的都屬￿理論的學科和科學研究工具,下面幾章是實用學科和創制學科。倫理學和政治學屬￿實用的學科,文學藝術屬￿創制學科。本章介紹倫理學說。

  現存亞裡士多德倫理學著作有3部:《優代莫倫理學》《大倫理學》《尼各馬科倫理學》。三書中,《尼各馬科倫理學》最具代表性,思想完整,結構嚴密,是一部系統的、成熟的倫理學著作,他的倫理學思想都反映在裡面。學者們研究亞裡士多德的倫理思想,多是依據這部書。本章的內容除了參考幾位學者的成果外,也多摘引該書的有關論述。

  關於《尼各馬科倫理學》的內容,英國學者G.羅伊德作了介紹:「亞裡士多德在第1卷中定義主題及說明問題所在;第2—5卷討論道德德性,先是一般說明,然後,在討論了選擇及責任之後,再仔細說明道德德性;第6卷討論智德;第7卷是道德弱點;第8、9卷離開了本題,包括了對友誼的仔細檢查;第10卷他又回到第7卷開始時對快樂的討論,最後回到幸福之本題,即倫理學中心題目,此題目之大綱已在第1卷出現①。」從歷史上看,《尼各馬科倫理學》是第一部系統探討倫理問題的著作,儘管它在某些方面沿著由蘇格拉底開始、經柏拉圖系統化的理性道路前進,但從體系上看,它與柏拉圖的倫理學說有很大的不同。

  柏拉圖的基本思想是用超越時空的永恆不變的理念來說明倫理問題,因而他輕視感情,崇尚理性;亞裡士多德反過來思考問題,他堅信感官知覺構成了一切知識的真實、必然的基礎,「個別」先於「一般」(理念)而存在,「一般」存在於「個別」之中,「一般」不能離開「個別」而獨立存在。「實在」並不是由超越的理念組成的,而是由諸現象組成的,人的理智只不過是應用於它而已。他認為,現實世界完全是真實的,人生價值的基本原則存在於我們日常的生活中,而不存在於它之外。「善」的生活就是這個世界上人的生活,與蘇格拉底和柏拉圖不同,他不談來世的報償與懲罰。這樣,他建立了一個從人的本性及需要出發的倫理學體系②。

  ①G.羅伊德:《亞裡士多德思想的成長與結構》,(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第131-132頁。

  ②參見周輔成主編:《西方著名倫理學家評傳》,周兆平、餘湧撰《亞裡士多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頁。

  1.什麼是幸福

  亞裡士多德的倫理學通常稱之為幸福論或自我實現論,它建立在亞裡士多德對宇宙與人性的看法之上。他說,人生確有目的,有追求,蘇格拉底的名言「未經思考的生活沒有價值」,是有道理的。但人生的目的又是什麼呢?他的答案是「幸福」。

  什麼是幸福?當時在希臘對幸福的看法有兩種:一種認為只要在名譽、地位、財富等物質欲望上得到滿足,人生就幸福了;另一種則極端鄙視這些欲望,認為只有摒棄它們,苦行絕欲,才能得到精神上的解脫,獲得真正的幸福。亞裡士多德反對這兩種觀點。他認為前一種人生觀對物質欲望的要求太過分了,後一種人生觀又太不足了。在他看來,一切人所企求的並不是行為的結果,也不是人的活動與某個法則或義務感的一致,更非快樂之報償。幸福的含義是:1.一切人都熱望令人滿足的東西;2.從事完善的活動;3.體現了這種活動的整個人類生活。一句話,幸福就是一種完善自己的活動,即使自己天賦的各種功能與潛力發揮到最大限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發揮人的理性機能。

  從蘇格拉底想為倫理問題尋求一個普遍的定義,到柏拉圖提出「美的理念」、「善的理念」,都沒有實際內容。亞裡士多德也在尋求善的形式,他提出了一個標準,將善分為「為它的」和「自為的」。他說,有些善雖然本身也是目的,但不是最後的目的,它還要以別的目的為目的。如人們追求榮譽和財富,在他看來,這不是目的。人們為什麼要追求榮譽和財富?是為了有了榮譽和財富後,人才有幸福。所以,榮譽和財富只能是「為它的」,而不是「自為的」。只有得到幸福,才是目的。

  一切人類活動的目的都在於幸福,因為惟獨幸福,才是人們追求的目的。亞裡士多德發現,決定幸福狀況的標準不在於主觀感覺而在於生命活動的客觀特性。因此,幸福在於生存本身的美好和完善。個人從這種完善中所得到的快樂只是這種完善的結果,它既不是完善的最終目的,也不是它的價值尺度。人的幸福本身就在於善行。外在的東西對幸福有影響,但並不是幸福本身。貧困、疾病、災禍干擾了幸福,並妨礙美德行為得到健康、力量所提供的手段;天倫之樂、朋友往來、健康、美貌、高貴出身,它們都是寶貴的,卻不是幸福。幸福的要素只是內在的優美。

  人們的處境不同,對幸福的要求也不一樣;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情況下對幸福有不同的理解。生病時,恢復健康就是幸福,窮困時渴求獲得財富。物質條件的豐富,精神生活的安寧,以及有知己好友,是人生幸福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幸福本身,缺少它們,會使幸福失光。不幸並不會使一個品德高尚的人沮喪,雖則這可能妨礙他的幸福。某些外在物質條件是幸福的先決條件,而這種物質條件在某種程度上是靠機緣得來的,但幸福是靠個人努力而獲得的。亞裡士多德一直認為幸福是一種活動,幸福離不開勤勞,幸福生活是合乎德性的生活,幸福生活是自足的,包含著德性與快樂。

  與柏拉圖不同,亞裡士多德反對用理性來壓制情欲。他認為情欲也是人的功能,人的活動,有存在的理由,應該得到合理的滿足。

  亞裡士多德不少思想觀點都是基本正確的,但一深入下去,繼續探討下去,就過了頭。關於這一點,我們在前面已有幾處談到了,在幸福觀上,也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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