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的美國之路 | 上頁 下頁 |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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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們遇到一個意想不到的問題。我父親通知我說:「我不參加你們的婚禮,你們別想在伯明翰見到我。」他說他決不到任何一個把他看作二等公民的地方去,並說:「我會給你們發電報,致最美好祝願。」我媽媽不簡單,說她不在乎我父親去不去,反正她要去看著兒子結婚。我姐姐瑪麗琳和姐夫諾曼從布法羅來電話,也說他們要參加婚禮。這一來,爸爸只好重新考慮他的決定。他擔心我姐姐和姐夫這一對異種族通婚的夫婦在南方遇上麻煩。他說:「假如他們要對諾曼施加私刑,不如我們都去,說不定還要靠我去買通私刑者手下留情哩。」 我晉見我的上司艾伯納西中校,請批准我週末去伯明翰結婚。我表示星期一上午一定返隊。中校熱情地握著我的手說:「好吧,放你3天假,我想這個營缺你3天出不了事的。」 此後10天,我們忙得團團轉。阿爾瑪和她母親熱心籌劃婚禮,像當年盟軍籌劃諾曼底登陸一樣認真。她母親在朋友家找到了空房間,可以安排給我家的人住宿。她的一個親戚自告奮勇來主持婚禮前夕的晚餐。阿爾瑪的妹妹芭芭拉要當女儐相。男儐相布魯克斯和我奉指示要身穿夏季單軍裝,估計布魯克斯當老百姓剛兩年,舊軍裝還能穿。阿爾瑪和我在波士頓買了一對純金的結婚戒指,準備在婚禮上交換。然後阿爾瑪先啟程回伯明翰。我在婚禮前一天晚上到達,出席晚餐和招待會。 阿爾瑪的父親約翰遜先生,個子高高的,極其嚴肅,說話從不拐彎抹角。若干年以後,我有幾次遇到幾位在伯明翰上過帕克中學的黑人軍人,我提到他們的老校長是我的岳父,他們的反應都是:「你娶了約翰遜的女兒?好大的膽子。」實際上,約翰遜對女兒結婚是高興的,只是不太喜歡我的職業,也不大喜歡我即將遠去南越一年。他女婿是西印度群島人後裔,他也顯然不是太滿意。當我們打電話給阿爾瑪父母說我們要結婚時,約翰遜向他妻子嘟噥說:「我一輩子都儘量躲開那些該死的西印度群島人,這下可好,女兒要嫁給其中的一個啦!」我父親一向抵制南方,約翰遜又抵制西印度群島人,這週末聚會會是個什麼情景! 我家的人到了伯明翰,爸爸見到還沒有人要施加私刑,也就樂得以長輩自居。他向來喜歡參加聚會、洗禮、婚禮、守靈禮和葬禮,凡是讓人們聚在一起的活動他都喜歡。現在,這裡的約翰遜一家人成了他的終生朋友,儘管在這之前幾個小時,他從來不想看他們一眼。 8月是亞拉巴馬最熱的時候。婚禮那天,教堂裡擠滿了人,婦女們不停地搖著扇子,發出刷刷的聲音。當J·C·佩裡牧師宣佈儀式開始時,布魯克斯陪伴著我從一個側門步伐整齊地入場,到了規定的位置立定,向右轉,鞋後跟哢嚓一響,然後保持立正姿勢,仿佛是在操練競賽場上。我們可以感覺到那些扇子扇動的微風,耳旁陣陣傳來人們讚歎而羡慕的私語聲。阿爾瑪在芭芭拉陪伴下,扶著面色莊嚴的約翰遜的胳膊,從教堂的中間過道走來。她神采飛揚,端莊大方,令我驚歎。幾分鐘之後,這個美麗的女子就是我的妻子了。 婚禮完畢,我們到約翰遜家裡出席招待會。我家的人發現南方人的招待會原來不大一樣。沒有烈酒,沒有音樂,點心也很少。人們從前門進來,放下禮物,在來賓冊上簽名,跟排成一行的主人一家人握手,然後走進餐廳,接過有人遞上的一杯果汁飲料和一塊蛋糕,隨後走向廚房,放下空杯子和碟子,最後被引導到後門告別。招待會持續了一小時多一點。我父母當場就開始計劃回紐約後要另舉行一次結婚招待會。 阿爾瑪和我的新婚之夜是在A·G·加斯頓汽車旅館內度過的,那是一對黑人夫妻在這城市裡能找到的惟一像樣的地方。旅館老闆加斯頓是一個黑人百萬富翁、企業家,向黑人推銷人壽保險而發了財,因為各保險公司不屑于向黑人做這種生意。第二天,阿爾瑪和我飛回波士頓。這時,傑姬·菲爾茲已搬走了,我住了進來。這套一居室的公寓是我和阿爾瑪初次見面的地方,當時我的朋友邁克·亨寧堡剛開始他與傑姬的浪漫史,是他把我帶來的。但他倆後來沒有談下去。星期一上午,我恪守諾言,回營向艾伯納西中校報到,阿爾瑪也回到波士頓聽力弱者互助協會工作。 幾天後,我在我們家裡接了一個電話。那打電話的人一聽接電話的是男人聲音,顯然困惑不解。「你是誰?」他問。 「科林·鮑威爾,」我回答,「你是誰?」 「我是阿爾瑪的未婚夫。」他說。 「你好,」我說,「我是阿爾瑪的丈夫。」 談話尷尬地結束。阿爾瑪和我顯然還沒有來得及把我們結婚的消息通知我以往的情敵。 過了一周,一個星期六上午,有人敲門。我只穿著一件汗衫和一雙拖鞋,急忙開門。門口站著一個漂亮小夥子,手裡拿著一盒糖果,臉上露著笑容,可是一見是我,笑容頓時消失了。他無禮地問:「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說明了我在這家庭中的地位。阿爾瑪從臥室走出來,我出於禮貌走開,進了臥室,斷斷續續聽到了他們氣氛緊張的簡短談話。那位來訪者走了。我出來一看,那盒糖果也跟他走了。阿爾瑪對我說,那只是一個老朋友而已,他說什麼未婚夫是誇大其詞。從那以後30多年來,阿爾瑪用事實證明她說的話是事實。 我們婚禮後不久,又在我們鮑威爾家再次舉行了結婚招待會。客人們下午就開始陸續光臨,地下室的起居間內擠得滿滿的。一直熱鬧到最後一滴蘭姆酒喝盡,那已是淩晨4點鐘了。阿爾瑪經受住了牙買加式好客精神的第二次考驗,並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感受到她的魅力。看到我父母為他們的兒媳婦而興高采烈,我再高興不過了。跟約翰遜家那場嚴肅機械的招待會相比,鮑威爾家的招待會恰是文化上的180度大轉彎。 我的表兄弗農·路易斯興趣廣泛,會烤蛋糕,玩撲克,愛好田徑運動,現在的職業是警察。媽媽委託他為這次招待會烤一塊大蛋糕。弗農和蛋糕遲遲不見,媽媽著急了,擔心弗農的第二興趣和第三興趣壓倒了第一興趣,這種事過去不是沒有發生過。最後,弗農表哥終於出現了,帶來一盤特別大的結婚蛋糕,樂呵呵地沖著我母親說:「艾麗姨媽,你怎麼能懷疑我完不成一件光榮的作品?哪怕只是懷疑一分鐘也不行。」一句話就把我母親逗樂了。阿爾瑪則在猜想,這麼多的親戚,什麼時候才有個完呢? 我喜愛婚後的生活。我喜愛週末陪阿爾瑪上街採購。我喜愛她跟我一起會見我的朋友。我常常開快車,從德文斯堡趕回我們的小窩。我的車是一輛藍色的1959年產的「大眾」牌,是我在德國時花1312美元買的。有一次,我又沿著2號公路瘋狂急駛,忽然看見一輛敞篷車緊緊跟上了我。我想,這准是一個新英格蘭的美國佬要超過我,讓我吃他的塵土。我把油門踩到了極限。這時,響起了警笛,我大吃一驚,只好停車。開車追我的人走下車來,讓我看了他的州警察證件。他通知我違章了,在這一路段時速不許超過55英里,我卻跑到了90英里。我辯解說:「警官,你知道我也知道這輛車跑不了那樣快。」這話毫無效果,他毫不留情。在當年,我常想看看我的車究竟能跑出什麼速度。現在還有時這麼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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