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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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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電池燈的銷售權 不久,松下設計出一種方形電池燈。根據合同,只要是電池燈,無論什麼形狀,在這三年之中都必須交由山本經銷,松下自己無權銷售。 不過,為了向山本表明自己的銷售方式要略勝一籌,松下便去找山本商量,提請山本同意他銷售這種方形電池燈,原來的炮彈型電池燈仍由山本包銷。 山本毫不猶豫地表示反對。 松下無法,又降低了自己的條件:他只在電器行銷售方形電池燈,這種新形電池燈在單車行的銷售權仍由山本控制。 山本的回答毫無回旋的餘地: 「我們既然有合同在先,凡是與之相抵觸者,我一概反對。至於合同滿期之後,你要怎麼賣都行,我決不干涉。」 在這種情況下,松下還是想爭取對方的理解: 「三年合同期滿後,我們還可以續簽。總的說來,我們的合作是成功的,對雙方都帶來了可觀的利潤,我現在只是想請你同意我在電器行銷售方形電池燈,而且不是長期堅持下去,只是想檢驗一下我的銷售方針是否正確。」 山本似乎被說動了心。沉默許久之後,他答道: 「既然如此,我可以同意,但是你必須賠償我一筆錢,才能買回在電器行銷售方形燈的權利。」 「多少錢?」 「一萬元現金。」 「一萬?」松下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錯。」山本的表情仍是那麼冷靜而又堅定。 老實說,方形燈的銷路如何,松下還是心中無數。再說,再過一年多一點時間,合同即可滿期,他用不著再花一分錢就可以隨意實行自己的銷售方針。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白白花這一萬元呢?要知道,這可是山本三年合同期所交的包銷金總額的1/3啊!照米價來合算,當時的一萬元約等於今天的400~500萬元。由此可見,山本的心也實在太黑了。 現在,松下所面臨的是三種選擇:一是一分錢不花,等到合同期滿再說;二是中止合同,賠償山本更多的違約金;三是照山本的要價,買回在電器行的方形燈銷售權。 略一思忖,松下便明確表態: 「好吧,就照你說的辦,我給你一萬元。」 這回輪到山本感到驚詫了。 「你可是當真的?是一萬元現金啊!」 「我沒有說錯,也沒有聽錯,一萬元現金馬上就給你送來。」 「好,佩服!」山本舉起了大拇指。「我請你吃飯!」 「你真會做人」,松下心中說道,「我花一萬元,就為讓你來請我吃飯?!」 為了顯示慷慨,山本把吃飯的地點定在風景絕佳的高野山。松下甚至懷疑山本是故意奚落他,因為他從未上過這座名山。 這高野山上有一塊「試運石」,傳說是弘法大師在唐代從中國帶回日本的。當他們經過這「試運石」旁邊時,山本說:「人們都說只有運氣特別好的人,才能把這石頭抬上架子。我們就來試一下,看誰的運氣最好吧。」 山本說完,就先動手去試。他自恃身體壯實,以為不費吹灰之力,即可將那石頭抬起來。誰知使盡渾身之力,也未將它搬動,更不要說抬上木架了。 其他幾位也爭先恐後去試,都沒有成功。 輪到松下時,大家見他身體瘦弱得似乎連風都吹得倒,以為他也不可能將石頭搬動,而他本人也毫無信心。 說來也怪,眾人中身體最差、力氣也最小的松下,居然臉不變色心不跳地將這塊「試運石」抱了起來,穩穩當當地放在架子上,隨後又平平穩穩地放回了原處。 這一瞬間,他的心中產生了一個強烈的信念: 「我新開發的方形燈一定會取得成功的!」 當然,這句話他當時並沒有說出來。當眾人齊聲誇讚他運氣好時,他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奉送一萬電池燈 1927年4月,松下新開發的方形電池燈正式上市,成為使用「國民牌」這一統一招牌的第一件電器產品。 這招牌的來由說來有趣。 在推出方形電池燈之前,松下想了十幾個招牌名字,但都不滿意。 有一天,他無意中看到International這個英文詞的日本片假名音譯,似乎有所感觸。他不懂英文,以為這可能與「十月革命」有關。直到查了詞典,才知道是「國際」的意思。若把前半截去掉,這後半截National又有「國民」之意,便決定以之作為方形電池燈的商標名稱。後來不知是真認為此詞的涵義好,還是僅僅圖吉利,又將它作為松下電器產品的統一招牌。 松下對於國民牌方形燈的實用價值和市場前景深信不疑,因而不僅以10000日元的大價錢買到了在電器行業推銷它的權利,而且決定再花12500日元將10000個燈免費向市場提供。 他所開發的這種新電池燈雖然號稱松下製造,其實他們做的僅僅是外殼,所用的電池則是由岡田乾電池廠供應。自松下生產炮彈型電池燈以來,該廠一直向松下提供電池,雙方的關係十分融洽。松下作出免費提供方形電池燈的決定之後,就到東京去找岡田電池廠商量,讓他們參加這一促銷活動,也免費提供10000對電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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