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司各特 | 上頁 下頁


  他同克拉克及其他好友到遠處去登山或是垂釣,這對他的健康十分有益。他比別人走得慢一些,但並不差,他一小時走三英里,但一天也能走30多英里。他膂力過人,早晨為了活動活動身子,他可以「單手舉起鐵砧」,並且很能吃苦耐勞。朋友們當時就發現了他的兩個特點:倔強和喜愛獨處。每次一起出遊時,到哪裡去他都無所謂,任何建議他都同意。不過,倘若問他有什麼意見,結果又不採納他的意見時,他就會撇下眾人,獨自去他要去的地方,他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好,因為他喜歡獨往獨來。當他獨自一人郊遊的時候,常常由於沉浸在遐想中而信步來到完全出乎意料的地方。起初當他一連幾天不回家時,父母老是為他擔心,後來也就不在意了。「父親為此責駡我,常說我生來就是一個行蹤不定的商人。這些話是想傷害我的自尊心,但是這種前途卻並不使我感到害怕。」實際上父親是這樣責駡他的:「我擔心,我很擔心,先生,你命中註定是一個沿門乞討的流浪漢。」

  在學習法律期間,瓦爾特每年暑假都到凱爾索叔叔家去過幾個星期。晚上他往往用一兩個小時打鷺鷥,因為叔叔的花園就在河邊。「鷺鷥一聽到槍響,就驚逃到對岸。你再放一槍,它又會跑回來,這樣來回幾次,它才飛起來。這是一項絕好的運動,何況打鷺鷥很不容易,鷺鷥不讓人靠近。在它來回奔跑的時候,完全可以飽餐一頓醋栗果。」

  他和叔叔在諾森伯蘭愉快地度過了1791年和1792年夏天的最後幾個星期。他們遊覽了羅馬長城廢墟,到過弗洛登、奧特伯恩、奇維·蔡斯等地的戰場。不過,大部分時間他們還是用來打獵、釣魚、徒步或騎馬旅行。有一次他們到了離伍勒六英里的切維厄特中心地區的一個農莊。司各特對邊界英格蘭一側村民的愚昧大為驚訝:他聽說當地的牧馬人和牧羊人都把給他們的信拿到區教堂,請教堂的讀經員在禱告課畢後念給他們聽並按他們的口述代寫回信。在農莊裡找不到一支筆,司各特打了一隻烏鴉,才做了一支筆。叔叔喝山羊奶,因為山羊奶對健身有好處,瓦爾特發現「每天清晨6時,一個俊俏的賣奶姑娘把山羊奶徑直送到買主床邊」,於是也跟著叔叔喝起山羊奶來。

  他對邊區歌謠和德國詩歌表現的興趣比對訴訟程序細則大得多。

  1792年,克爾介紹他認識了羅斯伯克郡的代理大法官羅伯特·肖特裡德,可是司各特並沒有向他請教法律方面的問題。他想搜集民間歌謠,這些歌謠口頭流傳於荒涼偏僻的利底斯戴爾居民中間,肖特裡德很熟悉利底斯戴爾一帶的情況。司各特和肖特裡德一連七年經常深入利底斯戴爾地區,翻山越嶺,風餐露宿,同牧羊人一起過夜,有時住在當地傳教士的家裡。他們兩人從當地居民口中收集了很多歌詞和樂曲,司各特很快就同邊區居民有了共同語言,有人稱他為「我們的小夥子」。肖特裡德對自己的夥伴倍加稱讚:「我發現他有無窮的幽默和寬大的胸懷!我們沒走上十碼遠,就會笑聲連連,互相打趣或放聲高歌起來。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他都有本領同任何人接近……在旅途中我看到過他的各種樣子——惆悵、快活、嚴肅、輕鬆、清醒和酩酊大醉。」

  在開業當律師的最初幾年,司各特有機會不時到蘇格蘭山區和邊區去:他同亞當·弗格森一起到過珀斯郡,重遊了凱思琳湖,聽了很多關於羅伯·羅依的傳說和關於1715年和1745年起義的故事。他們還遊歷了福爾法爾郡,在那裡的都納塔墓地,司各特認識了羅伯特·佩特森。

  羅伯特·佩特森自告奮勇承擔了照看陣亡的盟約派戰士墓的責任,後來司各特在《清教徒》第一章中使他名垂千古。然而,司各特並沒有把所有的閒暇都用於搜集古老的歌謠和傳說。他還是一個熱心的考古家,他考察了很多古跡,甚至進行過發掘。此外他還閱讀德國詩歌,同自己的朋友,主要是同威廉·厄斯金一起學習德語。確切些說,他的朋友們是學習,而他這個總是弄不清句法和文法的人,只是利用他對英語中的蘇格蘭和盎格魯撒克遜方言的知識來勉強地理解德語。

  加羅威的一個姓麥克納特的神甫受到控告,控告內容包括經常酗酒和唱淫穢歌曲。司各特到加羅威收集為委託人辯護的證詞,但沒有發現多少有利於委託人的材料。不過,他總算證明了這個神甫在14年中只喝醉過三次,而且其中每一次說出不體面的話都完全是受酒友的慫恿。司各特為被告辯護說:「他一失去理智,就會變成一架活的機器,無法自覺地對自己言行中的過失負責,就像一隻鸚鵡或者一枝自動步槍……因為一個人在醉酒時胡言亂語就說他是一個滿口髒話的下流胚,就像因為一個醉酒的人神志不清而說他是白癡一樣荒唐。」麥克納特終究被開除了神職,因為道德高尚的法庭不能容忍他在酒醉時唱的兩支曲子。司各特在傑德堡巡迴法庭上的成績較大,他使陪審員赦免了一個靠偷羊為生的老頭兒。他悄悄對自己的被辯護人說:「算你走運,你這個騙子。」

  被辯護人回答說:「多謝您的恩典,明天一早我給您送兔子去。」這只兔子大概也是從別人的地裡逮來的。

  有一次司各特自己成了被告。法國革命震動了愛爾蘭。1794年,一群愛爾蘭醫科大學生常常到劇院去。他們坐在池座的後排,在奏國歌時他們大聲喊叫,高唱革命歌曲,每當臺上的對白具有反叛意味時,他們就齊聲喝彩。他們的行為使司法人員中一些年輕的托利黨人很不高興。一天晚上,司各特和幾個律師朋友來到劇院,他們帶著棍棒,決心制止在奏國歌時的種種胡作非為。奏樂一開始,愛爾蘭人就將帽子往頭上一扣,大聲叫嚷和揮動手杖。雙方毆打起來,經過一場混戰,打得頭破血流的騷亂者被趕了出去,於是順利地演奏了國歌。司各特和他的四個朋友出庭受審,法庭責成他們遵守社會秩序,很多朋友表示願意為他們以後的模範行為向法庭擔保。

  司各特這種越軌的行為不能不使他穩重老成的父親感到有失體面,儘管父親有時並不那麼頑鯁不化。當時父親決定,在他去世或退休之後,將由小兒子、瓦爾特最心愛的弟弟湯姆繼承他的事業。瓦爾特後來曾談到:「我沒有見過比湯姆更心地善良,比他更能談得來的人。」羅伯特·肖特裡德回憶這些年間司各特一家的生活時說:「每次我到愛丁堡他們家去,同瓦爾特和他弟弟湯姆在一起都會捧腹大笑……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湯姆更風趣的人了……這顯然也使他們的父親很開心,他縱容我們嬉笑戲謔,也常常坐在自己的圈椅裡笑得前仰後合」,由此可見,老法律家隨著年紀的增長,性情也日益柔和了。然而,即使他受了兒子們風趣的感染,他永遠也不會改變對歪詩的看法,在他的眼裡,歪詩就是懶惰、淫蕩、冒瀆神靈的同義詞。他絕對沒有想到,瓦爾特這時對詩歌的興趣已經大大超過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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