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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在三十年代中期,遺傳學和胚胎學無從建立友好關係。在各自領域裡的研究人員,對另一個領域的情況一無所知,他們即使不互相輕視的話,也對對方的研究課題不感興趣。方法論和哲學的約束,把他們進一步分開了。基因的理論是典型機械論的,遺傳學的方法論是內在數量性的,遺傳學家為數字的力量吸引。相形之下,胚胎學卻是一門比較質量性的科學,它所涉及的全是形態和形式,因此不可避免地對個別生物體比遺傳學更感興趣。

  必須把這兩個領域連在一起,這對任何人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有的胚胎學家,擔心遺傳學家會侵入他們的領地。一九三七年,「美國科學進步聯合會」副主席耶魯大學的羅斯.哈裡森退休時警告說:

  基因理論的發展,是我們時代生物學最引人注目的和最驚人
  的成就之一。不管怎麼樣,胚胎學家比較關心整個生物體的較大
  的變化……而不是已知同基因活動聯繫起來的較少的質量。
  現在,普遍認為有必要將遺傳學的數據同胚胎學聯繫起來。

  遺傳學家的「漫遊癖」使他們開始竭力主張納入我們的方向。指出
  這一威脅性入侵的危險性,可能是非常及時的。

  由於基因理論的成功所獲得的威望,會把我們的注意力全
  部引向基因組,並很快就可能成為理解發生的障礙。有鑒於細胞
  活動、分化,和事實上所有的發生的過程實際上都受細胞質影
  響……這些理論全部太片面了。

  如果胚胎學和遺傳學看來是互相矛盾的,那麼,遺傳學和進化論也同樣如此。實際上,遺傳學和進化論在早期的關係,同胚胎學和遺傳學的關係有些類似。對第一代的孟德爾主義者,自然選擇的理論作為一種工具去解釋進化的變化看來已完全不合適了。直到三十年代,才有可能把遺傳學和進化論成功地結合起來。關鍵在於,進化是與群體有關係的,因此研究進化的變化自然就集中於遺傳特徵在一個種群裡的分佈。基於這個認識,霍爾丹、費希爾和賴特(還有其他人)發展了群體遺傳學的理論,那成為過去歧異的各個領域,如遺傳學、生物統計學、古生物學和系統學進行總的綜合的基礎。

  遺傳學家對達爾文理論的論爭,原先集中在兩個基本的問題上:其一是小範圍進化的變化方向問題,其二是選擇在新物種形成時所起的作用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很早就在遺傳學領域大多數工作人員的思想上解決了。對突變現象的研究,看來造成了一種信念,即認為由環境導致改變的(獲得性狀)遺傳是多餘的。比較簡單的設想,就象新達爾文主義者們所設想的那樣,基因的改變所引起的進化是隨機的。那由自發突變所產生的自然選擇作用的變異,明顯地決定了進化改變的方向。新達爾文學派的這一立場遇到了許多的反對,甚至有人相信獲得性狀遺傳的理論,這些情況,在少數的遺傳學家中間持續了一些時候,並滲透到與孟德爾遺傳學概念相距很遠的那些領域。

  選擇在新物種形成時所起作用的問題,通常是一個較難的問題。直到三十年代,仍有非常多的遺傳學家根據個別生物體的微小改變繼續對抗達爾文自然選擇是進化動力的意見。他們認為必須用大(或巨大)突變來解釋新物種的起源。看來由於群體遺傳學的發展而使幾乎所有遺留下來的懷疑歸於平息。根據群體遺傳學的觀點,新物種是由處於地理隔離狀態的原先的種群緩慢而又逐漸地積累突變而產生的。雖然,現在這一主張在許多方面受到了挑戰,但它還是提供了長期以來使生物學家苦惱的問題的答案,因而大部分遺傳學家最終還是接受了達爾文理論。如厄恩斯特·邁爾最近所寫的:

  新的綜合是以全盤抵制獲得性狀遺傳、強調漸進作為達爾文
  理論的中心原則、認識進化現象是種群現象,並再次肯定自然選
  擇壓倒一切的重要意義為特點的。

  由於遺傳學和進化論明顯地和解,生物學家對兩者的理論有了更為深入的信念。

  這一綜合的直接影響是遺傳學的地盤和影響大大地擴大。但在科學上,正如其它領域一樣,成功與正統有天然的血緣關係。隨著遺傳學繼續不斷地取得成功,「正確原則」的敘述也繼續發展。經典遺傳學的這一真正實質性的進步,促使人們確信,與這一新學科一致的一整套數學和哲學的理論——這一理論對於什麼問題是重要的、是什麼恰當地解決了這些問題的,以及怎樣才能最好地解決這些問題等概念是有影響的。反過來,這些特殊的方法論和哲學堡壘的牢固樹立,又導致了特殊類型科學的進步。

  對這個相互影響的工作進行分析無疑是當代科學歷史學家所遇到的最困難的一個問題。在眾多的問題中,有一個是必須要問的:是什麼個別科學傾向於信奉一套這樣特殊的數學和哲學,去對抗或接受在一個領域裡占統治地位的思潮呢?答案當然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從純粹科學的一直延伸到社會的和哲學的。如果巴巴拉·麥克林托克在方法論和哲學上保持獨立往來對抗那日益增長的、在她自己領域內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種獨立性當然同她特殊的「特異體質和個性」有某些關係。

  她的一些重要的觀點,常常同她周圍的人不同。對那些「自以為他們將解答基因組的人們」,她是真正的懷疑論者。對於她,基因是不可解答的——它「僅僅是一個記號」。

  「我們使用這一套記號,正象物理學家使用另一套記號一樣。」因此,她對遺傳學和進化論的新綜合——群體遺傳學甚至更為懷疑。她認為全部分析是基於「不適當的概念」之上的。群體遺傳學「是處理記號所表示的實體的。這些記號在處理方式上是不夠好的。」比較籠統他講,她對遺傳學家熱中於數量分析是持批判態度的。他們「如此熱中於使一切數字化」,以致經常看不到應該看到的東西。她自己的方法是「看到一個不同的(玉米)籽粒時,就設法使它能被人們理解。」

  她認為她的同事們在熱中於「計數」時,經常太忽略了一個脫離常軌的籽粒。而且所有其它的這些差異是跟她早期和隨後對胚胎學的興趣相一致的。對大部分遺傳學家來說,細胞遺傳學的工作使得他們對遺傳傳遞和變異的物理一化學方面的問題發生興趣。這一研究重點也同時轉移了對發育問題的注意力,並為分子遺傳學鋪平了道路。但對麥克林托克來說事實並非如此。儘管她專心致志於細胞遺傳學過程精確機制的研究,但由於對整個生物體的信念,她從不對發育的問題失去興趣。她三十年代所發表的論文(她發表核仁組織者區域的工作可能是一個例外)可能並沒有直接表示這一興趣,但是那興趣對她在四十年代發展起來的、激進的、系統的理論起了重要的作用。

  甚至在遺傳學領域裡,麥克林托克的興趣也不完全孤立。其他的遺傳學家也對胚胎學有興趣,即使在實際工作中他們並不應用它也罷。他們中間的許多人,都在口頭上批評了在現代遺傳學中還原論者的思潮。麥克林托克一點也不是她領域內最嚴厲的批評者。幾乎可以肯定,那榮譽屬￿理查德·戈德施米特,那時最聲名狼藉的持不同意見的遺傳學家。由於他極端的非正統,戈德施米特在正確評價當時的正統派時就占了上風。他對麥克林托克也起了陪襯的作用。這兩人有許多興趣是共同的,包括對胚胎學的尊敬和對流行教條的懷疑。但在風格上的重要不同使他們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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