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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她相信,一個男子即使幹了她所幹的大部分事情也管保沒事,但如果一個婦女加上一個持異見者這樣幹那就太過分了。她認為事實上每個人都把自己不能容人歸咎於別人:「這真是一個好的藉口:過錯全在別人。」毫無疑問,她的話至少有一部分是正確的。犯了同樣的錯誤,男子可能比女子處分得輕些。但對這本書來說更重要的是這樣的事實:麥克林托克是一位婦女,她因此更加偏執,無論是在對別人的看法上還是在事實上都是如此。作為婦女,她只能在當「貴婦人」或是成為「持異見者」兩種選擇中進行挑選。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她別無抉擇。她決心去追求那些使她感到快樂的事。這已成為她的信念。圍繞著這個,她定了一些規則以使自己能夠存在下去——這些規則現在已成為麥克林托克驕傲的資本了。她在抵制世俗規則的束縛,但她自己定的規則卻在約束著她自己,它們是她自我限定的基本內容,是她與眾不同的明顯證明。

  有一件相關但又獨立的事情就是她說話的直率。毫無疑問有幾個同事被她的機敏刺痛了。甚至在康乃爾,由於她自己異乎尋常的敏捷和對比她愚鈍的人缺乏耐心,使得一些人對她產生不滿。現在,過了十年之後,她的直言不諱仍不減當年,而且很可能更意識到自己的能力。甚至那非凡的劉易斯·斯塔德勒也受到她的尖刻批評。他是一位理論家,她對他非常尊敬。但作為實驗人員,他遠遠地落在她自己的高標準的後面。她也毫不躊躇地指出這一點。斯塔德勒自己似乎並不介意,但別人卻很介意。

  一九四〇年夏,大學文學院院長W.C.柯蒂斯已經表示密蘇裡大學對保留麥克林托克的職務已不再有興趣。洛克菲勒基金會的弗蘭克·布萊爾·漢森的筆記本記載了他同柯蒂斯那年夏天在伍德霍爾的一次談話。漢森記錄柯蒂斯說過「巴巴拉·麥克林托克被證明是一個製造麻煩的人。柯蒂斯希望有人聘請她,這樣她可以在其它地方而不在密蘇裡繼續她的事業。」

  一年以後,在麥克林托克請假離職後的兩個月,院長風聞她已被提名為美國科學院院士。她記起來,不管她是不是「製造麻煩的人」,總之他曾試圖勸說她回去,並答應提拔她。」但當時我已經走了。」一旦她作出決定,那就不會再重新考慮了。她對大學生涯已不抱幻想。「這意味著,象我這樣一個持異見的人在一所大學裡是永遠沒有希望的。」

  如果在一所大學裡她沒有希望,那麼什麼地方能有希望呢?三十年代中期——在這以前她失過業——她開始想到選擇遺傳學作為事業,現在她又一次考慮改做別的事情。這一動機不單是實用主義的。這是終身戰略的一部分,是從和沮喪打交道中發展起來的。「我又進入了其它一些新的知識領域……那使我從自己的沮喪中擺脫出來。」當她搞清楚她不能再留在密蘇裡時,她記得曾考慮過把氣象學作為一個可能的新專業。但是真正要她離開遺傳學,那麼氣象學決不是一個有力的推動力。

  整個三十年代她經歷過脫離本行和缺乏行政機構支持的困難,這顯然使她的精神受到了嚴重的損害,但並沒有影響她對工作的基本信心。工作是她興趣的根本所在。這部分地歸因於這樣的事實:工作本身就具有生命。作為她情感上和智力上投資的報答,工作本身就能自行滿足她,甚至當她在其它的領域受到挫折時,工作也能為她提供補償。就象愛因斯坦有一次所寫的那樣,工作所給予的「和平和寧靜,(一個人)從狹隘的使人頭暈目眩的個人經驗的境界中是找不到的。」同時工作也提供了與一小片大自然密切交流的形式,而遠離人類交往的範圍。

  此外,工作也產生一種個人進行判斷的格局。儘管麥克林托克遇到了行政當局給她造成的困難和由這些困難所反映出來的人與人之間的鬥爭,她仍然熱情地支持她所尊敬的同事們。可是在業務上她的地位是很特別的,在密蘇裡期間她所蒙受的既非智力上的孤立,又非智力上的不勝任。即使她遭受到什麼挫折,她還是能把智力和情感投入到工作中去,她獨立于行政機構之外的情況,使得她得益不少。然而不給予麥克林托克一個與她的業務能力相稱的地位確實也造成了較長時期的後果。

  作為一位成熟的科學家,她有自己的研究風格。她所提出的問題,她所尋求的解釋和「瞭解」,和他的同事們不盡相同。對專業人員的相互往來,她多半是反對的,雖然那些活動的出發點通常是在業務上進行交流,而不論她的職位如何。但幾乎可以肯定,由於她的地位獨特,加深了他們之間存在的分歧。她既不根據傳統分享與技術職務相稱的報酬,也不分擔責任;她比大多數人自由來培養她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她的研究工作風格越來越屬￿她自己所獨有,也越來越不受流行思潮的影響。在三十年代,她智力上的獨往獨來和她與同事們之間缺乏來往而形成的差別,還很容易克服過來。他們之間並沒有出現象後來出現的那樣嚴重的交流上的障礙。

  從這一點出發來對她和他們之間的分歧進行檢查是有用的,部分是為了更好地瞭解那最後發生裂痕的性質,部分是為了獲得通常指導她工作的一些情況。

  在過去和現在,巴巴拉·麥克林托克主要是一個細胞學家,但她同時也是一個遺傳學家、一個博物學家和科學家。為了講清楚她的興趣同她的那些同事的關係,以及這樣的「通才」是如何影響她的工作的,下一章將概括地回顧一下遺傳學和細胞學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與當時其它主要生物學學科的聯繫。

  ◎第六章 插曲:遺傳領域的速寫

  L.C.鄧恩在《遺傳學小史》中描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的十年,是經典遺傳學「看風色」的十年。到三十年代初,遺傳學的染色體基礎業已確立,但機制仍屬未知。當時的基本問題依然是:基因的本質是什麼?什麼是遺傳傳遞?什麼是變異?什麼是突變?在三十年代,這些問題的主要意義就已由細胞遺傳學說明了。果蠅的大型涎腺染色體的發現(一九三三年),大大地促進了細胞學分析。現在,可以在兩種最好的研究遺傳學的生物——果蠅和玉米中,清楚地觀察到和跟蹤到它們的染色體了。由於遺傳事件的物理基礎已成為人們注目的中心,染色體和染色體變異內部機制的研究,就為從形式遺傳學的傳統時期,到分子遺傳學的新時期的轉換鋪平了道路。

  但基因並不是細胞學家唯一的、或者甚至是主要的目標和興趣。因為你看到的畢竟不是基因,你看到的是染色體及其各部分。基因在當時是,在許多方面迄今依然是一個抽象的構成物。對細胞學家來說,染色體才是「真實的東西」,是他們的興趣之所在。英國細胞學家C.D.達林頓在他一九三七年印行的經典教科書中(《細胞學的新進展》)一開頭就提醒他的同事們,「我們通過基因型證明染色體所包含的『一些東西』,但不能直接證明染色體本身。」甚至二十七年之後,當DNA早就證明為遺傳物質因而是染色體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時,達林頓闡明了一個很可能被分子遺傳學家所忽視的觀點。在第一次牛津染色體會議(一九六四年)的公開演講中,他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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