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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對上述辦法,或者那時處理硝化甘油的其它途徑所進行的無數計算,簡直要使後來的專家等毛骨悚然。。曾經有過很多用硝化甘油來點燈、擦皮鞋和潤滑馬車輪的先例,但卻幾乎沒有肯幹第二次的。阿爾弗裡德·諾貝爾曾講過一個故事:有一次在處理一桶結了冰的硝化甘油時,他用木匠的錛子將它掘了出來。然而,「事後卻嚴重地頭痛」過。他說:「有一天,車站站長通知我們到火車站去看一個漏油的硝化甘油桶。我們告訴他將那個圓蓋桶豎立起來,等第二天早晨再去看。當第二天我們到車站時,站長說:『桶漏得太厲害了。我沒法等到你們來,只好請一個管子工在桶上打了塊補釘。』」

  由於事故多,進口被卡在運輸階段。此外,這項產品還遭到美國大軍火製造企業,如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市的杜邦·德奈穆爾等的激烈反對。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的固定市場,如果不是受到爆炸油的威脅,那將是一個興隆時期。這家企業的頭子亨利·杜邦將軍在報刊宣傳和講話中,曾大肆宣稱他的明確意見是:「誰使用硝化甘油,誰就必然喪命,只不過是早死晚死的問題。」

  然而,阿爾弗裡德·諾貝爾在美國進行大規模生產的不懈努力,終於使他在一八六六年開設了一家大公司——「美國爆炸油公司」,入夥的是紐約的一些股東,計劃股金資本為一百萬美元。諾貝爾接受了他們提供的四分之一的免費股票,外加發明專利權的兩萬美元現金。但由於股票遠未全部賣出去,加之長期來對能否保持壟斷地位的疑慮,阻礙了這家公司在紐約完成建廠的首要任務,於是,他便將在整個美國的這項專利權轉讓給一家新的公司。這家設在舊金山的「大火藥公司」,打算由當地的工廠供應有前途的加利福尼亞市場,而不需象從前那樣從克魯梅爾進口爆炸油,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來供應市場。公司的名字,取自加利福尼亞金礦工人給這種效能大的爆炸物起的綽號:「大火藥」。

  此後不久,又在舊金山西郊的裡士滿,即現在的「金門公園」,建立了另一座工廠。工人是些中國人,日產量為半噸左右,售價是每磅一點七五美元。生產是由幾名從克魯梅爾派來的瑞典工程師負責的;公司的管理和銷售業務,則交給了精力充沛的商人朱利葉斯·班德曼;諾貝爾的這位商務代理人住在加利福尼亞,是他在漢堡那位同夥的弟兄。

  諾貝爾的爆炸油在美國的首次爆炸,是於一八六五年七月十五日用進口材料進行的。那時他還沒有在美國取得專利權,但是,對於這種產品幾乎不可思議的威力,很快便成為有口皆碑和各種報紙均刊載的話題。幾乎所有需要炸藥的人,都在不擇手段地尋求以盡可能低廉的代價掌握它的秘密,以便為他們的企業節省金錢和時間。因此,不久全國各地便程度不同地出現暗中製造的現象,而當時法律界的狀況又長期混亂。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當硝化甘油在美國開拓市場時,人們需要有現在難以想像的勇氣和膽量。他們必須以精力,信念和堅忍精神,來對付和克服各種抵抗。很多人在這場鬥爭中付出了寶貴的生命,他們的故事是美國歷史上一段陰抑有趣的篇章。

  為了供應紐約和東部幾個州的需要,同時也為了創造條件,一八六八年在紐約成立了另一個公司——「大西洋大火藥公司」。這家公司後來接管了「美國爆炸油公司」的全部股票,並且接受加利福尼亞的「大火藥公司」作為合夥人。這兩家「大火藥公司」分別在落磯山脈兩邊從事活動,並且取得了很多初步成功。但是,在「美國爆炸油公司」由於逐漸被一些無恥的股票經紀人控制,從而變成一家詐騙性的企業之後;以及在許多不講信用的競爭對手公司,通過各種狡猾手段取得了大批不愛挑揀的顧客之後,依靠法律途徑與它們進行鬥爭的前景看來是非常可疑的。因此,只好成立一個由各家公司參加的合作與利潤均攤的卡特爾。「大西洋大火藥公司」的股金這時已增加到三百萬美元,其中三分之一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轉讓給各聯合公司,其餘的則由原股東按比例持有。

  值得在這裡順便一提的是,「大西洋大火藥公司」曾有過長期成功的歷史,在阿爾弗裡德·諾貝爾死後,合併到「杜邦·德奈穆爾公司」。前面已經說過,這家公司在一八六五年曾激烈反對諾貝爾和他的爆炸油,但這時已經突破了最初的規模,成為一家業務廣泛的軍火企業。長期以來,杜邦公司一直是美國最大的化工企業,生產各種炸藥和尼龍等產品。一九五六年,這家公司有七萬五千名職工,其中一千五百人是科學研究者,並且把「大西洋大火藥公司」,說成是「我們在烈性炸藥方面大發展的主要原因,這種烈性炸藥,是以諾貝爾首先引進美國的硝化甘油為基礎的」。通過改進現代產品的質量及逐步提高生產能力,杜邦公司繼續發揚諾貝爾的傳統,為美國和全世界取得了巨大的利益。

  然而,這只是目前情況的一瞥。當九十年前諾貝爾為建立公司而進行鬥爭時,情況卻就大大不同了。由於某些海盜似的股東的詐騙行徑,諾貝爾和他的幾名可靠助手,對第一家大型企業的組織和經濟所進行的整頓,很快證明是無法實現的。僅以奧托·伯斯賓德、謝夫納和卡爾·迪特馬這三個臭名昭著的股東為例,他們用欺騙狡詐的手段來巧取豪奪的冒險勾當,就曾導致沒完沒了的官司。根據諾貝爾的配方略加變動而冠以新名稱的炸藥(例如高效炸藥、硝基劑、雙硝炸藥、劈石粉、大力士、鐵路炸藥等)競相進入市場。它們也有買主,從而不僅搶走了諾貝爾有利可圖的市場,而且威脅到他原來的發明專利權。這種行為在他後來發明的黃色炸藥進入美國之後,變得更加明顯。

  此外,各卡特爾公司之間的糾紛,使得諾貝爾這位習慣以正派方法處事的人,對於美國的狀況越來越感到支持不下去了。帶著裝滿全無價值的「爆炸油公司」的股票,以及這時價值尚未分曉的「大火藥公司」股票的公文包,然而經驗卻比美元更富有的諾貝爾離開了這個國家,並且從此沒有再去那裡,對於美國,他經常以批評和尖刻譏諷的語調來提到它。

  在寫給他在紐約的一位律師的信裡,可以看出他不願將自己淹沒在那種冒險、曖昧的「美國方式」交易裡。信中寫道:「我不願巴納姆來此訪問,並且作為一個騙子死乞白賴地與我握手。」

  他對這個國家的意見,在給他的一位工程師的信裡寫得清清楚楚:「我終於發現美國的生活決不是愉快的。對金錢的過分追求,是一種破壞人間交往樂趣,以及為了那些想像的需要,而毀掉廉恥心的玄學。」

  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那種或者成功,或者毀滅的環境中,諾貝爾為正義與進步,而同狡猾的金融鯊魚、冒險家、騙子及他們無恥的「律師」進行的頑強和不妥協的戰鬥情況,在諾貝爾基金會保存的檔案文件中,有著極為詳細的描述,他的這些文件可以成為一部冒險小說材料,而其真實的故事比虛構更有力量。

  直到一八八五年,他才知道自己在「美國大火藥公司」裡所有的股票,只有二萬美元。在這之前,我們發現諾貝爾是一位僅僅表示懷疑但卻默不作聲的股東。

  的確,這位歐洲商人在紐約被這個「新世界」的不正當方法暫時擊敗,但這位發明家在一八六六年趕回克魯梅爾的路上,已經有了克服他所面臨的困難的新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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