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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四

  在第二次阿克白盟約之後,由美地那前來的穆斯林,對於穆聖傳佈伊斯蘭教起了很大的輔助作用。當穆聖遷移到美地那之後,他們又以極大的熱情輔助穆聖在美地那建立了鞏固的傳教根據地。所以這些位穆斯林被稱為「輔士」(安撒嘞)。對於從麥加城遷來的穆斯林稱為「遷士」(穆哈吉嘞)。也就是一方是本地人,一方是異鄉人。使他們雙方互相尊敬,互相愛護,團結一致,對以後擴大傳佈伊斯蘭教是有很大好處的。在穆聖的教導下,美地那的輔士們對待從麥加來的遷士如同自己的』弟兄那樣。他們把遷士提出來的各種要求,看得比本身的需求還重要。從麥加來的遷士們對於輔士們也是非常尊敬,非常團結的。

  這種兄弟般的友誼,遠遠超過了同胞、同宗手足之情。他們彼此之間,雖然人不同體,心卻融而為一。所有的穆斯林們就是這樣加深和發展了這種手足情誼的,因而團結成一個整體,在各個方面取得了偉大的勝利。在這種情況下,穆聖曾口述真主的啟示說:「在他們之前,安居故鄉而且確信正道,的人們,他們喜愛遷居來的教胞們;他們對那些教胞所獲的賞賜,不懷怨恨。他們雖有急需也要把自己所有的讓給那些教胞。能戒除自身貪吝的人,才是成功的。」這段啟示,後來被編排在《古蘭經》第59章第9節內。輔士和遷士的團結互助,對於爾後伊斯蘭教的傳佈,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五

  穆聖開始在麥加傳佈伊斯蘭教的時候,就注意到了發揮組織的力量。從原來的核心小組,發展到入門弟子的大組,二又在各地穆斯林中組成地域性的組織,因而使伊斯蘭教的傳佈工作,從秘密到公開,從麥加城推廣到各地區。又通過兩次阿克白盟約,把伊斯蘭教傳佈到葉斯裡布(美地那)地方去。另一方面,由於憑籍組織的力量,多次打敗了頑固派和多苧教徒的欺辱和迫害,最後,能夠依靠組織的力量安全地遷移到美地那來,因此,穆聖在美地那站穩腳跟之後,立即考慮加強和壙苧原有的組織,建立政教合一的公社制度,阿拉伯語稱為「烏瑪」。它的原意是「民族居住的地區」,後來引申為「團體」「公社」的意思。穆聖這次在美地那成立的「烏瑪」,既有傳佈宗教的功能,又有領導和管理群眾的政治權力。它的基本組織原則一個是「舍利爾台」,即伊斯蘭教的教律和教法;一個是「吉哈德」,即為保衛伊斯蘭教和眾穆斯林的安全包括戰爭在內的各種保衛和行政的權力。

  在這個原則基礎上,穆聖首先從輔士和遷士中選擇一批衷心護教,精明強幹而又經過鍛煉和考驗的人,組成公社的上層領導。大家共推穆聖本人為總領袖,艾卜·白克嘞、歐麥嘞、歐斯瑪坭、阿裡四位索哈巴為副首領。由哈木宰在輔士和遷士中選擇出45位年輕體壯、勇武有力的人組成基本武裝隊伍,由爾木立在輔士和遷士中選擇出150人做為議事代表,由畢倆來帶領土50人為侍從。下面分設教務和行政兩大部門,分工合作。在當時的形勢下,行政部門首先以組織軍隊,製造武器、訓練騎士為重點。另外又選出三位美地那本地人做為本地區民政負責人。這三位是蘇爾來卜、阿密德、澤合嘞,他們都是最早去麥加地區參加第一次阿克白盟約的老人。他們很早就準備迎接穆聖到美地那來傳佈伊斯蘭教。這次穆聖來到這裡,他們都以特殊的熱情歡迎和招待。所以他們三位也很受美地那人和從麥加遷來的人們的擁護。他們的職責是管理民間戶籍、婚姻、土地、房產及一切訴訟等民間事務。

  這就是後來發展成橫跨亞、非、歐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國的初期組織形式,它為後來伊斯蘭教在世界歷史上成為三大宗教之一的偉大宏圖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第十一章 制定教規

  穆聖在美地那隨著辦理上一章所提到的幾項基本工作的同時,也為固定伊斯蘭教的教法教規,做了比較細緻的規定。

  一

  聚禮是每週召集穆斯林群眾在一起,佔用當日響禮的時間舉行一次聚禮。日期定在每週的星期五下午。開始時,因為美地那只有一座禮拜寺,所以每週只把能夠來的穆斯林集中到這裡來。後采由於形勢的發展,在美地那城內和附近地區逐漸修建了幾座禮拜寺,於是在聚禮日穆斯林就分別到附近的禮拜寺內舉行聚禮活動。除了禮拜之外,還要聽各寺的教長講述有關伊斯蘭教的信仰、教義、教法等內容,大家也可以互相問候和談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使穆斯林群眾每週能夠受到一次集體主義教育。大家能夠堅持不斷地團結在一起。也就是說:無論怎麼忙,每七天大家總能見一次面,可以互相交流思想,聯絡感情,接受教育。時間長了,效果就顯出來了,伊斯蘭教的這個制度一直傳流到今天,凡是有四個人以上的禮拜寺,每到星期五,就都要舉行聚禮活動。

  現在全世界約有十億左右的穆斯林。每到星期五,各國、各地區、各城鎮、各農村,凡是有穆斯林聚居的地方的禮拜寺內,都一定要舉行聚禮活動。這個經歷了1400多年的宗教活動,取得了全世界穆斯林大團結的教育效果。

  可是在當時推行聚禮制度,還是比較困難的。有些人認為聚禮的時間正是他們做生意,謀生活的最好時間。他們為了貪圖多利,就不願意在這個時刻集中到禮拜寺參加聚禮。因此,穆聖曾當眾宣讀了真主的啟示:「信道的人們啊!當聚禮日召人禮拜的時候,你們應當趕快去紀念真主,放下買賣。那對你們是更好的。」「真主是供給人們生活資料的最有力者。」這段啟示,後來被編排在《古蘭經》中第62章第9、10、11節中。

  此後,各地穆斯林都遵從真主的啟示,重視聚禮活動了。後來,伊斯蘭的教法學家規定:在世界各地,沒有條件到麥加城開爾白天房朝覲的穆斯林,只要他在本地堅持不斷地參加聚禮活動,就等於他親自到麥加去朝覲了。可見伊斯蘭教對於聚禮的重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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