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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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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森學會多次提到給萊特兄弟授予蘭利獎章以作為該學會有意給他們以榮譽的證據。可是,事實上蘭利獎章製造出來是為了獎勵蘭利的,而不是為了獎給萊特兄弟的,如果不是有人建議說獎章應該獎給第一個成功地飛行的人的話,他們是絕不會把這種獎章獎給或者授予萊特兄弟的。 1910年,沃爾科特博士清楚地表示他的學會確實不想展出1903年試驗成功的萊特飛機,哪怕就是展出的話,也要「把各種萊特飛機和蘭利飛機同時展出,以表現在航空史上非常重要的兩個發展階段」。他那乖僻的態度完全可從1910年春天他給威爾伯的兩封信中看出來。 如果沃爾科特博士的建議被接受了,即萊特兄弟提供了一架他們複製的1908年飛機的模型和1908年的原型機,在國家博物館裡與蘭利的模型機和原型機一起展出,那麼很自然會給人們造成一個錯誤的印象。 許多到博物館來的參觀者不會知道,製造和試飛一架小模型飛機是一回事,可要製造和試飛一架同樣設計的、能載人飛行的飛機完全是另一回事。早在1871年,法國人佩諾就製造過小飛機模型,並且試飛成功了。 可是同樣設計的大型飛機就不能飛行——就跟萊特兄弟在幼年時發現的一樣。同樣,蘭利在1886年試飛了一架裝有蒸汽發動機的模型以及1903年試飛了一架汽油發動機的模型,但內行的人們都知道,按照這兩個模型同樣設計的真正的飛行器卻不能飛上天。蘭利自己的試驗就證明了成功地試飛一架模型飛機與試飛一架真正飛機是有著怎樣的天壤之別。 1903年,他按照當年試驗成功的模型飛機設計的大飛機,剛一離開地面就摔下來了。假定一位外行的參觀者看到1903年蘭利的模型飛機和1908年萊特的可載人飛行的飛機模型並排展出,他就會產生這樣的錯覺:蘭利的飛機至少比萊特的飛機早5年!要是參觀者不知道蘭利1903年的飛機根本沒能飛行,他也沒有看到1908年萊特的飛行表演,那不是會加深他的誤解嗎?也許這正是沃爾科特博士想要國家博物館留給觀眾的印象呢! 沃爾科特在信中說,「如果我說到的那架飛機和在基蒂霍克用過的那一架在構造上有根本的區別的話,那後一種飛機的模型將是很受歡迎的,因為奧維爾·萊特在1908年9月在弗吉尼亞州邁爾堡使用過的那架飛機在全世界範圍內引起了興趣」。這就表明他們以1903年和1908年的飛機之間沒有根本區別為由,而剝奪1903年這架有史以來第一架飛上天的飛機的模型參加展出的權利!萊特兄弟認為,這封信說明了史密森國家博物館並不想聲明早在1903年在基蒂霍克他們就駕駛一架載人飛機進行了成功的飛行這一事實。這時萊特兄弟強烈地感覺到史密森學會對他們有一種偏見,而且這決不是偶然的,因此他們沒有給沃爾科特回信。 在以後的6年中,在史密森學會和萊特兄弟之間再沒有就這個問題互通過信件了。1916年,萊特兄弟最初的飛機在馬薩諸塞州技術研究所新落成的大廈裡展出了。史密森學會的董事亞歷山大·拜爾博士看到了那架飛機並且表示十分驚訝。他是第一次知道最初試驗的這架飛機仍然存在。在一次同奧維爾的談話中,他問道,為什麼他們不把飛機放在史密森國家博物館展覽。 「因為,」奧維爾回答說,「史密森不想要它。」 「史密森博物館要它!」拜爾博士宣佈道。他是真心這麼說的,並且要求沃爾科特博士與奧維爾聯繫。 1916年12月23日,沃爾特科寫了一封被奧維爾稱之為敷衍塞責的信件:「……關於國家博物館獲得萊特在馬薩諸塞州技術研究所展出的飛機的建議已提交給我。」 奧維爾回答說他願意就這個問題與沃爾科特進行一次私人會談。幾天以後,他們兩人在華盛頓見面了。可是,奧維爾很快就明白了沃爾科特的態度並沒有改變:他並不想要萊特的第一架飛機,因為蘭利的飛機試飛失敗了。 當奧維爾發現自第一次通信後六年來的時間裡沃爾科特的態度依然如故以後,他就再沒有考慮這個問題了。 1914年,就在聯邦法院宣佈柯蒂斯和其他人侵犯萊特專利權,並確認在重於空氣的飛機的實際飛行藝術領域中萊特兄弟是「先驅者」時,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發生了。 法院作出最後決議後幾天,柯蒂斯的一位股東林肯·比奇打電報給史密森學會的秘書沃爾科特,要求允許他駕駛蘭利的最早發明的那架飛機,這個建議沒有被接受。可是兩個月以後,當柯蒂斯本人說他想試飛蘭利飛機的時候,他的要求被同意了。史密森學會與柯蒂斯達成一項協議,協議中規定柯蒂斯將獲得2千美元的報酬,並同意他把蘭利最早的飛機從史密林學會運到紐約哈蒙茲波特——他的工廠裡去。在那兒,他們用萊特兄弟發現的空氣動力學的知識(它不屬蘭利)對飛機進行了極其重要的改裝。沒有任何消息表明史密森學會對這些改動提出過反對意見。這架飛機試驗的官方發言人紮姆博士就是前不久訴訟案中為柯蒂斯服務的法律顧問。在這架飛機被改裝和被試驗時,官方機構和科學團體都表現得漠不關心。 沃爾科特不可能對美國法院最近針對柯蒂斯作出的判決不知道;同樣他不可能不知道在訴訟案中紮姆是柯蒂斯的支持者和顧問。人們要問沃爾科特是否真不知道柯蒂斯為何最近對試驗蘭利飛機發生了興趣。人們還要問1913年,當史密森學會把一枚蘭利獎章授給柯蒂斯時,沃爾科特是否真不知道柯蒂斯已被聯邦法院作為萊特專利的侵犯者提出起訴,而且更高一級的法院已準備對此案作出判決了。在人們的眼裡,這樣做的目的似乎很像是試圖以此來動搖法院作出決定。 柯蒂斯有一種強烈的願望,即讓人得出這樣一種印象,即蘭利飛機本來是可以飛起來的。美國國家法院曾堅持萊特兄弟在研製重於空氣的飛機領域內是先驅者,因而他們的專利權被授與一個「自由解釋」的權利。如果柯蒂斯能夠證實或者似乎能夠證實早在萊特飛機之前就已經存在能夠飛行的飛機了,這樣他就可以一舉削弱萊特兄弟的權利,而在專利訴訟案中保護他自己的經濟利益。由於對蘭利飛機進行了重要的改進,柯蒂斯終於在1914年5月和6月,在紐約的丘卡湖上,使這架飛機能夠進行每次不超過5秒鐘的短距離跳躍式的飛行了。史密森學會在美國國家博物館的那一年的年度報告上虛偽地宣稱最早的蘭利飛機「沒有裝修」就能飛行,並且還大言不慚地說:「蘭利飛機以自己原先的結構和動力表明它能夠搭乘駕駛員和好幾百磅有用的貨物進行飛行。因此,我們能問心無愧地說,這是世界歷史上第一架飛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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