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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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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遂於1937年1月正式通過了補充中立法,對西班牙內戰雙方實行武器禁運。這就等於把西班牙的內戰看成仿佛是兩個有同等權利的外國的衝突,而不是一場反對公認的政府(並且是與美國早就有外交關係的民主政府)的暴亂。當澤西城的一位出口商運送一批飛機和軍火給忠於西班牙共和政府的組織時,羅斯福嚴厲地斥責了他,說他"完全沒有愛國心"。此時正值1936年大選的最後緊要關頭,羅斯福更加急於贏得和平主義者、孤立主義者、天主教徒的支持。他甚至寫信給美國駐歐洲各國的外交官員,要求他們回國為這次大選出力。 羅斯福在1936年與孤立主義者的"握手言歡"具有多重意義。表面上看來,它似乎主要是出於一個簡單的競選策略,是一種似乎有違羅斯福真實意願的實用易行的權宜之策。羅斯福也樂意被人這樣看待,他甚至樂意宣稱目前他的外交政策是他更大、更深遠的行動計劃的組成部分或必需的階段。實際上,它是羅斯福一貫具有的政治起格的又一次體現,他從來不肯公然將自己安排到易受攻擊的陣營分明的地帶。不到萬不得已從不肯暴露自己,這是他「如狐狸般狡猾的一面"。他發現這樣做,其政治上的好處要大於不這樣做,更遠遠大於反其道而行之。赫爾國務卿後來承認:「這一次,我們的立場對於明顯對立的孤立主義者和國際主義者來說,似乎是都能接受的。孤立主義者贊成我們,是因為我們避開了戰爭;國際主義者贊成我們,是因為我們同英法合作。」 此外,1936年的羅斯福還希望通過接受甚至主動要求修訂中立法這些舉動,來消除全國對總統擁有過大的控制權而日益增長的憂慮。總統的權力隨著新政綱領的實施而不斷擴大,人們認為只有嚴格限制總統的決定權,才能避免再次發生上次世界大戰的悲劇事件。現在他主張對西班牙實施禁運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制止一場歐洲戰爭。由於為和平而作的這一點努力不需要美國承擔任何國際義務,所以在國內也幾乎完全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羅伯特·達萊克揣摸著處於大選衝刺階段的羅斯福,一定會為這種何樂而不為的做法感到得意。1936年的大選似乎證實羅斯福的策略是有效的。他比對手多出1100萬張選票數,但是這並不能證明由於他對外交事務即和平問題的處理,大大增加了他的選票數。充其量是因為他確保了一些在國內問題上支持他的人,在擔心捲入未來戰爭的問題上沒有背其他,從而抵消了一個潛在的爆炸性問題。 至於經羅斯福提議而於1937年1月通過的補充中立法,對西班牙內戰中的佛朗哥一方而言,最起碼是無害的。因為支持佛朗哥的德意法西斯國家仍可由美國購買軍火,羅斯福自己也承認:「佛朗哥的飛機在巴塞羅那平民的頭上投下了美國製造的炸彈。這些炸彈是由美國廠商賣給德國政府或德國公民(這是合法的)而運往德國,然後又轉運去西班牙給佛朗哥的。」而西班牙共和國政府一方則不能從美國購買軍火了,它只能有限地從俄國和法國那裡得到援助,但為時不久。佛朗哥本人誇獎羅斯福"總統的行為像一個真正的君子,他的中立法是我們永遠也不會忘記的姿態。」羅斯福政府的政策在客觀上起到了綏靖主義的效果,它有利於佛朗哥勢力的壯大,也有利於德意法西斯實施其戰爭意圖。 按說羅斯福在競選連任獲勝後,會矯正自己在1936年的外交事務上的行為。但事實是,直到1937年10月為止,他基本上表現得同1936年沒有什麼兩樣,或者說起色不大。從再次就任總統到10月份,羅斯福致力於他那蓄謀已久的"改造法院"的計劃的實施,隨即陷入了幾乎無法自拔的鬥爭和泥淖之中。他認為,維護被最高法院陸續否決的新政立法,就是在防止法西斯極權統治的可能出現,就是在拯救資本主義民主制度,就是為世界和平作出了貢獻。因為他堅信有效的對外政策需要國內穩定可靠的支持。但是,張伯倫在1937年3月致小亨利·摩根索說:「英王陛下政府……完全相信,美國在當前能對維護世界和平作出的最大貢獻,就是修訂現行的中立法……目前這個中立法對侵略者包含著間接的和潛在的鼓勵。因此,人們殷切希望能想辦法授予總統足夠的處置權,以便總統對每件事酌情處理。」 羅斯福對張伯倫的說法極為敏感,此時他不能也不便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之外要求更多的東西。因為此刻正值他竭盡全力"艱苦地"進行改組最高法院的鬥爭時期,龐雜的反對派稱他為破壞憲法和法院的"冷酷獨裁者",故處於不利地位的羅斯福難以開口要求給予政府更多的外交控制權。海勒姆·約翰遜在談到中立法時聲稱:「我要設法防止總統陰謀奪取……製造戰爭的權力……既然他已經把手伸到了最高法院,……他實際上已使自己成為一個絕對的獨裁者。」確實,總統手腳有些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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