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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莉諾堂妹

  羅斯福從哈佛大學畢業後不久,就宣佈與安娜·埃莉諾·羅斯福訂婚。

  埃莉諾屬￿羅斯福家族的奧伊斯特灣支系,是西奧多·羅斯福的胞弟埃利奧特和安娜·R·霍爾的女兒。若嚴格地論輩份,富蘭克林是她的遠房堂叔。兩人很早就相識,當年在海德公園的兒童室裡,5歲的富蘭克林背著兩歲的埃莉諾兜圈子時就感到十分快活。同富蘭克林相反,埃莉諾的童年充滿了平視、孤苦和酸楚。

  她的父親埃利奧特是個英俊的運動員,同時又是個常常夜不歸宿、在外縱酒無度的花花公子。他非常疼愛女兒,可是在女兒6歲時離家出走了。母親是出名的美人,但身體柔弱、性格怪戾、為人刻薄。她固執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管教女兒,將幼小的埃莉諾提前送到冷清的修道院去上學。一有客人來訪,小埃莉諾就咬著手指躲在暗處,總要等到母親吆喝她的綽號後才敢出來。母親指著女兒對客人解釋:這孩子古怪滑稽,長得又醜又老,我們都叫她老奶奶。

  小埃莉諾的任何一點小小過失都會招致母親過分的懲處。這些做法深深地傷害了埃莉諾幼小的心靈,她因此變得自卑、羞怯、敏感,並認定自己是個招人討厭的醜姑娘。每當母親苛刻地對待她時,父親的形象就驀然高大親切起來。父親偶爾回來探望一下小女兒,這時可憐的埃莉諾就顯得無比的快樂和滿足。母親在她8歲時患白喉症去世。埃莉諾和弟弟霍爾·羅斯福就由外婆撫養。憂鬱而容易傷感的埃莉諾整日陷入病態的幻覺中,有時一連幾個小時枯坐在窗前,怔怔地望著門前那條灰白的馬路,渴望父親回到自己的身邊。其實父親已永遠不能再回來了,他因酒精中毒病死在療養院,也有人說是醉酒後騎馬摔死的。對父親的熱烈嚮往成了她童年回憶中僅存的一絲亮點。在此之前,特德叔叔①曾為她的前途四處奔走,他要求法院承認埃莉諾的父親已經失去自製力,以便把財產轉在埃莉諾名下。

  ①特德(Ted)系西奧多(Theodore)的昵稱。富蘭克林與埃莉諾訂婚後也稱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為特德叔叔。

  外婆V·G·霍爾的家在赫德遜河畔的第沃裡,處於海德公園的上游。埃莉諾和弟弟在這幢陰森森的大宅院裡處處受到霍爾家族陳規陋習的限制。她的一群姨媽卻是風流漂亮,不受管教。其中一位斷言埃莉諾將是個沒有絲毫希望嫁出去的老姑娘。另一位常當著外甥女的面為自己接連不斷的愛情挫折而歇斯底里。小舅舅瓦利嗜酒如命,整日裡耍著酒瘋。置身其中的埃莉諾感到頭暈目眩,並對未來充滿了恐懼。多年後她承認,這種環境"像煉鋼那樣鍛煉了我"。

  15歲時埃莉諾被送到倫敦近郊愛倫伍德鎮的一所由法國人索維斯托小姐辦的女子學校。熱情開朗的女校長對羞怯自卑的埃莉諾諄諄誘導,耐心地啟發她那被壓抑著的潛在素質。3年後,這位美國姑娘出落得雖不算漂亮,卻也端莊平靜,儼然一名有教養的愉快的歐洲姑娘。1902年春,富蘭克林在回家的火車上邂逅多年不見的埃莉諾。他發現初入社交界的埃莉諾長成了一個身材修長(近6英尺)的大姑娘,濃濃的秀髮,一張透露出自信與沉著的臉龐,衣著時髦,健談且見解不凡。富蘭克林完全被她給迷住了。從此兩人開始了來往。埃莉諾回國後即在紐約市東區平民區從事社會福利工作。

  1903年秋,富蘭克林向她求婚,她立即就滿口答應了。

  母親薩拉以種種理由試圖阻止和拖延這門婚事。一向溫順的兒子這次表現得比母親還有主見。另外,埃莉諾哀婉的來信也多少打動了薩拉的心腸。1905年3月17日,這對新人特地趁特德叔叔來紐約度聖帕特裡克①節之便舉行了婚禮。由皮博迪博士主持的婚禮進行得體面而隆重。總統叔叔親自將侄女交到新郎手中。總統的蒞臨引起了全國對婚禮的關注。新娘帶來了10萬美元的嫁妝。他們依照舊時的奢華傳統去歐洲歡度蜜月,在那裡他們分享著美國總統的殊榮。

  ①帕特裡克(約390—460)是古代基督教愛爾蘭都主教。紐約有很多愛爾蘭移民後裔。

  母親薩拉為他們安排好了一切,她實際上主宰了這個家庭。入秋後他們回到紐約,先在母親為他們租的一套房子裡住了兩年。隨後,薩拉在第65街購置地產並建成了兩套緊鄰的住宅——中間有一條過道和一扇相連的門,富蘭克林夫婦和母親各住一套,藉此她緊緊地監管著這對年輕夫婦。1906年5月,女兒安娜出生。他們在以後的10年裡又有了5個兒子(其中第2個在8個月時死於流感)。孩子出生後,專制的母親更是插手一切,她總是繞過埃莉諾去負責孩子的教養。埃莉諾多次試圖反抗但每次都勞而無功。一直到1921年羅斯福患了脊髓灰質炎,埃莉諾才成功地爭脫束縛,並為丈夫創造了一種積極向上,令人振奮的環境。

  §平靜的六年

  在從哈佛畢業後的五年裡,富蘭克林·羅斯福一直遊移不定。他於1604年秋進入哥倫比亞法學院。情景一如既往,他的學習成績平均為3分,第一學年就有兩門課——契約法和訴訟程序僅得2分,只得補考。繁瑣精細的法律條文令他索然無味,比起此時與埃莉諾的熱戀,法學概念抽象而枯躁。他沮喪地給老校長期博迪寫信說,「我正在試圖對這種工作有所瞭解"。他沒有參加畢業考試,所以在1907年離校時沒能拿到法學學士學位,他只是在此之前通過了紐約律師協會的考試。

  羅斯福隨即進入了座落在華爾街54號著名的卡特——萊迪亞德——米爾本法律事務所,在這裡充當一名初級書記員。第一年見習期沒有薪水,第二年開始拿微薄的工資。他只能整天泡在辦公室裡打雜,間或受理一些小官司。他缺乏經驗,律師才能也不出眾。有時他靠投機取巧,靠繞開實質內容而專攻訴訟形式,也居然打贏了一些小官司。通過一些不大的訴訟案件,尤其是通過在律師事務所裡所接觸的形形色色的人才,羅斯福比較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國家。他後來被調到該事務所的海事法律部,他才對工作有了些興趣。此外,每個週六下午,事務所年輕同事們的自由聚會也讓他感到些興趣。同事們都視他為一個與自己沒有利害衝突的樂天派。

  這段時光平靜而尋常。傳記作家們一般稱之為羅斯福的"靜止階段"、"社會心理發展的暫停期"或"韜光養晦的6年"。在海德公園,羅斯福承擔了一些與其地位相稱的具有獻身社會意味的義務工作。他參加了志願消防隊,成了一名義務消防隊員。他擔任了赫德遜河水上遊艇俱樂部副主席和聖詹姆斯主教派教會的教會委員。此外,他還是波基普西第一國民銀行的董事。通過積極參加這些組織和協會的活動,羅斯福初步掌握了同各階層人士打交道的技巧,並很快成為該社區中年輕活躍的棟樑。他樂觀隨和,同鄰居搞得很熟,口碑很好。這樣,羅斯福已不知不覺中按著前人慣用的方式,為日後自己在這個社區競選某個職位打下了基礎,這實際上等於在他實現自己遠大目標的征途上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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