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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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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盧梭的歷史地位和影響 盧梭生前在他的自傳中寫道:「如果我的名字能夠流傳到後世……」如今他已經離開這個世界220年了,他的名字一直被全世界記著,而且往往冠以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等頭銜,他是當之無愧的。他的一些著作思想,曾經作為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武器和旗幟,也是世界人民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武器和旗幟;他那些充滿激情和智慧的理論,在人類思想發展史上樹立了一個里程碑。盧梭在政治思想、文學等方面,都是「開始一個時代」的人物。盧梭的影響通過他那些驚世之作,當時就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震動,不僅在法國,在歐洲,也傳到了世界。盧梭在晚年改名換姓的隱居中,還有一位著名的波蘭貴族,在政局不定的情況下,登門向盧梭請教補救辦法。他接待此公時的談話內容,後被馬克思稱讚為「盧梭曾為波蘭草擬了最好的政治制度」。 遠隔重洋的科西嘉革命者也曾寫信邀請盧梭去該國擔任制定憲法的工作。可見他的影響當時就是世界性的。現在隨著他那些傳世之作越來越多地被翻譯成世界各種文字出版,他的讀者、研究者的分布面有越來越廣的趨勢。就我國而言,最早只翻譯出版了他的《民約論》(後改譯為《社會契約論》),後來,特別是近些年來才陸續翻譯出版他的其他一些著作。過去只知有《民約論》的政治生活中的盧梭,現在又從其他領域裡讀到似曾相識的另一樣的盧梭,才知道盧梭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要想全面瞭解他的影響,需要根據他的幾部傳世之作從不同方面加以評述。政治思想方面: 盧梭出身平民,經歷坎坷,長期漂泊不定的生活,使他親身感受到封建專制制度下,廣大下層人民的苦難,對他們的不幸寄予深切的同情。同時,他還以僕人、隨從、秘書、家庭教師、大使秘書、作家的身份,出入於上流社會,親眼目睹了貴族們的窮奢極欲、倚勢欺人和官場的腐敗、專橫,扼殺了生來自由平等的人們的天性,從內心裡憎恨不合理的封建社會制度。他這種愛憎感情,通過他的兩篇應徵論文,特別是第二篇《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充分表現了出來。《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盧梭整個思想理論體系的核心和全部世界觀的基礎。他以後的許多思想都是在這個基礎上闡發的。他把人類不平等的起源放在私有制上。他看到了私有制得以產生的條件,是與「鐵和穀物」的應用有關,和「一個人據有兩個人吃的糧食」有關。 剝削和壓迫就以此為基礎,同時也為文明社會一切罪惡活動提供了條件。換言之,社會意識的產生與存在,與社會物質存在有關。對此,普列漢諾夫曾明確指出,這是盧梭看到了一些歷史唯物主義真理。在進一步論述中,盧梭還替已經不平等的社會提供了一幅發展圖:第一階段,由於土地私有,產生財產上的貧富不平等;第二階段,由於富人欺騙人民放棄自然自由,經契約取得公民自由,建立了便利於富人的國家與法;第三階段,由於富人掌握國家法律,形成主人與奴隸之別,結果使原來的法定權力變為專制暴力,全體人民毫無權利,這是不平等的頂點。頂點必將轉為起點,即不平等終將轉為平等。 就從這三個發展階段的結論看,盧梭是把當時的社會看成是「專制暴力」的社會,是社會不平等達到極點的社會;同時預示社會發展,文明社會雖然已經出現,但仍然是可變的,他說不平等的極點,是還原到原來的平等,即除一個或極少數暴富者外,其餘都變成一無所有。這是違反自然原則的,因而得出必須從根本上推翻它的結論。所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說,從這裡「可以看到馬克思所使用的整整一系列的辯證的說法。」也有人說,盧梭以自然反對文明,以淳樸反對科學,是反對社會進步的原始主義。是這樣嗎?我們從盧梭著作中得不出這種印象。 盧梭說:「人民擁立國君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自由,而不是毀滅自由,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而且是整個國家的基本原則。」由此可見,人民擁君是一回事,君主變為專制又是一回事,正因為這一點,人民有權有理由打倒專制暴君。這樣看來,從自然變為文明,在原來意義上未必是壞,也未必不可說是進步,只是「文明每前進一步,不平等也同時前進一步。隨著文明產生的社會為自己建立的一切機構,都轉變為他們原來目的的反面。」我們必須懂得恩格斯對盧梭說的這番話,才能知道盧梭是文明(實指專制暴君統治下的「文明」)的憎恨者,但決不是悲觀主義者,更不是原始主義者。盧梭在給波蘭國王的信中說過:「回到自然狀態的原始階段,是無法實現的,歷史是不會倒退的。縱使人類能夠退到野蠻人的狀態,他們也不會因此就更幸福。」 那麼,盧梭為什麼要強調自然人和自然狀態的優點呢?他是有意識從歷史上假定,自然狀態下的自由和平等是人類天生的自由和平等,可以看出人類天生自由、天生平等的神聖性,再者他是想從「文明」的反面證明自然與文明的對立和矛盾,然後顯出當時社會的醜惡。 當他把現實的醜惡充分揭露,平民的憤怒盡情發洩後,他便轉而講出積極的主張,盛讚平民和自然人的才幹。他瞭解平民,知道他們有良知,有憐憫之心,有能力,經過活動或勞動可以很快成為智力健全的人。平民也知道良知中保存天生的正義原則,他可以和同伴們過著十分理想的社會生活,與當前的社會生活截然不同的。這就是人類喪失自然的自由平等之後,可以爭取一個約定的自由平等的社會和國家。這是一個補償,也是一個理想。於是盧梭苦心寫出了一本給他帶來巨大聲譽的《社會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本來是盧梭很早就構想的《政治制度論》的一部分,後來他感到完成此書需要好多年時間,就放棄了原定的計劃,把《社會契約論》作為相對完整的著作出版。在西方思想史上,提出社會契約論的並非始于盧梭。可以這樣說,格老秀斯是近代資產階級社會契約理論的首倡者,霍布斯是社會契約論的奠基者,洛克是社會契約論的發展者,而盧梭則是社會契約論的集大成和系統化者。他在《社會契約論》這部享有盛名的政治學著作中,繼承和發展了以前的社會契約論,系統地闡述了他的社會契約學說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人民主權思想和激進的資產階級民主理論。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社會契約學說主要是和盧梭的名字聯繫在一起的。在《社會契約論》中,盧梭提出了如何改造社會,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制度,才能恢復和保障人們在不平等的社會中所喪失的自由和平等的權利。 盧梭寫道:人生來是自由的,但他到處都被鎖鏈拴住。他認為我們因受人壓迫而遭到種種約束,為了恢復天賦的自由,也可以用暴力來掙脫各種束縛,然而暴力畢竟是永無止境的,所以為了維護人類的平等自由,人類間的契約非常重要。盧梭指出,任何人都不具有統治自己同類的自然權利,合法權利的基礎是契約,它只能是人民自願訂約的結果。社會契約既是合法權利的必要條件,也是正常的政治制度的必要前提。它的根本任務和目的,就是通過人民以社會契約形式組成的政治共同體,保障每個組合者的利益和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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