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洛克菲勒 | 上頁 下頁


  在工作滿第一年裡他掙得300元,花去的1分1角都記在私人分類帳本的項目下:捐款、膳食、洗衣、租馬、雜項以及其他。那一年他開銷過了頭。

  「支出超過薪水23元2角6分」,賬本裡的文字拼法有纏不清的錯誤,可是算法毫無錯誤。但這是虧空的唯一一年。

  兩年以後,在還替休威特和塔特爾工作的時候,他的身份就轉變成中間商,向父親、母親和弟弟威廉借錢,全用來投機在豬肉和豬油上。

  第二年他在年薪問題上和休威特和塔特爾商行開始分道揚鑣。約翰·洛克菲勒要一年800元,雇主們認為他不值700元以上。

  因此他一邊另謀高就,一邊和莫裡斯·克拉克合夥經商。克拉克是年紀比他大10歲的一位英國移民,替克利夫蘭的一家搶生意的代理行工作過。他們倆的行業一樣,都是受託買賣農產品和供應品賺取傭金的。

  可是要開始完全合夥,洛克菲勒必須拿出2000元去參加克拉克的資本投資。由於自己的積蓄不夠,他向父親告貸1000元。父親同意,說:「可是約翰呀,利率是1分。」

  這該是父親貸給兒子的許多筆鉅款的第一筆,但是始終按現行利率計息。父親特別喜歡在出其不意的期間去提兒子的款,只是為了要看看約翰付不付得出。

  隨後再借錢給兒子。在往後的歲月裡,約翰接受了父親教他經商的這些「實際方法」。大個子比爾·洛克菲勒則吹噓兒子的商業成就,說,「每有機會我總欺騙我的兒子們。我要使他們遇事精明。我和兒子們做買賣,而且每次能詐騙和打敗他們。」老約翰在高齡時對他的孫子納爾遜說,自己早年受到的訓練和納爾遜所受到的截然不同。當他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時候,父親曾經教他從高椅子上縱身跳入父親的雙臂。當年有一次父親把胳膊移開,老約翰就栽到地上,而父親嚴峻地對他說,「要記住呀,決不要完全信任任何人,甚至對我也不要完全信任。」

  另一方面,老約翰逐漸相信,言而有信是一個商人在任何交易中出售的根本「商品」,而且他一生想方設法使自己說的話取信於人。

  克拉克和洛克菲勒這家經紀行于1859年3月18日在克利夫蘭河街32號開張。老約翰那時不過19歲。克拉克當「外場」,對付顧客和委託商品,老約翰依然大部分時間幹「內場」,經管數字和業務資金。有如克拉克在那些日子裡描述的,「他有條不紊到極點,留心細節並頂真得分毫不差。如果有一分錢該給我們,他要取來。如果少給客戶一分錢,他要他拿走。」

  克拉克和洛克菲勒商行一開頭就努力幹,幹得很好,生意興隆。開業的第一年年底,老約翰分得2200元淨利,是在休威特和塔特爾所掙工資的三倍。

  第二年1861年年底,他分到6000元,此時內戰已經開始,營業卻鼎盛。老約翰已遠不止是一名吹毛求疵的簿記員。在錙銖必較的同時,他還跑出去借數千以上的款項擴充營業。在他經商的第一年內,他說服一家本地銀行僅憑公司賬面情況就貸給他2000元。這件事在他身上留有深刻的印象。「離開這家銀行時,我得意洋洋的神情是難以想像的,」若干年後他在他的回憶錄《漫憶》中寫道:「我仰起脖子一想這件事,一家銀行竟信任我借2000元!我覺得我現在已是社會上的一名要人。」當時他不滿20歲。

  此時石油已經發現。在克拉克和洛克菲勒開張營業之後五個月,埃德溫德雷克鑽入大地,在離克利夫蘭不到150裡地方打了第一口油井。1859年興起了石油熱潮,正像十年前的採金熱潮一樣。

  成千上萬的人湧向賓夕法尼亞州西部去勘探石油。繼之而去的是尋找快發大財機會的投機者和騙子,依次跟去的是想從有錢人身上賺錢的供應商、賭棍、酒吧老闆,當然還有娼妓。但是油往外流,人即致富。一個個儲油設備往外流油。石油在地面上匯成了一個個大池。據統計,產量從1860年的65萬桶增至1861年的90萬桶,1862年達到300多萬桶。

  幾乎每天湧現出大大小小的煉油廠,把原油煉成供全美國點燈用的火油以及雜七雜八的副產品。石油污染物從煉油廠流入附近的江河,而在克利夫蘭,由凱霍加河帶來的石油氣味彌漫全城。

  一批克利夫蘭商人決定要調查一下這項新富源獲得的可能性,他們選中約翰·洛克菲勒這位精明能幹的青年商人去親自巡視油田,回來向他們彙報。這位善良的浸禮會教友、虔誠的清教徒的反應是恐怖二字。

  他回報說那裡一片混亂,烏煙瘴氣,建議說穩健的商人不會在石油生產上投資。他估計在煉油方面很可能有利可圖,但是這門生意也有很大的風險,不勸人家去搞。

  可是,三年之後,業已來到克利夫蘭的另一個英國人薩姆·安德魯斯找上他的合夥人莫裡斯·克拉克。

  此人當時在一家用煤煉油的煉油廠工作,他告訴克拉克他發現了更好的方法,用硫酸把石油煉成火油。可是他需要金錢開設一家自己的煉油廠。結果是,獲得額外利潤的克拉克和洛克菲勒商行投資4000元,作為薩姆·安德魯斯要經營的煉油廠的一半資本。洛克菲勒甚至不屑列名於這家新商行,只稱為安德魯斯—克拉克公司。新公司發展時,因為薩姆·安德魯斯確實有一種煉油的高超方法,要求克拉克和洛克菲勒商行提供更多、更多的資本,以資擴充。老約翰·洛克菲勒就又跑出去借錢。可是在第二年期間,莫裡斯·克拉克和老約翰·洛克菲勒友好地分道揚鑣了。

  他們倆在業務政策上的爭執已變得無法調和。克拉克反對比他年輕的同夥對放賬給顧客太刻板,同時卻讓母公司冒相當大的風險去借成萬的款子擴充石油生意。

  兩個人都很清楚,石油生意雖然有風險,其潛在價值卻遠比處理農產品大。因此于1865年合夥人決定分手,把他們的合夥關係也一分為二,兩個人互相爭購商行在安德魯斯—克拉克公司的股權:出價最高的人將取得石油生意,另一個人就保留那家代理商行作為個人所有,另加出價最高的那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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