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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當上了州議員

  林肯的名字又一次作為州議員候選人刊登在1834年4月19日的《散加芒報》上,在這前前後後,林肯參加了形形色色的大小政治集會,因此不管是他幫助測量過土地還是他給送過信的人,沒有一個不知道他要競選州議員這件事的,當時的林肯已成為了散加芒縣輝格黨中一位公認的中堅人物,他得到了斯普林菲爾德的律師,縣輝格党領導人約翰斯圖爾特的支持。這一次競選,林肯沒有像兩年前那樣,對有爭論的問題發表長篇大論,他講的簡潔有力,而且生動幽默,選民們對這位年青的小夥子充滿了好感。

  1834年8月4日州議會議員的選舉投票開始了,在13名散加芒縣候選人當中,林肯名列第2,他終於當上了州議員,這是25年來林肯獲得的第1個重要政治職位。選舉以後林肯繼續管理鄉村郵務所,偶爾也從事測量工作,這時他同斯圖爾特的關係更為密切了。因為斯圖爾特曾在「黑鷹戰爭」中當過少校營長,而林肯就在那個營當連長。此後,斯圖爾特當過兩年的州議員。他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同時對律師事務又非常精熟。林肯在他的影響下加深了鑽研法律的興趣,並從他那裡借閱了不少關於法律的書籍。

  那時候,林肯和斯圖爾特同住在一間房子裡,由於斯圖爾特是散加芒縣輝格党人的領導人,所以這間房子也成了輝格黨人活動的中心。在這間房子裡和議會裡,林肯結識了不少人,其中多數是青年,他們後來都成了州長、國會眾議員或參議員這一類的重要人物。在這裡,林肯還第一次見到了一個矮得幾乎像侏儒似的人,他體壯頭大,年齡只有21歲,是一位極端自信的人物,這個人叫斯蒂文道格拉斯,他後來成為了林肯論辯的重要敵手。

  在當時的54名州議員中,半數以上是農場主,1/4是律師,還有少數幾個商人和機械工人,在11個執行委員會中,林肯被指派參加公共帳目及支出委員會的工作,但他實際上參與了好幾個專門委員會的工作。林肯的時間常常安排得滿滿的,忙得不可開交,不過這個時候林肯並沒有怎麼顯示出其政治才華,別人對他的印象也很一般,一個經常出入議會的人對當時的林肯曾作了這樣的評價:「他瘦骨嶙峋,皺紋滿面,不修邊幅簡直達到粗魯的程度然而他卻有某種深得人心的魅力和氣派。」

  1834年底,林肯參加了國會修補法案的工作,當法案通過時,已是1835年的早春了,林肯冒著零度以下的嚴寒,坐了兩天公共馬車又返回到紐薩勒姆。這時,他告別了煙霧彌漫的屋子和喧囂嘈雜的生活,又重新開始做體力活了。在數九隆冬的曠野中,他又徒步進行測量工作,他已經初嘗了置身于立法和政治漩渦的滋味,本來是模糊的從政心變得更加堅定了。正如他後來所寫的,他「還得靠測量來維持生計」。

  至於他的法律書籍,則是議會開會時就「擱下」,「議會一結束又重新拿起來」。

  1835年12月7日州議會又召開了一次特別會議。這次大會共開了6個星期,討論了139個提案,並把修築17條鐵路的特許證發給了伊利諾斯州的那些想看到火車和聽到火車汽笛聲的各個城鎮。休會以後,林肯又回到了紐薩勒姆。從此,他又開始重操舊業,搞測量,學法律,參加政治運動。

  1836年6月13日,林肯再次宣佈自己為州議員的候選人,他聲明贊成內地建設計劃,主張婦女應該有投票權。8月1日選舉揭曉,林肯在散加芒縣的17名州議員候選人中得票最多。在州議員選舉大獲全勝後不久,林肯在州最高法院2名法官的主持下接受了律師業務考試。9月9日,林肯取得了在伊利諾斯州所有法院裡執行律師業務的許可證。10月份,在斯普林菲爾德的一個法庭裡,他代替約翰斯圖爾特為1個案件辯護,這是他們兩人合夥開辦的第1個事務所。

  那時候,在美國的南部各州,奴隸制正在盛行,而且在那裡誰發表反對奴隸制的議論誰就犯法,誰鼓動黑人奴隸造反誰就被判處絞刑,而且已經有不少人被絞死了。但是仍然有不少人主張黑人奴隸得到自由,他們中的有些人幫助黑人奴隸從南部到北方或者幫助他們越過國界進入加拿大,而南部的官員和奴隸主則常常拿著搜查證到北部來追捕他們在逃的「私產」奴隸。在伊利諾斯州三天兩頭都可以看到這種人,奴隸制問題的爭論開始越來越激烈,這種狀況甚至把整個美國分裂成了兩個部分,即南部同意奴隸制,而北方很多並不主張實行奴隸制。

  在林肯所在的伊利諾斯州對奴隸制的看法也不一致,在該州所定下的一個決議案中說:「我們極不贊成組織廢奴協會。按照聯邦憲法,各蓄奴州對奴隸的所有權是不可侵犯的,未經它們的同意,不能剝奪它們的這種權利。」但是林肯卻反對這個決議案,同時投反對票的議員還有5個,其中有一個名叫丹·斯通的人,他是位律師,曾任過俄亥俄州州議員,他堅決擁護林肯的主張,並與林肯一起提出了一個書面抗議,該抗議書說:關於國內奴隸制問題的決議案已經州議會兩院本次會議通過。下列署名人對這一決議案的通過表示抗議。

  他們認為,合眾國國會按照憲法無權干預各州的奴隸制度。

  他們認為,奴隸制度是建立在非正義和錯誤政策上的,傳播廢奴主張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奴隸制度的罪惡。

  他們認為,合眾國國會依照憲法有權在哥倫比亞特區廢除奴隸制度,但非經該特區的人民主動提出要求則不能行使該項權力。

  從上面的抗議書中,可以明顯看出林肯早就對黑人奴隸制不滿了,只是他不希望採取偏激的方式廢除奴隸制。

  這一年的4月,林肯收拾好行裝,準備告別紐薩勒姆了,因為這時的林肯已經持有正式的律師證,而且他已成為了州議會議員和議會的輝格党領袖,他像一個翅膀已硬的山鷹,要到更高遠的天空去搏擊鍛煉。儘管由於工作的需要和自身的發展,林肯必須離開紐薩勒姆了,但是林肯仍然懷念這裡純樸的人們和清靜的環境,雖然紐薩勒姆村並不繁榮熱鬧,但是在林肯眼裡,這塊土地永遠是哺育他成長起來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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