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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1861年4月1日,西華德向國家元首送上了一份題為「供總統考慮的幾點想法」:

  「第一,我們執政已滿一個月了,但我們無論是在內政或外交方面都還沒有一項明確的政策;第二,接見那些鑽營官職的人,已妨礙對更為重大問題的注意;第三,再拖延下去,不僅會招來對本屆政府的非議,而且會危及國家;第四,把外事方面或一般的人事安排留待以後伺機處理;第五,在公眾面前,必須把奴隸制問題改變為維護聯邦或分裂聯邦的問題。」

  緊接著,國務卿又給林肯送上一份恰恰是「越俎代庖」的建議:

  「假如我們得不到西班牙和法國的令人滿意的解釋,我打算召集國會對它們宣戰。但不管我們採取什麼樣的政策……總得有人來負責實施並不斷進行指導,要麼總統親自幹,自始至終積極負起責任來,要麼就交給內閣中的某個閣員去做……這方面的工作不在我的特定職權範圍內,但我既不打算回避責任,也不準備越俎代庖。」

  有人把西華德後一份「建議」斥為「荒唐輕率的建議」,並不是毫無道理的。因為他等於是在指責總統把事情弄糟了,只有他這位國務卿才知道如何當總統:只須對西班牙和法國開戰,已經脫離的南方各州就會聚集在老星條旗下同心協力地進行戰鬥,聯邦就可以得救了。

  林肯對西華德送上來的兩份「文件」表現出了一個總統善於駕馭全域的領導藝術和虛懷若谷的寬容謙恭。他除了在批復中表示「我一直在考慮你送來的文件」之外,還著重指出:「關於你後來所提的建議,我要說的是,倘若必須那樣做,我一定會那樣做的。」他又諄諄告示:「總的政治路線一經確定,就不應該無緣無故地改變它,或把它繼續作為無益辯論的話題,當然,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希望並相信我有權聽取全體閣員的意見。」

  事實上,西華德提出的把「那些鑽營官職的人」的安排「留待以後伺機處理」的想法,也的確切中時弊,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按照美國慣例,新黨上臺執政,對聯邦政府的大小官員就要來一次大換血。在新總統就職之前的30年中,除輝格黨當政的8年之外,數以千計的聯邦政府官職一直都是民主黨的專利品。林肯視事後,也碰到了這個令人頭痛的問題。他每天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去任命聯邦政府官員,對付成千上萬個申請職位的人。而這些「鑽營求官的人」又都曾為共和黨的勝利大肆活動,出錢又出力,立過所謂的「汗馬功勞」,而且又幾乎都得到過明確的封官許願的承諾。

  在林肯下榻過的威拉德旅館的正廳走廊上,謀求官職的人像潮水般湧來。有的甚至當街攔截乘出租馬車經過的林肯,硬要把引薦書塞給他。

  林肯不由眉頭緊蹙,大聲說道:「不行,不行!我不能到大街上來開店鋪。」說完便乘車走了。

  對這麼多鑽營官職的人,林肯不勝感喟:

  「有朝一日,我們的美國社會和聯邦政府腐敗透頂並徹底垮臺,其主要根子必定是這種貪得無厭的官欲,即這種四處鑽營以求好逸惡勞的寄生欲望。這些欲望連我自己也不是毫不沾染的。」

  林肯內閣中的第一批閣員都各具不同的政治觀點,其中薩蒙·波特蘭·蔡斯屬共和黨激進派。後來他在許多問題上因同林肯和西華德有分歧,於1864年6月辭去財政部長一職,12月林肯任命他為聯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接替病故的老法官羅傑·布魯克·坦尼。

  蔡斯如同西華德,一直雄心勃勃地想當總統,也確實具有領袖人物的遠見卓識。他把畢生的精力都用在廢除奴隸制的鬥爭事業上。早年在辛辛那提時,他曾免費為許多被控為逃奴的黑人擔任辯護律師,因而被肯塔基人譽為「逃亡黑人的總檢察長」。蔡斯退出民主黨後,先領導組織了自由黨,後來又籌組自由土地黨,最後加入了共和黨。他自始至終都在摸索廢奴的有效途徑。商業股份公司的法律業務向他敞開了大門,大量錢財向他招手,但他卻選擇了與逃亡黑奴同呼吸、共命運的崎嶇小道。

  新任陸軍部長西蒙·凱麥隆雖然年已62歲,卻是擁有鋼鐵與鐵路控制權的賓夕法尼亞州的主要政界領袖,而且是該州工商界和政界之間的主要連絡人。由於國家目前面臨的緊急狀態,林肯很需要這樣一個重要工業州的重要人物的通力支持。

  凱麥隆21歲時,便是《多伊爾斯敦民主黨人報》的編輯。嗣後的10年裡,他曾開辦銀行,修築鐵路和開鑿運河,從中發了大財。他善於幕後活動,擅長玩弄政治手腕,贏得了「濱州沙皇」的雅號。由於他的決策高明,才使布坎南兩度進入國會參議院。後來他發現布坎南權勢日盛,炙手可熱,幾乎危及他自己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地位。他於是開始組織人民黨,並在1856年使自己被選為國會參議員。同年凱麥隆又把輝格黨、一無所知黨和共和黨合併,組成賓夕法尼亞州聯邦黨。可惜凱麥隆只當了10個月的陸軍部長(1861年3月—1862年1月),就因該部的經濟醜聞而被迫辭職,同年又被林肯委任為駐俄公使。

  和凱麥隆一樣也是一位老牌民主黨人的新任海軍部長吉迪恩·韋爾斯。他創辦的《哈特福德時報》,是最早為傑克遜競選總統時的喉舌之一。韋爾斯曾因奴隸擴展問題而退出了民主黨。林肯對此大加讚賞,認為他為人正派。1855年,韋爾斯曾以共和黨人的身份競選州長失敗。1860年,他擔任芝加哥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康涅狄格州代表團團長。

  新任總檢察長愛德華·貝茨曾當過密蘇裡州的檢察長、州參議員。

  原是來自邊界州的自由土地派輝格黨人,後來加入共和黨,屬共和黨溫和派。林肯為了緩和南北之間的衝突,任命他擔任總檢察長。

  出任內政部長的凱萊布·史密斯,在印第安納州康納斯維爾當過律師、編輯和演說家,後來成了輝格党的國會眾議員。在新任內閣成員中,他是最接近于一般職業政客階層的那種人。

  接受提名為郵電部長的蒙哥馬利·布萊爾,曾任密蘇裡州地方檢察官、聖路易斯市市長、州民事及刑事法庭法官等職。作為逃奴德雷特·司各脫的辯護律師,他也曾幫助找到一名律師為廢奴主義的殉難者約翰·布朗出庭辯護,從而在反對奴隸制的人中贏得了不少的朋友。布萊爾屬馬裡蘭州共和黨溫和派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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