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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28日,甘地進入會場辭別,全場8萬人一致肅立,向甘地致敬。大會當場通過決議:「本會一致信任敬愛的甘地領導,且曾殷切期望他能改變其退黨決定。但全黨的努力未改變聖雄的決心,本會迫不得已接受聖雄的退黨要求,並對其所作的卓越貢獻深致敬佩,且對其保證在必要時為黨貢獻卓見,尤感滿意。」甘地最後致辭表示:今後他對國大黨的興趣將限於在相當距離內,注視其所堅守的原則。

  甘地退出國大党後,國大党全印委員會通過決議停止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國大党參加立法會議選舉,甘地本人則致力於鄉村工業建設。

  恢復鄉村工業是甘地土布運動計劃的擴大,他認為土布運動業已取得可喜的成績,現在的問題就是如何使城市居民能夠和鄉村居民在精神上結合,而不是前者剝削後者,或者要鄉村居民模仿城市生活。他因此進而提出由自紡自織發展到自製糙米和土面的鄉對工業的想法。

  1934年11月26日,甘地在《哈裡真報》上著文,闡述他發展鄉村工業的一些基本思想。其中講到了他為什麼不按西方的方式去使用大機器而主張小規模鄉村工業的道理。他指出:在人手不足的地方,使用機器當然是好事,但在印度這種勞動力過剩的國家,使用機器就是壞事。因為在這裡面臨的問題不是要「替幾億人找空閒而是如何利用他們的空閑時間,因為他們平均有半年無事可做。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機器工人代替10個工人的工作,他就等於在農村賺了10個人的錢,造成了10個人失業。如果這樣計算的話,即使他生產的東西再價廉物美,也比農民自己生產的東西要貴得多。對於一些人批評鄉村工業是個體生產,不適用大規模的合作生產方式,他也提出反駁。他認為鄉村生產固然限於狹小的村落,可是產品可以集中,利潤可以分享。只要按照計劃適當管理,只要有合作精神,分工協作也是可以進行的。但他認為土布仍是中心工作,不能因為推進其他的工業而放鬆了對土布的紡織。沒有土布工業,其他便不能推進。

  1934年12月14日,全印鄉村工業協會正式成立,負責推廣糙米與土面。該會為國大黨外圍組織,但甘地不主張其過問政治。

  甘地默默致力於推進鄉村工業建設引起了政府的猜疑,他們不知甘地又將在農村搞什麼大動作,因而密令各地官員嚴密監視他的活動,以便採取防範措施。對此,甘地的態度是:「如果政府願助我一臂之力,那是再好不過了。我所做的工作其實都是政府應當做的,隨政府怎麼做都可以,就是不要壓迫老百姓。如果政府幫我。我可以產生不可思議的效果,但必須是適當的協助。就我自己來說,我的一生是一張白紙,絕對沒有任何秘密。我只選擇旁人所不注意的工作去做,也決不干預旁人所已做的事。我推廣糙米、土面,只不過要老百姓別忽視自己的健康。」

  1935年正是印度國內政治活躍的一年,一般民眾都熱心政治活動,甘地卻在這個時候遠離政治鬥爭的前臺,專心於他的鄉村工業,許多人為此迷惑不解,甚至有人認為他這是逃避現實,表現灰心、失望。甘地在1935年12月28日的國大党50周年紀念日上闡述了他的思想:「凡沒有準備好從事小改革工作的人,決不能擔負起偉大的改革事業。凡已好好運用其智能努力工作的人,必將發現他的才能是在不斷增強。而且原以為是了不得的革新事業,其實不過是小事,只有這樣安排我們的生活,才能自然。為了實現政治目標,一個人首先要忘記它,如果事事想到政治目標,便會產生不必要的困惑。何必為那些晦暗的問題傷腦筋,不到死,為什麼死?」

  1936年,印度民族解放運動出現新的特點。國大党的許多黨員越來越不滿足國大党右派領袖們所提出的憲政形式,積極探尋新的反帝鬥爭的道路、方式與方法。他們聚集在尼赫魯周圍,形成一股新的力量,在甘地退隱之時,尼赫魯是這一時期引人注目的人物。

  尼赫魯是一位與甘地風格迥異的國大党領袖人物。他出自婆羅門世家,早年就讀于英國哈羅公學、劍橋大學,對哲學、文學、法學頗有研究。他從英國回國後,即投身印度民族解放鬥爭,在鬥爭中熱烈追隨甘地,且久經鐵窗考驗。然而他與甘地在一些方面格格不入。尼赫魯是個理性主義者,憎恨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動,認為這是印度落後停滯、四分五裂、深遭外國殖民者蹂躪的罪魁禍首,而甘地則對神有著不可動搖的堅定信念;尼赫魯性情暴躁,清高孤傲,甘地則謙遜柔和;尼赫魯酷愛文學,崇尚科技,甘地則認為科學技術是人類不幸的根源;尼赫魯富於理性,認為目的模糊不清是可悲的事情,行動要能收效,必須導向明確,甘地往往憑本能(他本人稱之為「內心的聲音」),善於體察群眾的心理而相機行事,認為注意手段,目的自明。

  在社會政治觀上,兩人也有很多不同。如1922年甘地停止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尼赫魯就極不贊成,認為它挫傷了士氣,使大好革命形勢喪失。1930年德裡協定及隨後的圓桌會議,尼赫魯認為它轉移了人民對主要問題的關注,帶來了失望與失敗情緒。他認為甘地過分強調土布及解救「賤民」工作是輕重倒置,轉移了人們對主要問題的關注。他也不同意甘地號召國大黨停止不合作運動而由他一人代勞。尼赫魯在提出擺脫現狀的出路時,要求國大党的領導採取國大黨活動的民主化和積極行動的激進綱領,以便吸引廣大群眾參加反帝運動,同時他承認工人和農民建立自己的階級組織來捍衛他們的經濟要求的權利,他認為這些組織應當完全服從國大黨。他對甘地的非暴力學說和在反帝鬥爭中採用的非暴力方法產生懷疑。尼赫魯寫道:「在政治方面,非暴力策略至今還沒有取得勝利,因為印度仍然處於帝國主義的罪惡控制之下。

  在社會方面,這種策略也沒有規定根本的改變。」

  但甘地科尼赫魯之間有著親如父子的關係。尼赫魯雖不同意甘地的主張,但他一直崇拜甘地的人格,並追隨甘地行動。甘地對尼赫魯也是精心培植,悉心誘導。尼赫魯是甘地最為屬意的繼承人。

  1936年印度政府組織法正式頒行,該法經過很長時間的醞釀,在激烈的反對聲中於1935年7月24日正式列入法令。該法規定,在英屬印度11個省建立擁有一定保證的完全的責任政府和實施自治。總督擁有為保護少數派、維護法律和秩序採取行動的權利,印度各土邦和各省加入聯邦政府和立法機構,管理中央事務。在中央實施兩頭政治。英國雖然作出了一些讓步,但該法一開始就明確表明:英王和印度的關係是所有權利、一切政權和全部司法權都由英王陛下實現。它絲毫未改變印度對英國的依附地位,因而遭到印度各界人士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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