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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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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甘地與夫人、秘書戴賽及其他真理學院學生全體被捕。4日,甘地獲釋,但被要求不得離開浦那。甘地不從,又被抓起來,判刑1年。政府規定,甘地在獄中每天可以收閱報章雜誌,但不得接見新聞記者,發表談話;每天不得接見2個以上的來訪者。甘地要求能像過去在獄中那樣繼續進行「哈裡真」運動,遭到拒絕。 8月16日,甘地宣佈將在獄中絕食至死。2天后,政府發佈公告,表示如果甘地不再從事非暴力抵抗和「哈裡真」運動,政府將考慮釋放他。甘地不同意有條件釋放,繼續堅持絕食。1星期後,甘地身體狀況嚴重惡化,被送至沙桑醫院看管。由於政府始終不肯讓步,甘地身心狀況極壞,他表現了前所未有的消沉與萎靡,好像已失去活下去的興趣,甚至把自己僅有的幾件心愛之物也送給身邊護士。眼看甘地已瀕臨死亡,8月23日,政府慌忙宣佈,無條件釋放甘地。此後甘地恢復進食,才倖免一死。 甘地出獄後處境極為艱難,假如他繼續從事個人的非暴力抵抗,必將再度入獄。而入獄後,必將因同樣的「哈裡真」問題而絕食,政府大概不會讓步,那麼甘地只有死路一條。一些國大党領導人認為,甘地當時實際上有兩條路可走:一是不再「惹事生非」,而用全部精力去做「哈裡真」工作,同時跟國大黨工作委員會見見面,必要時出出點子。第二個辦法是在一段時間內完全退出國大党,讓年輕人頂著幹。 9月13日,甘地正式發表聲明,他個人將停止非暴力抵抗1年,直至下一年8月3日。在這段時間內,他將集中精力於解救「賤民」及其他建設性工作。 9月30日,甘地開始作募集解救「賤民」基金的長途旅行,以便獲得更多的捐獻來支持此一全國性革新運動。 此次募捐旅行雖受到一些頑固印度教徒的抵制,但他得到的歡迎卻盛況空前,也出現了許多群眾慷慨解囊、感人至深的場面。整個旅行歷時將近1年,共走過12500英里路程,募得基金80萬盧比。 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高潮過後,佔優勢的國大党右派領導人認為積極鬥爭和施加壓力的階段業已過去,現在必須來一個妥協的合作。所以從1933年末起,右派為參加本屆立法會議的選舉而恢復了自治黨。在這個新議會派的影響下,國大黨越來越右轉。與此同時,以尼赫魯為首的左派的信仰社會主義傾向越來越明顯,他們主張不妥協地進行反帝鬥爭,哪怕是受到暫時的挫折也在所不惜。 甘地針對鬥爭高潮過後的低落情緒,提出了一個新的對策。1934年4月7日,甘地在解救「賤民」的長途旅行中發表聲明,推翻上一年7月發起的個別不合作運動主張,勸告所有國大黨人停止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由他一個人來從事這件工作。在他的有生之年,有誰想恢復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須事先得到他的指示,經他認為此人在這方面確實超過他方可。他的理由是,為了今後能承擔大任,一個非暴力者應當學習自製的藝術與自願的貧窮。他們必須參加國家建設,諸如自紡自織、提倡土布、消除宗教壁壘、解救「賤民」、禁酒與自潔。這些都是保護窮人的工作,同時還必須服從當局的法律。 甘地的聲明令尼赫魯等左派非常失望。當時尚在獄中的尼赫魯8月13日給甘地寫了一封長信,表示了他的不滿。 「當我聽到你停止不合作運動的決定,我很不愉快……感到前所未有的震驚,我已準備響應你的號召。不過你所提出的解釋及對今後工作方向的指示,尤其令我困惑,我有一種突然的感觸,裡面一定有什麼東西破裂了,它是我最珍貴的一種維繫。在這荒漠的世界裡,我感到可怕的寂寞。」 甘地立即給尼赫魯回信表示理解他的心情。但也表示他們在手段上存在著程度上的差異:「在我看來,手段和目的同樣重要,只要我們能控制手段,便不難達到目的,否則就不會有達到目的的希望。」他還解釋說,他自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考慮到時間因素,意思是說尼赫魯的想法未免有點急躁冒進。 甘地發表聲明後不久,便在闌溪召集國大党領袖舉行了一次討論會。出席會議的有蕭克·阿裡、安沙裡博士、卜納沙德、奈都夫人、諾艾、戴賽等人。會上,甘地澄清了一種說法,即大家以為甘地是叫國大黨停止所有不合作運動,其實這不是他真正的意思,他的意思是由他代表國大党來從事這項鬥爭。甘地表示:如果大家堅持要國大黨停止抵抗,他本人只有退出國大黨,但由於同志們的勸告,甘地答應等到10月份國大党全印委員會會議時再決定。 其實導致甘地決定退出國大黨的原因還很多。1934年9月10日,甘地發表聲明,闡述了他必須退出國大黨的理由:「在我看來,許多黨員和我本人對前途的看法有很大分野,如果不是因為他們對我罕有的效忠,他們選擇的方向必是與我分道揚鑣。」聲明中,甘地主要列舉了這樣一些原因:一是在紡紗與土布問題上的分野,甘地將紡紗與土布列為首要工作,而多數國大黨員對此毫無信心。有些人雖紡紗,卻並非出自信心而是對甘地個人的忠心。二是在議會代表團問題上,甘地主張在當時沒有開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情況下,在黨內設立議會代表團,藉以實行黨的政策很有必要,而其他人則對此有尖銳的意見分歧。三是他與左派的關係將很難相處。他認為尼赫魯為首的左派富於勇氣和犧牲精神,其主張卻不合他的胃口,他不願與之在黨內處於實際對立地位。四是在非暴力問題上,甘地視之為信條,而其他人則不過是當作一種政策;在「賤民」問題上,甘地認為這是宗教與道德問題,而其他人則認為甘地大可不必停止不合作運動而致力於這一枝節問題。還有在土邦問題、個人非暴力抵抗等等問題上都有分歧。 最後,甘地提出了反映自己根本立場的幾個提案交提案委員會審查。這些提案,一個是要求將黨章第一條中「合法的」與「和平途徑」改為「真理與非暴力途徑」;二是將黨員每月應繳納黨費4安那改為應繳雙股紗8000英呎,其中60英呎必須自紡;三是任何人如不是繼續在黨部登記備案,履行義務達6個月,並經常著土布衣服者,均將喪失黨內選舉權。 甘地認為,國大黨如果同意他為領導人,就必須通過這幾項提案,沒有絲毫妥協餘地。他希望全黨同志冷靜考慮,自作抉擇,切勿遷就他個人的意見而影響大家的判斷。 大會於1934年10月26日在孟買舉行,甘地所提各項修正案,多數被修正或予以保留,因此甘地決定退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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