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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5月22日,甘地發表公開聲明,明確表示了他的態度。他在聲明中說「關於國大党加入立法會議的問題,我很抱歉地說,我看不出我和自治派有什麼相同的主張……我堅持認為加入議會與不合作運動的宗旨相背離,而且這種分歧也不單純限於『不合作』一詞的解釋問題,而是涉及到在處理重大問題時我們所持基本精神的不同。此一精神關係到『不合作』本身的成敗,而不是限於實際上能得到一些什麼效果。正是基於此一觀念,所以我認為不加入立法議會,對我們的國家更為有利」。

  面對既成事實,甘地的主張是既然德裡與柯坎納決議已准許自治派進入議會,那麼自治派就有理由參加立法機構,維持派的人對此最好保持中立,看看效果再說。在聲明中,他還建議自治派應改進方式,即不應一般性地消極阻撓立法工作,而應當積極提出國大黨所主張的建設性方案。他號召,維持派的同志不要擔心自治派的言論,只需集中精力從事建設性工作,從實際工作中顯示自己的正確性。

  甘地最為關心的問題是印穆團結,他希望大家能認真體會他先前所發表的文章和講話,以領會其精神實質,也希望大家能交流意見和信息。

  這一時期,由於整個印穆關係的緊張,相互猜忌和相互攻訐的現象屢見不鮮,甘地也不時受到不同問題的包圍。對於如何解決印穆衝突及回答人們的各種議論,甘地撰寫了《論印穆衝突》一文,呼籲不同教派的人們接受非暴力為最後的信條,以協調不同種族間的關係,達到自治的目的。他說:「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錫克教徒與帕西族人決不可用暴力手段來解決彼此間的分歧。爭取自治的方法必須是非暴力的。」「只要我們恢復信仰非暴力,則目前的糾紛衝突便可消除,因為在我看來,兩教派間採取非暴力態度乃是討論緩解目前緊張局勢的先決條件。雙方都必須遵守一個共同原則,即不訴諸武力而訴諸法律。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發生了糾紛,就請第三者仲裁,奴果願意則訴諸法律。非暴力的意義深遠,尤其對教派紛爭最為適用。」甘地還提出了一些處理教派問題的基本思想,如領導帶頭、多數帶頭。「多數應該帶頭,少數才能相信並效法。任何改革,必須有權有勢者先行,不必等到弱者反應。」等等。

  尼赫魯深為佩服甘地在印穆關係問題上的見解,認為甘地「有眼光,有識別力」,「抓著了有價值的現實」,但當時的其他許多領導人都不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往往在教派問題上你爭我奪,討價還價,致使教派關係始終得不到改善。

  1924頭幾個月,達斯與老尼赫魯所領導的自治派一度取得很大戰績,如達斯走馬上任加爾各答市市長,老帕迭爾出任了孟買市議會主席,小帕迭爾成為阿赫米達巴德市議會主席,卜拉沙德充當了帕迭拉市議會主席,小尼赫魯則接受了阿拉哈巴德市議會主席的職務。浦那的市議會曾不顧政府的反對,替提拉克建了一座銅像;孟買及阿赫米達巴德議會通過了向甘地的致敬書;卡拉奇、孟買、加爾各答的市議會,決定不出席總督的國宴。但所有這些,不過炫赫一時,時隔不久,它給群眾帶來的熱情和新奇便消失殆盡。因為自治派所能做的只有這些,它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即解除殖民統治的桎梏和枷鎖,人們對自治派的那一套漸生厭倦。

  甘地審時度勢,開始對自治派發起了主動進攻。1924年6月,國大党在阿赫米達巴德舉行年會,甘地提出四個議案:

  1.黨員每日至少紡紗半小時,每月15小時,至少需向黨組織交納紡紗3英兩;

  2.党的負責人員如不接受指示執行任務,將被視為失職,而由他人遞補;

  3.凡忠實履行下列五抵制者,才有資格承擔黨內負責工作。即抵制洋布、政府法庭、學校、封號、立法機構,凡已在位而不能履行者應辭職引退;

  4.

  全印國大党委員會討論甘地的建議案時,老尼赫魯和達斯表示強烈反對,他們批評甘地行動專制。為了表示他們的不滿和憤怒,在甘地正式提出第一個議案時,他們和一大批擁護者退出會場。儘管決議案最後都獲得多數通過,但由於自由派退出會議和老尼赫魯、達斯在這個問題上的堅決態度,也大大影響了甘地貫徹這項議案的決心,從顧全大局的角度考慮,最後甘地還是遷就自治派,比如紡紗的規定只作為任人選擇的辦法,等等。

  甘地雖獲得了這次挑戰的勝利,但他深知這一勝利十分勉強。為了重振旗鼓,爭取獲得更多的支持,他根據當時國內的各種離心傾向,如自治派與維持派的爭吵,國大党與自由主義分子的對立,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紛爭,婆羅門與非婆羅門鴻溝的加深的現實狀況,他準備集中一年的時間,腳踏實地地推進建設性方案,致力於全民的團結工作,以迎接新的挑戰。

  1924年8月31日,甘地在孟買的豪華戲院演講時全力推動建設性工作。他主張集中力量從事土紡土織、印穆親善、解救「賤民」三大工作,他認為這是「最起碼」的團結方法。9月11日他又在《青年印度》上著文強調團結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他說,「我們的不合作變成了互相的不合作,而不是對政府不合作。似此偏差,反足以幫助那我們要推翻的政府。我們的不合作原是活潑的、積極的、非暴力的力量,用來抵制一種主要是基於暴力的統治制度,不幸的是不合作從未成為積極的非暴方。我們僅以弱者的物質的非暴力為滿足。我們既未能以此推翻政府,政府乃乘勢給我們以加倍反擊。倘不及時振作,就有被摧毀的危險。」「我亦如過去。堅信5項抵制原則。但我清楚看到,在全代會中的代表們尚且不能信守,故推進的希望實很渺茫,在彌漫著不相信的氣氛中,每一行動都被曲解或約束。當我們自個兒唇槍舌劍私鬥時,窺伺一旁的敵人已蓄勢待發。因此我提出最低調的辦法,以便能團結各黨派在同一目標之下努力,這是對內發展的工作,沒有它,便不能發揮外在積極的政治力量。我們一定要能進步地代表群眾,他們沒有接觸政治,我們必須分擔他們的痛苦,同情他們的遭遇,瞭解他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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