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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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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改革法案的決議文,系達斯起草,提拉克附議,經提案委員會通過。達斯、提拉克反對新近頒行的改革方案,他們在決議文中稱該法「不切實際、不合需要、令人失望」,甘地則主張法案決議文應以政府對人民的合作為基礎,予以相等的合作,所以甘地和瑪拉維亞一樣主張對原決議案進行修正,去掉「令人失望」的說法,並建議應以合作的態度接受改革法案。提拉克、達斯、貝桑特夫人堅決反對甘地的修正案。 雙方意見尖銳衝突,相持不下,以致甘地甚至產生退會的想法。為維護團結大局,大會提出一個折衷意見,雙方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此後通過的決議案實際上是折衷意見,決議案稱: 1.本會重申去年謀求充分負責政府的宣言,反對一切相反的結論。 2.依德裡年會所通過的決議,衡量憲政改革,認為它不切實際,不合需要,令人失望。 3.至盼英國國會本著民族自決原則,早日在印度採取一切可能步驟,建立充分負責政府。 4.相信有關人士當可實踐改革,加速充分負責政府之建立,實屬可能。 阿姆利則大會還通過其他各種問題的議案50多種,如主張復興手紡手織的土布決議,推定一委員會,修訂並起草新黨章。由於旁遮普事件的正式調查報告尚未提出,大會未對旁遮普問題作出重大決定。但呼籲印度政府國防大臣在法律制裁之前應解除狄耶將軍的職務,並認為印度政府與旁遮普省政府對未及時公佈慘案結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立即解除旁遮普省督奧德維爵士的陸軍委員職務,並調走總督。會中還決定指定一委員會,負責擬定一項紀念殉難者的辦法並募集基金修紀念館。 穆斯林聯盟、哈裡發委員會等同時也在阿姆利則開會。穆盟除通過決議抗議阿姆利則慘案,反對對土耳其的瓜分外,還就改革法案問題通過了一項與國大黨精神相同的決議。 溫和派或自由派人士拒絕出席國大黨年會,他們自行在加爾各答舉行會議,等著貫徹英皇新頒法案。 雖然甘地同國大党老一代領導人的初次正面交鋒遭到激烈反對,但他獲得了在國大黨內開展政治活動的經驗教訓。他也看出普通代表對他極為歡迎,而且他自己在旁遮普的調查工作、在南非公眾工作中鍛煉出來的組織能力及表達能力也得到了國大党元老如提拉克、達斯、老尼赫魯的賞識和信任,他因此對前途充滿信心。 會後甘地便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致力於一些實際工作,其一就是繼續調查旁遮普事件。他在經過詳細調查,嚴格考證核實的基礎上起草了一份無懈可擊的報告書。報告書以無可辯駁的事實揭露了英國殖民當局在旁遮普所作的種種慘無人道、卑劣無比的行徑。這份報告於3月25日公佈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他做的第二件大事是為紀念阿姆利則大慘案募捐。為此甘地到處遊說,為籌建紀念館募集到一筆相當可觀的款項。第三,負責修改黨章。國大黨的黨章是很久以前戈克利起草的,然而隨著形勢的變化顯然已不能適應需要,過去歷次年會都提出過修改黨章的問題,但沒有人具體負責這件工作。甘地早對國大黨的組織形式頗為不滿,他發現國大黨年會在閉會期間事實上沒有什麼機構進行日常工作或者處理這個時期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國大黨大會也是非常臃腫,軟弱渙散,脫離群眾,大會對代表人數毫無限制,對各省代表的人數也未規定。甘地認為限制和清除這種種弊端實在刻不容緩,因此他在大會上自告奮勇地接下了修改黨章的工作,並以高度責任感開始了這項艱苦細緻卻意義深遠的工作。他起草的新黨章以後在國大黨那普爾年會上通過。 1920年年初到年中,印度政治局勢的發展,使甘地的反帝立場進一步發生變化,其中一個重大事件是英國對哈裡發問題的態度。 早在大戰期間,印度穆斯林為維護哈裡發的地位,強烈要求英國在與土耳其簽約時,為土耳其保留伊斯蘭教聖地和阿拉伯屬地,不要損害土耳其蘇丹——哈裡發的地位。英國首相在戰時也曾允諾這些要求,但醞釀和約的情況表明,英國當局同樣不打算實現這個諾言,這使印度穆斯林大為震驚。在1918年穆斯林聯盟年會上,已有人要求穆斯林立即行動起來為維護哈裡發地位而鬥爭。 1919年孟買的穆斯林首先建立了「哈裡發委員會」,領導人是阿裡兄弟,這一運動得到許多地區贊同。甘地認為這正是加強印度教徒與穆斯林合作的好機會,並想因勢利導,將其納入反英民族鬥爭之中,所以甘地對哈裡發委員會及其領導的運動予以全力支持。同年11月在德裡召開的全印度第一次哈裡發會議,決定採取堅決行動向英國當局施加壓力,要它考慮穆斯林的要求,還有人提出在必要時對英國當局展開聖戰。甘地參加了這次會議並首次提出了「不合作」思想。這次會議也根據甘地的建議成立了一個專門委員會具體考慮在必要時採取不合作的步驟。 1920年年初,對土耳其和平條款中提議剝奪土耳其蘇丹兼任哈裡發(伊斯蘭教教皇)的權利,穆斯林認為這是反對他們所信仰的宗教,也背棄了英國政府的諾言,極為憤怒。1920年1月,當時穆斯林聯盟已派代表團前往總督府請願,其中有後來著名的國大党穆斯林領袖阿薩德。請願毫無效果,他們又決定由阿裡率團赴英請願。但在如何採取有效壓力問題上,領袖們始終找不到辦法。甘地應穆斯林領袖之邀趕赴德裡,共商對策,經過長達3小時討論後,甘地提出了一項詳細辦法。此後甘地又多次與哈裡發運動領導人研究磋商。 3月10日,甘地在一篇歷史性講話裡,對外宣佈了他的行動計劃,「如果要求不被答應,怎麼辦?野蠻的方法便是戰爭,公開的或秘密的。此一方法應不予考慮。只看其不切實際便可知道。假如我能勸說每一個人,相信這不是好的辦法,那麼我們就能更快地達到合法的目的。個人或一個民族,若能擁有揚棄暴力的力量,其力量必是最純潔有效而且不可抵禦……不合作乃是我們唯一可循之途,這是最純潔、最有效、而且絕對不假暴力的方法。當合作變成了屈辱或損及人所信奉的宗教情操,則不合作乃成為義務……我們可以從最高或最低的地方開始,凡擁有榮譽、職位或獎金的人,應立即退還,在政府中充當僕役的也當辭工。但不合作不適用於私人性質的個人職務。我不同意去威脅那些不願採取不合作主義的人,唯有志願的撤回,才能證明大眾的情緒與不滿。至於建議士兵脫離部隊這一點,時機尚未成熟,這是最後的一步而不是最早的一步。當總督、國務大臣及首相皆不理會我們時,我們就有理由採取這一步。撤回合作的每一步驟,都需經過仔細考慮,我們必須緩緩進行,一定要在高昂的情緒中保有自製。」 路易·喬治在3月17日接見阿裡代表團時拒絕了穆斯林的要求,印度穆斯林立即作出激烈反應,他們決定以3月19日為國恥日,在這一天他們將舉行絕食、祈禱。 3月19日即國恥日這一天,甘地提出了他的不合作運動議案。議案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一項抗議與一項祈禱。抗議英國對哈裡發問題採取的暴力與不負責任的立場,希望英國的部長和政治家能同情印度穆斯林的宗教熱忱,求得光榮的解決。第二部分是警告有關方面,假如解決的結果完全相反,則印度極可能全部撤回對政府的合作;第三部分是正告國人,不得作任何煽動暴力的演講和行為。決議案中最後是穆斯林的一條保留意見,如果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失敗,為了實現正義,他們將採取符合伊斯蘭教義的一切手段。 5月14日,印度官方報號外公佈了協約國瓜分土耳其領土與伊斯蘭聖地的和平條款。同時,亨特委員會的調查書也於5月28日通過,該調查書歪曲事實,顛倒黑白,滿紙胡言。這兩件事給甘地當頭一棒,使甘地真正認識到英國當局不但根本無意兌現戰時謊言,而且蓄意侮辱印度人民的感情,「再不配享有印度人民的好感與合作。」 這兩件事也等於在民怨沸騰的印度火上澆油,大大激發了印度人民同英殖民者的矛盾。甘地審時度勢,決定發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以推動反英鬥爭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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