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甘地傳 | 上頁 下頁


  這種生活大約持續了3個月左右,終於有一天,甘地如夢初醒。他意識到自己花那麼大的代價來英國不是為了作一個英國紳士,以便在這裡呆上一輩子,而是為了求學深造。如果這樣不務正業,豈不愧對自己與家人?他決定改弦易轍,不再為刻意追求紳士風度而枉費心機,重新恢復自己省吃儉用的生活習慣,調整了追求目標,打算從知識素養方面向英國紳士看齊。

  在英國,要取到學位必先取得英國大學的入學資格。甘地首選的大學是聞名於世的牛津大學與劍橋大學。然而這兩所大學所需費用之高昂令他望而卻步。最後他選擇了入學考試難度較大卻費用相對低廉的倫敦大學。為準備入學考試,甘地開始進軍拉丁文和法文,參加了一個私人開設的大學預備班。由於時間緊迫,甘地單獨租了一處住所。他深居簡出,節衣縮食,廢寢忘食地苦幹了半年,雖然第一次考試未能通過,他卻並不氣餒,反而以加倍的克勤克儉迎接第二次考試。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於如願以償,成為倫敦大學的一名學生,攻讀法律。

  甘地在學習期間非常刻苦,他不僅讀遍所有的課本,還特別深入細緻地攻讀了拉丁文的《羅馬法》,花了9個月讀完了英國的普通法,如布羅姆所著的長篇巨著《普通法》、斯尼爾的精深難懂的《平衡法》、懷特和提德爾的《重要案例》、威廉士與愛德華合著的《不動產》,以及古德維著的《動產》,從而獲得了較為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

  除閱讀專業書籍外,他還廣泛涉獵各種宗教書籍。在倫敦的第二年末,甘地開始閱讀英譯本的印度聖詩《紀達聖歌》。書中一些充滿哲理的論斷引起了甘地的強烈共鳴:「人如果注意感官之物,那就將受它的誘惑,誘惑生愛好,愛好生欲火,欲火置一切於不顧。藩籬既破,浩氣無存,終至精神喪失,身心同歸於盡。」甘地認為這些書就像無價之寶,是人們認識真理的至上佳作。此外,他還讀到《亞洲之光》、《通神學入門》並初次接觸《聖經》。他對《舊約》興趣不大,對《新約》卻愛不釋手,其中《登山寶訓》中所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如果有人拿你的內衣,你就連外衣也讓他拿去」,對甘地頗有影響。他還試圖把《紀達聖歌》、《亞洲之光》和《登山寶訓》裡的教訓貫穿起來進行領悟。他讀過卡萊爾的《英雄與英雄崇拜》,對先知的偉大、勇敢與嚴肅的生活激動不已。所有這些,對甘地後來人生觀的形成產生了很大影響。

  他曾對母親立下誓言不近女色,在這一點上他同樣經受著嚴峻考驗。當時到英國留學的印度學生不多,未婚的更少。但大家多以單身漢自居。這些人或許是對自己童婚的歷史羞於啟齒,或許是擔心道出真情會不利於同自己寄居的那個社會的年輕姑娘們幽會,反正很多印度青年實際上過著一種很不真實的生活。受此感染,此時已是有婦之夫而且做了父親的甘地一度也冒充起單身漢來。甘地生性羞怯,不善交際,可偏偏也能得到一些年輕女子的喜愛,最後甘地不得不如實告知真相以求解脫。

  1890年,甘地留英的最後一年,一件意外遭遇幾乎使他誤入歧途。那年在朴茨茅斯舉行了一次素食者會議,甘地和另一位印度朋友得到邀請。朴茨茅斯是個海港,住有很多海軍人員,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也看好那塊地方。甘地和他的同伴下榻的房東就是那樣一個女人。他們晚上開完會後回到寓所,常在一起玩牌。按規矩女主人也得參加,相互之間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也屬正常。可甘地的同伴卻是一個精于同女人打情罵俏的角色,一開始甘地也參與了這場危險的遊戲,而且越來越魂不守舍,不由自主。最後他猛然想起了自己在母親面前立下的誓言,當即從現場「狼狽地、顫抖地、心慌意亂地逃回了自己的房間,像一隻被追逐的動物逃脫了他的追逐者」。經過一夜的激烈思想鬥爭,第二天他便一個人離開了這塊是非之地。甘地認為他能在關鍵時刻逃離墮落,是因為他當時好像是得到了神的啟示,是他對神祈禱、膜拜的結果。

  1891年6月10日,甘地完成了預定的學業並通過了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1日,在倫敦高級法院註冊。

  6月12日,甘地告別英倫,啟程回國。一路上,甘地心潮起伏,感慨萬端。倫敦給他留下了極好的印象。英國人的彬彬有禮與社會的繁榮發達,秩序井然,令他無比嚮往與留戀。即將開始的生活又使他深感茫然。他認為自己雖讀了不少書,取得了律師資格,但與生俱來的緊張羞怯、對人情世故,對於自己國家的歷史、法律與社會環境的一無所知,令他無限憂慮,他不知道自己將如何開展未來的事業。

  帶著滿腹憧憬而又有些惴惴不安的心情,甘地踏上了故土。從孟買上岸,他便從哥哥的口中得知他朝思暮想的家母已不在人世。這個噩耗使返回故鄉的遊子悲慟不已。得知母親逝世的傷痛未了,甘地的種姓問題又起波瀾。甘地回國後,原來所屬的種姓分成兩派,一派主張馬上恢復他的種姓,另一派依然拒甘地於種姓之外。甘地雖然可以淡然處之,但他的親友卻不能不為之苦惱,因為在印度,被開除了種姓就意味著被社會拋棄。最為這事傷腦筋的是甘地的哥哥。

  哥哥是個名利欲極強的人,當初他為甘地出國深造費盡心機。現在,弟弟學成歸來,正是大展宏圖的時候,他當然不希望甘地因種姓問題而影響前程,所以他竭力討好主張恢復甘地種姓的那一派人。甘地一回拉奇科特,哥哥便忙乎著把他帶到聖河裡進行了沐浴,並且大宴賓客,忙得不亦樂乎。出於對哥哥的尊敬,甘地勉為其難,任其擺佈,加之甘地本來是個本分而誠懇的青年,雖任性執著卻並不遭人嫉恨,所以他才算躲過了種姓問題的風波,被所屬的種姓接納。

  為了滿足哥哥的厚望與家用日益窘迫的需要,甘地決定儘快開業。甘地接受了朋友們的建議,決定先到孟買去闖蕩一番,因為那裡的高等法院可以給他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與熟悉印度法律的環境。在孟買,甘地掛牌營業。他接下的第一宗案子是由中間人介紹過來的一樁小案,按規矩甘地得給中間人一份傭金,但他認為這有悖於他的為人準則而執意不肯給,儘管他對當事人的收費比別人低得多。作為被告的辯護人,甘地第一次出現在孟買的小案法庭上,按程序他得先向原告的見證人提出詰問。可事到臨頭,他竟膽小如鼠,一站起來就渾身發抖,頭昏目眩,竟然不知該問什麼。他只好告訴代理人說他不能受理此案,讓他另找高明,自己灰溜溜地逃出了法庭。好不容易等來的第一宗案子就這樣給辦砸了。這次受挫使他失去了再受理案子和到法庭露面的勇氣,也沒人再敢找他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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