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古德裡安回憶錄 | 上頁 下頁
七四


  因為如此,所以下列就是必要的條件:

  (1)次要的戰場不補充新型的戰車。在這些地區的裝甲兵力以使用俘獲的戰車為限。

  (2)把所有的戰車單位(包括虎型、豹型、Ⅳ型和輕突擊炮),都一律編成裝甲師和裝甲軍,由對於裝甲兵運用具有經驗的專家加以指揮。

  (3)在尚未發動攻勢之前,應首先考慮地形的條件。

  (4)新的裝備應暫時保留(就目前而言,為虎型、豹型的戰車,以及重突擊炮),一直等到數量足夠保證奇襲式的勝利時,始大量地投入戰場。過早地把新武器用在戰場上,只會使敵人在明年可以生產出有效的防禦工具,而我們自己在短時間之內,卻反而無法應付。

  (5)避免成立新的單位。舊有的裝甲師和摩托化步兵師的基幹都是一些具有優良訓練的專門人員,用來重新編組他們的師,是最有價值的。新的單位絕對不會具有同等的價值。

  目前這種讓裝甲師長時期擔負純粹防守任務的辦法,完全是一種浪費。這會使這些師無法恢復他們的實力,而延誤他們完成攻勢準備的時間。所以目前的重要工作就是要把在前線上困守的裝甲師的殘部,撤到後方來加以整編。

  (五)戰車防禦的任務逐漸由突擊炮來擔負,因為用其他的戰防武器來對付敵人的戰車,不是效力微弱,就是要甘冒極大的損失。

  所以在主戰場上,每一個師都要補充相當數量的突擊炮。在次要戰場上應由較高級單位控制一部分突擊炮以作總預備隊,而各師則暫時使用自行火炮。為了節省人力和物力起見,突擊炮營和戰防營應逐漸合併。

  新型重突擊炮只使用在主戰場上,擔負特種任務。它們是主要的戰車殲擊工具。新型70倍徑身的75mm突擊炮的價值尚未加以試驗。

  (六)裝甲搜索營已經變成了裝甲師的繼子。它們在非洲的價值是很顯而易見的,雖然在東線戰場卻很少表現,不過這只是偶然的例外。假使我們希望在1944年發動大規模的攻勢,那就一定需要適用的地面搜索單位。其必要的條件如下:

  (1)需要足夠數量的一噸重的輕型裝甲人員載運車(此時已在生產中,不久即可開始使用,它是半履帶的)。

  (2)要有一種快速的(每小時35英里到45英里)裝甲搜索車輛,並配有適當的裝甲和武器。目前還沒有這種車輛。我要求我有權與史貝爾部長共同商決這件事。

  (七)對於裝甲步兵師而言,最主要的問題是繼續大量生產3噸重的裝甲人員載運車,對於它的設計不要再加以改變,以期生產數量可以早日足額。裝甲工兵和裝甲通信兵也可以採用這種車輛。

  (八)裝甲師和摩托化師從現在起,應該配備相當數量的自行火炮炮車,這本已經是十年前的一貫要求。炮兵觀測人員應使用最新型的戰車。

  (九)這一次會議中的最重要要求,是下列幾項:

  (1)批准裝甲兵總監部和它的附屬單位的各項組織法。

  (2)批准這些編制表。

  (3)將一切突擊炮兵都撥交裝甲兵總監控制。

  (4)取消成立新裝甲師的計劃,把這些單位連同空軍的裝甲單位在內,都照新編制表加以改編。

  (5)批准1944—1945年間的繼續生產Ⅳ型戰車的計劃。

  (6)設計新型裝甲搜索車。

  (7)進一步研究製造70倍徑身的75mm輕突擊炮是否必要?可以仍用48倍徑身的75mm火炮以增加產量。

  我所提出的各點,都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最後除了裝甲兵總監可以控制全部突擊炮單位這一點以外,其他各點,他們至少理論上都一致表示贊成。關於這一點曾經使整個會場都為之騷動。除了史貝爾以外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人是擁護我的。連希孟德也反對我,他提出目前只有突擊炮這一樣兵器,可以使炮兵們也能夠獲得騎士級的鐵十字勳章。希特勒用一副乞憐的表情看著我,然後說道:「你看他們大家都反對你。所以我也無法批准這一點。」這個決定產生了嚴重的後果:突擊炮仍然是獨立的兵器;戰防營依然繼續使用那種效率不高的牽引式戰防炮,而步兵師始終沒有適當的戰防裝備。

  9個月以後,希特勒才認清了這個錯誤,可是一直到戰爭結束時為止,這個錯誤的結果還是沒有能夠補救起來。至於其他的方面雖然原則上已經批准,可是執行的時候還是問題頗多。尤其是關於下列這一點:我主張趕緊把裝甲師的殘部由前線上抽回,及時加以整訓,以使最高統帥部可以擁有一支機動的總預備隊。我們的最高軍事當局不懂得強大機動戰略預備部隊的重要性,是使戰爭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希特勒的軍事顧問們也應該分負這個責任,因為他們不僅不支持我,而且實際上還阻撓我的工作。

  3月10日,我回到柏林開始工作。3月12日我去視察溫斯多夫(Wunsdorf)的戰車學校;17日又去視察在卡塞爾(Cassel)的亨舍爾工廠,那裡生產著虎型、豹型的戰車和88mm戰防炮。3月18日我又到愛森納赫(Eisenach)去視察第三百戰車營,它負責遙控戰車的研究,當天也順便訪問了戰車軍士學校。3月19日又在路根華德(Rugenwalde)參加一個兵器展示會,希特勒也出席參加。所展示的武器有下列三種:分別為古斯塔夫(Gustav)列車炮、斐迪南(Ferdinand)戰車和附加裝甲側裙(Aprons)的Ⅳ型戰車。

  「斐迪南」式的戰車就是波爾舍教授所設計的一種虎型戰車,一門70倍徑身的88mm火炮裝在一個固定的電動式炮塔裡面,完全像一輛突擊炮。除了這一門單獨的長炮以外,就再沒有其他的武器,所以完全不適宜於近戰之用。儘管它具有厚重的裝甲和優良的火炮,但仍存在致命的弱點。不過因為它已經生產了90輛之多,所以我還是要設法來利用它,但是站在戰術的立場上看,我卻不能同意希特勒的樂觀看法——他對波爾舍設計的武器充滿信心。我最後成立了一個戰車團,下轄兩個營,每營45輛戰車,把它們都編進去了。

  側裙是一種鋼板,懸掛在Ⅲ型、Ⅳ型戰車和突擊炮的側面和後面,其目的是要抵消蘇聯步兵戰防武器的威力,否則這些車輛的輕裝甲是經不起一擊的。這個發明倒似乎是很有用處。

  「古斯塔夫」是一門口徑800mm的強力列車炮,它必須有雙軌鐵路始能運動。這個本來與我無關,可是表演完畢之後,希特勒卻突然叫住我說道:「你聽呀!米勒博士剛剛向我說,『古斯塔夫』也可以射擊戰車。你認為怎樣?」我想到希特勒也許就會命令大量生產這種東西,真使我一時很難開口,不過馬上我就鼓足了勇氣回答他說:「射擊當然是可以的,但是我敢說,卻是絕對打不中。」米勒博士當時和我大吵了一場。這種炮每裝一顆炮彈需時45分鐘,它怎樣會打得中一輛戰車。以後米勒本人也自認自己是胡說。

  3月22日,我又和戈林傘兵裝甲師的師長討論如何改組他們的部隊(這是一種完全由空軍人員組成的部隊)。當時他們的人數有34000人之多,而卻只具有一個師的實際戰鬥能力,多數的人員都在荷蘭過著很安逸的生活。即令在1943年,我們的補給問題已經很嚴重,這種情形當然使人難以忍受。

  最後,到了3月底,根據我們最近的經驗,裝甲步兵師的新組織也終於做了最後的決定。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