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福特 | 上頁 下頁
二九


  紅河畔的拖拉機廠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建起來的。

  1915年,亨利跟庫茲恩斯分手時,是出於意見不統一,難以合作共事。表面上是對戰爭與和平的看法不一,實際上是庫茲恩斯對自己長期生活在亨利·福特的陰影下不滿。亨利沒有庫茲恩斯的幫助是不可能成為今天的亨利的,但是公司的一切成就只能記在亨利的名下,更兼亨利也越來越不願聽反對意見,庫茲恩斯是個精明能幹的人,又對從政有濃厚的興趣,所以他自己提出了辭職,投身政壇。他不久即當選底特律市長,後來又進入美國參議院。他在公司仍保有自己的股份。

  亨利跟另一位股東——道奇兄弟分家就不像前面那樣簡單了。他們之間有直接的經濟利益衝突。

  1913年,在麥康森與亨利分手之際,約翰·道奇辭去了福特董事會董事之職,並宣佈道奇兄弟公司一年後停止供應福特零件,決定自己生產汽車。不過他們仍持有福特公司的股份,他們將每月從福特分到的巨額紅利投資到自己的汽車公司,成為福特公司的競爭對手。

  亨利當然不願幹花錢打擊自己的傻事,更何況當前急需資金開辦新工廠。

  1916年冬天的一個早晨,他在總工程師威爾斯的陪同下,走進道奇兄弟倆的辦公室,告訴他們,福特公司所有的股東今後拿的紅利以120萬元為限,餘下的利潤,公司將全部用於擴大再生產。

  亨利自認為,他的限利分紅的決定是公正無私的,他自己手持福特公司51%的股份,身為最大股東,要說受損失,首當其衝的是他自己,他的股份是道奇兄弟的六倍,損失也是他們的六倍。

  道奇兄弟認定這是亨利企圖獨佔公司的計劃,對此,他們並無意見,他不滿的是亨利對待他們的手法,而其中最不滿的一點又是亨利的減價政策:這個時候,亨利又再次提出要降低T型車的售價。本來福特汽車供不應求,完全可以漲價,但亨利不但不漲,反而減價。道奇認為減價的目的就是不願分股利給他們。

  這一年的11月,兄弟倆向法院控告福特公司,要求停建新廠,按過去的分配方法,立即支付他們應得的1900萬股利。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恰恰在此前幾天,他們兩兄弟還參加了福特的兒子艾德索與伊林娜的婚禮,因為新娘的父母與他們是長期的鄰居。

  在法庭上,代表股東一方的律師質問亨利:「福特先生,你認為貴公司賺更多的錢不好嗎?」

  「我想是吧。」

  「那麼你對賺錢不感興趣囉?」

  「可是要想不賺錢也不容易呀。」

  「這我倒要問你,既然不想賺錢,又何必設立福特公司?」

  「我設立公司的目的,是謀求全人類的利益,正因為我的出發點如此,才能一直很賺錢,順乎自然。」

  「但是你的經營方針是用高薪雇用工人,又以低價出售產品,這不是與賺錢背道而馳嗎?」

  「不,你不妨試試看,順乎自然就能賺錢,刻意發財不一定行,這有一定的道理。」

  這番話,不能認為是亨利·福特故作姿態,事實證明,亨利的營銷哲學就是薄利多銷。T型車投產那年的售價是825元,年底漲到850元,隨後便是一路降價。1914年降到440元,到打官司的這一年,1916年,市場只賣345元,而質量並無改變。「我寧可薄利多銷,也不願提高價錢少賣幾輛車。我這麼做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買得起車,給更多的人較高的薪水,這是我人生的兩大目標。我們的車賣440元時有50萬人買,賣360元時有80萬人買,雖然每輛車少賺了,但生產了更多的車,增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帶動了市場繁榮,最後我們還是收到了我們該得的利益。」

  亨利高人一籌的地方就在於經營方針對路,這為他贏得了巨大的市場,也為他贏得了崇高的聲望。但在道奇眼裡,福特所做的這些都是針對他來的,目的就是讓他的汽車生產不出來。

  在法庭上,道奇兄弟的道理也是站得住腳的。他們控告亨利想在紅河邊建一個大工廠,雖然有政府的投資,但對那麼大一個廠來說,福特公司還差一大筆錢。為此,亨利克扣他們的股利。

  道奇的官司關係著其他小股東的利益,他們全都瞪大眼睛盯著看。

  亨利這一手得罪了全體股東,而且也有違股份公司的組建原則。

  審判進行了三個月,法庭最後判決:「可以擴建工廠,但股東的紅利不能裁減。」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