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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在「哲學家」辭條,伏爾泰用古希臘人對這個辭的解釋認為哲學家就是愛智慧,即愛真理的人。古代哲學家都對人類作出了道德上的榜樣和倫理真理的教訓。他認為「哲學家不是狂熱者,他們沒有把自已抬高為先知,沒有把自己表現為受到神的啟迪①」。古代的瑣羅亞斯德、赫米斯等人自稱是神的兒子,甚至把謬誤當作真理,裝模作樣地來教訓別人。伏爾泰覺得他們根本不配哲學家的稱號,至多是謹慎的說謊者而已。能夠稱得上真正的哲學家的,伏爾泰只提到中國的孔夫子,「那個聖人是孔夫子,他自視清高,是人類的立法者,因而不必屈尊去欺騙人類。……沒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對世界宣佈了更有用的真理」。

  ①參見伏爾泰《哲學辭典》,「哲學家」條目,轉引自葛力等著《啟蒙思想泰斗伏爾泰》,第274頁。

  在「物質」辭條,伏爾泰是用對話體的形式表述「物質」的不可知的:

  著魔的人:什麼是精神?

  哲學家:我不知道。

  著魔的人:什麼是物質?

  哲學家:我不知道。我相信它具有廣度,硬度,不可入性、重力,可分性,運動性。上帝可以給它一千種我們不知道的性質。

  ……

  哲學家:上帝的力量超出我們的理解力。

  著魔的人:上帝的力量!上帝的力量!你像一個真正的無神論者一樣講話。②

  ②參見伏爾泰《哲學辭典》,「物質」、「觀念」條目。轉引自葛力等著《啟蒙思想泰斗伏爾泰》,第276頁。

  伏爾泰認為物質是永恆存在的,廣延和運動是物質的必然屬性,物質運動是有規律的。但是他承認我們不知道物質是什麼,他說:「物質是由虛幻構成,這是難以理解的。我們必須承認它的存在,但不要自認為可以說明它;哲學不可能對每一事物都予以說明。許多不可理解的東西,我們必須承認……」

  在「觀念」辭條中,伏爾泰指出觀念是人大腦中的映象,「因為最抽象的思想都只不過是我們感知對象的結果。我說出一般的『存在』,只是由於我曾知道具體的存在;我說出『無限』這個詞,只是由於我曾見過某些有限的東西,由於我在心中盡其所能把那些界限推得很遠。我在大腦中有觀念只是因為我曾反映」。伏爾泰同時還提出,我們對反映的性質和過程,對反映的能力與物質之間的關係一無所知;上帝沒有把那些秘密告訴我們,我們不能理解怎樣感覺,怎樣思想。這雖然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但是並不妨礙我們承認觀念通過感覺而來。伏爾泰承認觀念來源於物質,但是還不能瞭解認識的機制。

  在「靈魂」辭條中,伏爾泰認為靈魂意味著生命,是人與動物所共同擁有的,只不過人很驕傲,特意為自己設立了一種特有的實體形式,便稱之為靈魂。1764年,當英國人鮑斯威爾訪問費爾內時,曾與主人討論什麼是靈魂,伏爾泰主張,在爭論它是否存在之前,必須首先瞭解它們到底是什麼,但恰恰我們又對它一無所知。鮑斯威爾離開費爾內後,還試圖進一步與伏爾泰討論這個問題,伏爾泰覺得無聊透頂,在回信中他不無嘲諷地寫道:「我明言,我對它一無所知。不知它是否存在,不知它是什麼,也不知它將是什麼。初出茅廬的學者和僧侶們完滿地知道它的一切。而我僅僅是一個非常無知的人。」①

  ①參見A·O·奧爾德裡奇《伏爾泰與啟蒙時代》,第318頁。

  在《哲學辭典》中,篇幅最大的內容是關於宗教問題,這大概與他「消滅敗類」的宣傳運動有關。在「褊狹或不寬容」辭條中,伏爾泰用一段褊狹者繪聲繪色的自白嘲諷了他們醜惡的嘴臉和肮髒的靈魂。那個可卑的褊狹者把牛頓、洛克、弗裡德裡希、葉卡特琳娜、彌爾頓、丹麥君主、莎士比亞、瑞典國王、萊布尼茲、中國皇帝、英格蘭議會、莫臥兒王朝的樞密院等分別斥之為異教徒、收稅人、無賴或魔鬼。原因是他們都不相信他講的神學。伏爾泰摘引了一段這位褊狹者冠冕堂皇的胡言亂語,「因為我是正確的,你們是錯誤的;我有恩惠,你們沒有……我用魚市的語言謾駡哲學家,而你們保護、模仿哲學家,或者就是哲學家……因他,你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被切掉右手,割掉舌頭,嚴刑拷打,最後用文火燒死,因為上帝是仁慈的②」。伏爾泰辛辣地挖苦道,這就是褊狹者的箴言,是他們所有書的概要和主旨,與這樣善良和藹的人一起生活是多麼快樂呀!

  ②參見伏爾泰《哲學辭典》「褊狹或不寬容」。轉引自葛力等著《啟蒙思想泰斗伏爾泰》,第279頁。

  伏爾泰還詳細系統地論述了無神論和自然神論的問題,他不同意霍爾巴赫主張徹底消滅宗教的思想,而認為宗教是人的生活信心的基礎,就像在看不到岸的大海中游泳的人一樣,假如有人突然告訴他:別費勁了,這個大海是絕對不存在岸的。那麼這個游泳者就肯定不會再有繼續遊下去的勇氣了。伏爾泰認為,社會的兩極,即君主和百姓絕對需要宗教,「無神論在被統治的人中是最有害的怪物」,「宮廷的無神論者,無神論君主會給人類帶來苦難」,人們沒有約束就不能很好地生活在一起;法律只懲罰公共罪惡,無法約束私人的罪惡,必須有一個行使獎懲的上帝,在現世或未來處罰那些逃脫人類正義審判的那些人。這個上帝,就是他所宣揚的自然神論中的「鐘錶匠」,即秩序和愛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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