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二戰風雲人物 > 如鋼似鐵-鐵托 | 上頁 下頁
一九


  「儘管我承認公訴人對我的指控,但我並不承認自己有罪,因為我認為這個法庭無權對我進行審理,只有黨的法庭才有這種權利。」這時,法庭出現一陣騷動。首席法官不得不敲動他的小槌子,要大家安靜下來。

  布羅茲繼續發言:

  「我承認,我是非法的南斯拉夫共產黨的黨員。我承認散佈過共產主義思想和宣傳共產主義,並一再指出資產階級對待無產階級是多麼的不公正。

  所有這一切,我都是在各種會議和同人談話中做的。我說不清楚所有這些會議都是在哪裡舉行的。

  1921年,共產黨被解散,從合法變為非法,自那時起,我就一直這麼做。」首席法官立即提問:

  「你是否知道《國家保衛法》?是否知道《國家保衛法》禁止從事任何共產主義宣傳?」「我沒有看過《國家保衛法》,不過,我知道這是一部臨時法。」約瑟夫停了一下,盯著首厥法官道:「當然,我明白,我的行為是觸犯這一法律的。」說到這裡,約瑟夫又停下來,環視了一下聽眾,然後一字一句他說道:

  「我認為,自然規律強於一個階級為了壓迫另一個階級而制定的法律。

  為了自己的理想,我甘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又是在進行共產主義宣傳!

  「關於炸彈和找到的那些書籍,你知道些什麼?」首席法官又問。

  「10個月前經過庫爾蒂奇介紹,我認識了安德裡亞·博日奇科維奇。我曾欠庫爾蒂奇2000第納爾,他曾要我把這些錢支付給博日奇科維奇,由博日奇科維奇把錢寄到達爾馬提亞,寄給他。當時他正被流放在那裡。1928年6月,我向博日奇科維奇租了一間房子,一半供我自己住,另一半供受警察迫害、來到薩格勒布的我的同伴們住。我曾把各種人送到那裡過夜。不過,這些人的名字我不想告訴你們。」這時,庭內又是一陣騷動。但人們很快就靜了下來。大家想聽聽被告再說些什麼。

  「我知道在那裡找到了共產主義書籍。這些書籍是我的同志們帶到那裡去的。這些同志的名字我同樣不想告訴你們。」庭內又是一陣騷動。接著,大廳裡又很快靜了下來。

  「我不相信在房子裡還發現了炸彈,我沒有帶去過什麼炸彈。我不知道,這些炸彈或許是有人故意放進去的。」這時,法庭大嘩。首席法官又費了半天勁,使大家靜下來。

  「一句話,我的同志們通過可靠的途徑,可靠的人,送去了共產主義書籍,然後由我負責將這些書籍轉運出去。」首席法官沒有深問下去。他又轉換了話題:

  「你筆記本上的一些記錄是什麼意思?例如R1.25B?」「這是運送共產主義書籍的代號。」約瑟夫一邊回答首席法官的問題,一邊環視著四周。

  「其實,你們發現的書籍只是我和我的同志們為進行共產主義宣傳而散發的書籍中的一部分。而所有那些書籍的包裝同警察發現的那些書籍一模一樣。」這時公訴人說話了:

  「26L,80L是什麼意思?」布羅茲笑了笑說:

  「這是《列寧主義基礎》的代號。這種書已經送往各地。」公訴人又問:

  「RI、RI、B是什麼意思?」「我不能說。」公訴人無奈,又轉移話題:

  「關於南斯拉夫共青團中央執行局,你瞭解些什麼情況?」布羅茲先是搖了搖頭,然後說:

  「一無所知。」公訴人又問:

  「從你身上搜到的收據,都是些什麼收據?」「我擔任過五金工人工會的書記,你們知道。這些收據跟工會有關:要麼是我收會費的收據,要麼是工會給被關進監獄的人的妻室的救濟金的收據。」首席法官又發話了。

  「你談談被捕的經過。」「我被捕的那天夜裡,有人告訴我,有一個什麼人帶話兒,讓我去維諾格勒大街46號。我去了那裡,就在那裡被捕。現在我認為那個人是警察的密探。」約瑟夫說完稍停,然後提高了語音,「說警察在我身上搜出了共產國際執委會的信,那是假的,是警察強加給我的。」公訴人見提起了這事,便又轉變話題:

  「你的筆記裡寫有『党的領導對事件和SDL的態度』、『改組各支部和各區』等字樣,是些什麼意思?」「這是我在南共代表會議上講話的筆記。」回答完首席法官所問的經歷之後,約瑟夫道:「我是共產黨人,因此我宣傳共產主義思想。我宣傳這樣一種道理:如果資產階級繼續掠奪人民,那麼就要用武力來奪取政權。只有武力才能粉碎武力。」法庭又騷動起來。一些青年開始交頭接耳,有的意味深長地彼此使著眼色。首席法官一陣慌亂。「那你說,南共和莫斯科是否有書信往來?」「有。」約瑟夫肯定他說,「我們同莫斯科有這種聯繫。道理很簡單——我們是他們的組織。」「我再問你,」首席法官又說,「你是否瞭解今年6月22日以後散發的傳單?這些傳單號召人民舉行暴動!」「我知道這些傳單。至於誰起草了這些傳單,我不想說出來。不過,我本人沒有起草。」「你為什麼帶著手槍?」「為了自衛。」記錄還附有當地《晨報》的一則報道:

  首席法官:「在你的房子裡發現了炸彈,這僅僅是件偶然的事情嗎?」布羅茲:「6月22日事件之後,必須我到替罪羊。據我的看法,這些炸彈是警察放進去的。對於警察的那一套,我是有足夠的經驗的。他們打死了三名工人,然後就把責任推到工人們的身上,炸彈和武器就是這樣被放進去的。」首席法官:「你說你受到了虐待?」布羅茲:「對。在警察局,他們野蠻地和不人道地對待了我。」「可是別人都說他們受到了良好的待遇。」「是的,他們希望得到釋放,他們害怕以後警察會成脅他們。在我被捕時,警察們綁起了我的雙手,把我送到伊利卡大街的警察局。在一間設有6個警衛的房間裡,我受到偵探安茹洛維奇的盤問。他們把我的手綁得那麼緊,雙手都成了紫藍色。我被帶去同埃娃·科普裡夫尼亞克當面對質。她說,她不認識我。這時那個偵探長便用我在此不能重複的粗話罵了我。

  「接著,他叫我靠近他的桌子。我沒有提防他有壞心,就走了過去。誰知他打了我一個耳光,把我都打暈了。他接著再次叫我走到他的桌旁。但是,我拒絕了。我防備他再次打我。於是,他拿起一把椅子在我胸口之下又打了兩下。傷口很久未好。

  「我曾要求醫治傷口。他們拒絕了。為此我進行了7天的絕食。在晚上,我曾多次聽到受警察盤問的人發出的慘叫聲。可是這些人都不敢吭聲。」國家檢察官打斷了他的話,說:

  「你編造出這些故事來,使你成為一個英雄,好從莫斯科得到賞金。」當日的審訊結束。

  杜那的記錄載:

  國家檢察官在11月9日開始發言,他在最後起訴書中,控訴了約瑟夫·布羅茲和弗拉尼奧·諾沃塞利奇。

  約瑟夫·布羅茲,作為非法的南斯拉夫共產黨的一名黨員,1921—1928年間,在薩格勒布及其他地方曾以下列方式進行共產主義宣傳:組織該党黨員,召開區域性的和地方性的會議討論下列諸問題——「党領導對SDV事件的態度」,「改組各支部和各區」,「加強在英國、德國等地的共產黨」、「關於黨的政策的新方針及加強黨」,等等。於是,他就以本起訴書第三節所闡明的目的進行共產主義宣傳,也就是說,約瑟夫·布羅茲屬￿旨在進行共產主義宣傳、並企圖以非法的暴力奪取政權的團體,並為該團體進行組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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