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二戰將帥系列 > 蒙巴頓 | 上頁 下頁
六三


  此時的印度總督還是韋維爾。他是個倔強的老軍人,但缺少想像力和應變能力,顯然無法應付這種錯綜複雜的局勢。艾德禮首相對他很失望,決定讓蒙巴頓去接替他的職務。

  艾德禮認為,蒙巴頓具備擔任印度總督所需的各種條件:他在東南亞戰區任職時,「已成功地塑造出自由的非殖民化人物的形象」;作為享有盛譽的英雄,「他的任職起碼能緩和某些帝國主義者的擔憂」;選擇英王喬治的表兄弟擔任印度總督,對印度的王公們也有吸引力。此外,蒙巴頓跟國大党領導人尼赫魯之間的個人關係也不錯,他曾于二戰期間在是否關押尼赫魯的問題上持有過開明的態度,儘管後者還是被韋維爾等人數度逮捕。艾德禮說,「蒙巴頓活躍隨和,能同各種人相處,是國大党的領導人最容易接受的人物。此外,他還有一位不尋常的夫人。」艾德禮唯一的擔心是蒙巴頓本人,是否願意接受這一使命。

  蒙巴頓不願再度離開他在皇家海軍中的崗位,對重返印度任職一時顯得很猶豫。於是,他首先去找喬治國王徵求意見,國王對他說:「迪基,你應該去印度。事實上,只有你才能把那兒的事情處理好。這不僅是因為當地的著名人士都喜歡和尊敬你,而且還因為你是一位親王的兒子。他們對我個人宣誓效忠過,這是一種承諾。我們答應他們獨立,也只有我們王室的一個成員親自去,才能使他們相信我們雙方可以解除這種承諾。」

  至此,蒙巴頓別無選擇。不過他仍向艾德禮首相提出了3個條件:第一,無論印度的事態如何發展、各方能否達成協議,英國最遲將於1948年7月以前撤出。蒙巴頓認為,如果沒有一個移交政權的日期,印度人決不會相信他是去廢除殖民制度,而不是維擴殖民制度的。由於他的堅持,內閣作出明確指示:「移交權力的日期可以在一個月之內的任何一天。但是,你應該爭取把日期定為1948年6月1日。」第二,他要親自挑選自己的工作人員,而且有權調整已在德裡任職的英國官員。艾德禮表示同意。第三,也是他個人最顧慮的一個條件,即要求把他的名字仍保留在皇家海軍現役人員的名冊上,這樣不至於影響他將來能重操舊業。蒙巴頓的這一要求同樣得到了滿足。

  1947年2月1日,蒙巴頓在倫敦正式接受了大英帝國駐印度總督的職務。接著,內閣發言人又公佈了新總督的啟程日期:3月20日。在臨行前的幾個星期他整天忙忙碌碌,又是會議,又是吹風;還要整理行裝,打防疫針。此外,還要同親戚朋友會面話別,參加慶祝活動等等……

  1947年3月22日,蒙巴頓攜夫人抵達德裡。在騎兵的護送下,他們乘坐敞篷馬車來到總督府——盧蒂恩斯官。韋維爾在紅地毯鋪設的臺階上迎接了蒙巴頓夫婦。蒙巴頓和埃德維娜向韋維爾鞠躬致意,此時此刻,印度總督仍是韋維爾,蒙巴頓必須在韋維爾次日上午離開德裡後才算上任。

  兩天以後,英印當局舉行了新總督的就職典禮。按照傳統習慣,新總督在這種場合應穿戴華麗、言語不多。然而蒙巴頓卻一反慣例,穿著樸素,並向所有來參加典禮的英國人和印度人發表了講話:

  雖然新總督一般不在宣誓儀式上講演,但我很願意向你
  們,向印度人民講幾句話。

  我所擔當的不是通常情況下的總督,我們偉大的國王已
  經決定於1948年7月以前移交權力。……我相信每一位印度
  政黨領袖都和我想的一樣,認識到當前的形勢是嚴峻的、我
  們的使命是艱巨的。我希望儘快與你們協商,盡一切可能幫
  助你們。

  同時,我們每個人都需盡其所能地避免可能導致流血沖
  突的過激行為。我有許多印度朋友,其中有些是在25年前結
  識的——我夫人和我就是那時在德裡大學定下婚約的。最近
  3年來,我又交了一大批印度朋友,特別是在戰鬥部隊中結識
  了許多我引以為驕傲的朋友。

  做韋維爾總督的繼任者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我
  對困難的任務不抱任何幻想。我只需要眾人的親善。今天我
  就是向印度人民乞求親善……

  這位實際上是大英帝國駐印度的最後一任總督,在演說的最後言辭中,是否對百年來英國對印度的殘酷統治夾雜些道歉的意味呢?這只有蒙巴頓本人才清楚。

  他宣誓就職完畢後,不久便同印度各黨派領導人開始了一系列會談。每次會談約1小時左右,一般都在他的書房裡進行。他曾想會見印度的各界代表:基督教、拜人教、印度教、伊斯蘭教、學者、商人、大學生等等。但是,他很快決定,真正的實權人物才是他會見的主要對象。比如,印度教和國大黨有實權的是尼赫魯、甘地和薩德爾·佩特爾;穆斯林派的最高決策者只有真納。不把他們當回事,解決這裡的問題就一切無從談起。

  蒙巴頓與尼赫魯首次相遇時,就很喜歡他,蒙巴頓佩服尼赫魯的才貌、機智和老練。蒙巴頓錯誤地認為自己理解尼赫魯的思維方法,但是又正確地估計到,他對尼赫魯的尊重會使尼赫魯作出熱烈的反應。相反,他對穆斯林領袖真納的印象卻不佳,據他個人的日記記載,他同真納的所有會談中從來沒有過令人愉快的事,因為真納先生除了為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基斯坦而奮爭外,其他任何替代的方案都是不願接受的。真納認為,在他與尼赫魯的爭執中,蒙巴頓是偏袒後者的,因而損害了穆斯林的利益。

  蒙巴頓就任之初,曾設想了一個方案:為了維持次大陸哪怕是表面上的統一,在中央機構保留一定權力的前提下把印度分成3個部分——印度斯坦邦、巴基斯坦邦和王公土邦。但他很快意識到,這種方案沒有一方會滿意。到4月中旬,蒙巴頓已肯定,某種分治是不可避免了。只是到底實行什麼形式,怎樣去實現分治,心裡還沒有譜。他指示自己的主要助手、總督秘書長伊斯梅著手準備一個印度分治計劃。

  計劃被很快制定出來了,儘管這會惹惱了堅持次大陸為一個國家的印度教徒,但蒙巴頓還是讓伊斯梅於5月3日把它帶往倫敦請求內閣批准。

  這個方案的主旨是:在次大陸獨立後,將分別形成兩個獨立的國家——印度和巴基斯坦;孟加拉和旁遮普省可以拆開後併入印度和巴基斯坦,也可以作為兩個整體分別加人印巴兩國,或單獨存在。關於王公土邦的地位問題,方案規定得很含糊,暗示由它們自定前途。蒙巴頓要求內閣無論如何在10天內考慮並通過這個方案。工黨內閣在一星期就完成了任務。方案的修正部分是按英國議會的要求搞的,議會希望把幾個含糊的地方說清楚。經過修改後的方案更明確地聲稱,印度的各個不同地區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除此之外,方案沒有增加新的內容。蒙巴頓認為,方案中唯一會引起混亂的新問題是建議西北邊境省也應有選擇獨立的自由,但又認為必須如此。後來,印巴兩國長期為克什米爾問題爭執不休,以及克什米爾內部長期動亂和紛爭證實了蒙巴頓的預見。但他明知事態會向那方面發展,為什麼還那樣做呢?顯然,給前殖民地留下點隱患,是符合前宗主國的利益的。同時還會滿足某些不甘退出殖民地的英國人以某種幸災樂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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