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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愛迪生公司在1889年以前就已迅猛地發展起來,併發了大財。它當時是由「愛迪生聯合制造公司」和吞併了「愛迪生單獨用戶照明設備安裝公司」的「愛迪生電燈公司」組成。1882年愛迪生把自己的活動擴張到美國之外,在加拿大建立了「加拿大愛迪生製造公司」並在歐洲建立了許多公司。這時愛迪生開始對電力牽引問題很感興趣。他購買了在美國經營第一批電車的「斯普拉格電車公司」的產業,以及小公司「倫納德—艾澤德公司」。愛迪生把所有這些企業合併成一個大聯合公司,叫做「愛迪生通用電氣公司」,該公司在1889年開始營業。

  這樣,1889年就有了三家大的電氣工業公司:「愛迪生通用電氣公司」、「湯姆生—胡斯頓電氣公司」和「威斯汀豪斯電氣製造公司」。愛迪生與其他公司的各種專利衝突大大增加了。專利訴訟具有持久性,進行專利訴訟需要花相當可觀的一筆錢。因此,愛迪生考慮與美國最大的電氣工業公司達成協議是否將更合適些問題。

  三

  1891年初,愛迪生公司向湯姆生—胡斯頓公司提出關於把利益結合在一起的建議,這對於湯姆生—胡斯頓公司來說是有利的,因為該公司的工作方向和愛迪生各個企業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而專利問題當時對於各公司來說都是難題。如果把愛迪生的專利特許證和湯姆生—胡斯頓公司的專利特許證合在一起,那麼就可以在美國電氣工業和電力技術中佔據決定性的地位。這個問題的談判幾乎進行了一年。最後,即在1892年4月15日,這兩個最大的公司合併成一個公司,叫做「通用電氣公司」。愛迪生企業的資產這時已達到1500萬美元,而湯姆生—胡斯頓公司的資產則達到1050萬美元。愛迪生的企業有6000人,而湯姆生—胡斯頓公司則有4000人。雖然如此,湯姆生—胡斯頓公司的總利益卻比愛迪生企業的利潤高百分之三十。

  愛迪生公司在合併以前已有375座公用電站和供單獨用戶的自備發電站2300座;湯姆生—胡斯頓公司有870座公用電站,但它幾乎沒有安裝過自備發電站。此外,兩家公司已有許許多多當時在美國已投入使用的電車裝置。湯姆生—胡斯頓公司合併到「通用電氣公司」後的影響,要比愛迪生的影響大。領導「通用電氣公司」的是以前在湯姆生—胡斯頓公司那裡工作過的查理·科芬。「通用電氣公司」的技術決策權集中在伊·湯姆生的學生小埃德文·賴斯的手裡。後來賴斯就接替了科芬的「通用電氣公司」的董事長職務。在「通用電氣公司」電照明部門活動中起主導作用的,暫時仍是愛迪生及其助手們。

  威斯汀豪斯公司活動的開始,是與喬治·威斯汀豪斯在1869年發明了空氣制動器一事相聯繫的,這種空氣制動器在鐵路上已被廣泛採用。最初,「威斯汀豪斯空氣制動器公司」只生產制動器。後來,這個公司開始生產鐵路信號裝置。在「開關和信號機聯合公司」獲得了一些專利特許證後,威斯汀豪斯在電氣信號裝置方面,以及其他的電氣裝置(發電機、白熾燈等)方面展開了工作。威斯汀豪斯是在美國應用交流電的奠基人,並獲得了歐洲單相變壓器的專利特許證。威斯汀豪斯公司的企業及其商業活動範圍在90年代大大地擴大了,該公司和「通用電氣公司」一起,在電氣工業和電力技術方面,佔有決定性的地位。這兩個公司的生產,占該行業總生產量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雖然其他各電氣工業公司在美國的力量比較薄弱,但其中有些公司的技術活動令人很感興趣。特別是「美國西門子—哈爾斯克公司」和「斯坦利電氣製造公司」。

  通用電氣公司和威斯汀豪斯之間的專利糾紛,在90年代的前五年中一直持續著。威斯汀豪斯擁有馬克沁、索耶—漫、法默、韋斯頓、特斯拉、斯坦利等人的專利特許證,更不用說還有喬治·威斯汀豪斯本人的專利特許證。通用電氣公司擁有愛迪生、湯姆生、布拉什、斯普拉格、範傑波列、佈雷德利等人的專利特許證。衝突雙方的基礎都很好。關於把這兩個大公司聯合起來的談判沒有獲得成功,但簽訂了關於共同利用某些專利特許證和相互尊重某些種類產品的專利特許證持有者的協定。就白熾燈的生產達成了專門的協議,而這個協議使這個工業部門局部地具有辛迪加性質。把那些進行大規模生產白熾燈的人組織起來,成立了「白熾燈製造者協會」。

  愛迪生企業在電氣燈泡生產中仍處於領導地位:通用電氣公司生產了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各種燈泡,威斯汀豪斯公司生產了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二的燈泡,其餘的都由美國的其他20家燈泡廠生產。因此,我們看到,愛迪生在白熾燈和電照明系統方面的研究工作,成了美國電工技術的整個發展的中心。在愛迪生的成就及其活動的開展的影響下,其他公司的工作也積極開展起來了。雖然自建立「通用電氣公司」以來,愛迪生對電氣工業的進一步發展的影響明顯減少了,但即使是在20世紀初,他在電燈泡生產中也還是繼續起著主導作用的。

  四

  19世紀最後10年,是以電氣工業獲得巨大進步為標誌的。通用電氣公司的建立,有助於改進技術進一步發展的條件。以前的發明方法應當改變。電工技術沿著各種不同的方向向前發展,工業面臨的任務就更複雜更寬廣了。在這些條件下,只能用創建強有力的實驗基礎地和大大加強理論研究的方法才能保證進步。這些研究常常與生產和工藝沒有直接的聯繫,但卻為生產創造了新的方式方法和手段。關於建立通用電氣公司的研究中心的問題提到了日程上來,而愛迪生以其在門羅園和西奧倫治的實驗室的經驗,以及伊·湯姆生及其助手們的經驗也給予了應有的注意。首先要確定的是,應由誰來組織科研中心並開展其工作。在這方面,通用電氣公司的條件最好。

  當時在該公司工作的專家有伊·湯姆生、小埃德文·賴斯(他倆都是出色的工程師和電工技術科學家)、查理·普羅蒂尤斯·施泰因梅茨(他是一位數學分析行家、卓越的電工技術的理論家,他被人們譽之為「新思想的噴泉」,他由於就俄羅斯國家電氣化委員會的計劃與弗·伊·列寧通信而在我們這裡享有盛名)、威廉·埃米特(他是一位很有經驗和氣魄的電工學家)、愛德華·休列特(他是高壓設備方面的專家)和其他一些人。通用電氣公司由於吸收了著名的工藝專家參加,生產技術大有起色。但尤為重要的是它感覺到了加強科研工作的必要性:如果生產以認真的研究成果作為其基礎的話,那麼生產就會特別迅速進步和發展。沒有新的科學資料和理論總結,生產就會停滯不前。工業研究當時已不新穎,愛迪生以及湯姆生都組織和進行了工業研究。

  愛迪生在尋找改進生產新方法方面進行研究。湯姆生的主要任務是直接參加監督生產。現在提出了新任務:建立強大的科研中心,這個科研中心基本上從事的不是發明,而是科學試驗和理論總結。1990年這個中心的建築工程竣工了。它是由馬薩諸塞理工學院的威利斯·爾·惠特尼教授主持的,惠特尼教授擔任通用電氣公司的研究實驗室主任一直到1932年。我們不來詳細研究和評價通用電氣公司這個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我們只扼要地指出,許多年來作為愛迪生在白熾燈的創造和形成時期研究工作直接繼續的光源方面的研究工作是怎樣在這個科研機關中發展的。在愛迪生製造出白熾燈(1879年),到組織通用電氣公司科研實驗室這21年期間,愛迪生和其他的發明家成功地提高了燈泡的經濟性能(即一瓦特所產生的流明的效率)並延長了燈泡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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