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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野犛牛性兇猛,無法馴養。家犛牛與野犛牛交配所生小牛也野性十足。畜牧工作者們取野犛牛體格魁偉、適應性強的特點,數年前曾委託雙湖活捉了(!)兩頭公野牛,拿大敞篷車千里迢迢送到了當雄。也許野性的生命力更強健,遺傳時排斥了馴化性,畜牧工作者們的理想似乎未能實現。即使家犛牛一旦混跡於野牛群,一年之後竟比野牛還野。那些家犛牛體格雖小得多,但由於對人類敏感,常常被野牛群擁戴為頭牛,當了內奸。據說一九七二年一場雪災,許多家牛投奔了野牛群,到現在人們還常能發現它們的行跡。前年那場雪災,多瑪的巴木隆附近有個鄉出走了二十多隻羊子,現在已變成野羊了。荒野的召喚很誘人,深藏的野性被喚醒了,千餘年馴化成果毀於一旦。

  盤羊被牧人稱作「大頭羊」。盤羊角是最美的工藝品。雄渾的質樸的造型美,粗壯地彎成兩個圓圈。可以作為現代人的圖騰。聽說它的悲劇也在這裡:角盤得太大,超過了嘴巴,吃不上草,就餓死了。

  我覺得大頭羊很可憐。我希望這個悲劇只是人們的想當然。我認為生存至今的萬千物種的任何形狀姿態都應是合理的。把大頭羊的不幸說與人聽,同時把情緒也一併輸出,聽者無不啼噓感歎。聽說大頭羊群體紀律也很強。一群盤羊在吃草,派一隻在山頭守衛瞭望。到了規定時間,另一隻上去把前一隻替換下來。不過所有盤羊都有看遠不看近的通病。狡猾的獵人發現了這一點,等放哨的盤羊蹦蹦噠噠跑到另一邊巡邏時,獵人就潛藏在這座山頭附近;等放哨的盤羊跑回來傻氣十足地高瞻遠矚時,就死于獵人槍口了。

  每天每天,見到最多的野物就是羚羊了。羚羊一對秀挺的角足有兩尺長,牧人叫它「長角羚」。除了角,羚羊似乎再沒有誘人之處了。羚羊是草原上的流浪者,沒有固定的家,不能臥著睡覺,從來只是站著休息一會兒。羚羊善奔跑,腳步疾促。當地人解釋說,羚羊皮毛內有蟲,冬天化為油脂,春天作蟲形活動。你看羚羊在奔跑,是因為奇癢難忍。後來我在剝下的羚羊皮內,果然發現了密密麻麻的寄生物,指肚大小,扁平狀,很像蛹。叫人發怵。

  羚羊國度有嚴密的組織。牧人形容說:天上的大雁,地上的羚羊。它們嚴格遵照這個王國的生物鐘,毫釐不爽。草原上有許多細細長長的小路,便是羚羊路。羚羊每年有兩次往返遷徙,一次是初夏的產羔季節,一次是深秋的交配季節。都有固定地址,千年不變。

  每年藏曆四月間,母羚即將奔赴遙遠的產羔地,而它們前一年產的小羚羊必須與母親分開,留在原草場公羚身邊。有些小羚羊不情願,公羚們便出面干涉,用長角把小羚羊抵開。有些實在不懂事又不聽話的小公羚就被餓死了。然後由少量公羚護送大批母羚,跋山涉水趕往傳統的接羔育幼草場。

  整個育羔期間,公羚在草場四周嚴密警戒,保護母羚與幼子,使狼不敢接近。公羚兩隻長角像兩把鋒利的刺刀,前後左右四面出擊,狼不是對手。由於羚羊產羔地在無人區深處,獵人很少能到達,所以相對安全,所以很少有人親眼見到成千上萬只母羚在一片草野上同時產羔的壯觀景象。只聽說遍地血光和胎盤。此時正是大雁北飛季節,與羚羊年年彙聚同一地區。天上地面,兩類生靈配合默契:大雁吃羚羊的胎盤,羊羔吃大雁的糞便。雙湖境內的羚羊產羔地已知有兩個,一在絨馬以北的色務崗根與藏斯崗根兩座雪山之間的草壩上,另一個在色哇區境內的紮加藏布江以北。

  到了返回家園的時候,公羚們又擔當騎士角色,當頭羊,當後衛,在側翼守護。簇擁著數千隻母羚、幼羚的隊伍,浩浩蕩蕩凱旋。每逢過河,總有公羚先行探路,選擇水淺處,並在水中排成一列,輔助小羚羊過河。有的幼羚不慎失足,公羚便用長角輕輕托起,送到岸上。

  藏曆九月底十月初,是一年一度的交配季節,羚羊們彙聚荒無人煙的荒漠、半荒漠地區。出於防止種群退化的本能,公羚們之間要展開競爭角逐,殘酷廝殺。在安多縣境內,格拉丹冬以北的荒漠大壩——「足措塘」(羚羊彙聚的原野),我看到了交配場地上數以萬計的羚羊群。平坦的大壩漫無涯際,羚羊的陣容漫無涯際,生平第一次撞見如此壯觀的場面,被強烈地震撼了!

  安多縣多瑪區嘎爾曲鄉嘎倉地方,有個羚羊必經之路。成千上萬只羚羊年年路過此地。不論遭到獵人多少次伏擊,失掉過多少同伴,仍然千百年來一成不變地在這條路上走著、走著。不返顧,不停留。當災難的槍聲一響,陣容大亂,瘋跑一陣後,又自動組織好隊列,從容前進。

  鑒於大頭羊、羚羊們在槍口下的遭遇,我對獵人職業有了看法。尤其一位在我看來很了不起的人,有一次一槍撂倒了一隻懷胎母羚羊,他把那羊的肚子剖開,把即將娩出的幼羚掏了出來,雙手塗滿粘稠的熱血,一點兒都不動感情。由此我得出結論:所有獵人的膽略都是可敬佩的,所有獵人的心地都是不可愛的。

  當然,我很虛偽,因為我隨後不久便吃了那母羚的肉。

  雙湖大漢阿布,有一次曾路遇從接羔地踏上返程的大約四千多隻的羚羊群。還隔得很遠,就見半天裡煙塵滾滾,喧囂如沉雷轟轟卷來。阿布還看過一對公野牛抵架。百無聊賴的野牛們用打架消磨時間,人所見到戰鬥時間最長的達四十多個小時。打累了,口渴了,就一起去河邊飲了水再回來繼續。那一次阿布一槍撂倒了一個,另一個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往這邊瞧一瞧,往那邊看一看,不知道該怎樣辦才好。還有一次阿布開著「東風」與一頭野牛對峙,那牛自恃悍猛異常,一個俯衝,碩大的頭角牴車底——要是小車一挑就翻,解放卡車也抵擋不住,大「東風」還可以——猛一掀沒有翻,牛身子就搖晃了起來,阿布認為那牛用力過猛,肯定得了腦震盪。事後阿布特意量了一下,那野牛的一步正好是自己的九步。

  阿布在雙湖十年,據說他打死過近二十頭野犛牛,十多隻大黑熊,野羊子不計其數。當然那是前些年尚未頒佈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時候。該保護法一經頒佈,阿布帶頭放下屠刀。聽說要將他打犛牛的事寫進書裡,他表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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