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中共往事鉤沉·浪底真金 | 上頁 下頁
五一


  劉少奇指出,爭得工人直接的利益,增加工資,減少工時,並不是工人運動的最終目的,而是「使大家認識階級的利害而結合團體的一種手段」。他認為,這種經濟鬥爭,從工人將來的全部的利益看來是很小的,但是,我們必須從這種利益很小的運動做起,使工人從切身利益中看見利害,「劃清資本家與工人之界限,使工人階級自覺的團結起來」。

  劉少奇強調,工人不能為部分的暫時的利益而妨害長久的整個階級的利益。在一定的條件下,經濟要求應有最高限度,不要以為要求越高越好,更不能因為工人俱樂部是「青天衙門」,就不顧一切地「事事冒險直沖」,「盲目的奮鬥」。劉少奇指出,除保障工人利益外,「提倡工人自治,促進實業進步,在工作上服從職員責任範圍內之正當指揮,都是俱樂部的主要任務」。當時首要的一條,就是要遵守協議,保證礦區產量,消除資本家製造事端的藉口。

  1923年夏,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邀集各處總代表與礦局礦師、總管段長等召開聯席會議,共商整頓礦局生產的辦法,劉少奇在會上依據調查得來的材料指出:煤礦出產減少的原因,第一為缺桶;第二為工頭職員在工作上太不負責;第三為一部分工人見工頭職員完全不負責,不服指揮。他要求礦局採取補救辦法,如添制新桶,趕修爛桶,嚴令各工頭職員在工作上切實負責。同時,要求俱樂部教育工人在工作上服從工頭職員在其責任範圍內的正當指揮。1924年6月和11月,劉少奇又先後寫了《救護漢冶萍公司》和《整頓萍礦意見書》,提出了改善經營管理、增加生產的建議,這是後話。聯席會議後,安源煤礦的生產很快恢復到正常水平,產量逐步上升。

  劉少奇以正確的策略武裝工人,使剛剛興起的安源工人運動有了明確的指導思想。1922年9月的大罷工勝利後,安源工人不但沒有被資本家奪走其已爭得的利益,而且還取得不少新的勝利。

  大罷工勝利不久,1922年12月23日下午,劉少奇即與窿內主任余江濤去找礦長李壽銓(鏡澄)交涉,談工人要求加發半月工資的事情。因為大罷工時勞資雙方達成的13項協議中有「每年12月須加發工資半月,候呈准主管機關後實行」一條,這時工人即向礦局要求發給年終夾薪。12月25日,礦長約見劉少奇等說:「礦局經濟困難,難於照發」。並要劉少奇勸導工人「勿再要求」。後幾經交涉,路礦當局尚不能圓滿答覆。且11、12月的工資亦以經濟困難為由拖著不發。工人俱樂部堅持文明交涉,提出月餉可待下月再發,先發年終夾薪,礦局亦不承認。於是,工人群眾十分氣憤,以致要以怠工相對抗。至1923年1月中旬,礦局同意先髮夾薪的一半,其餘一半夾薪待後緩發;上年11、12月份工資移至下月初發。

  索餉鬥爭取得了勝利。

  1923年6月,路礦當局私自給少數親近的工人增加工資,引起多數工人的不滿。工人俱樂部認為這樣做不合理,於是提出「要增一起增」的要求。路礦當局以經濟困難為理由,不同意普遍增資。從6月11日起,劉少奇多次代表工人俱樂部找礦長李壽銓磋商。7月11日,他與礦局代表簽訂了協議條件。具體內容是:

  一、凡薪資每日在1元以上之工人,上年罷工時未增工資者,照原薪增加5%。

  二、礦局每月津貼工人俱樂部經費1000元(原有200之津貼在內)。從1923年7月起付給。

  三、礦局以後增加工人工資,須通知俱樂部。

  四、礦局對於學徒,每年須考查其成績一次。

  五、俱樂部對於礦局出產應竭力維持,照現人數,每日平均出產額達到2300噸以上之數目。

  六、礦局所訂工人通(遵)守規則,無論何處工人,皆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犯,照該規則辦理。

  七、以後工人如有事項,應由俱樂部主任團與礦局

  接洽,不得動輒聚眾喧擾要挾,並不得動輒罷工妨礙工作,有此項情形,應由俱樂部負責。

  1924年7月以後,礦局又施出拖欠工資的老辦法來困迫工人。到當年年終,礦局不僅拖欠工人11、12月份的工資不發,且要取消年終夾薪。1925年1月7日,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發《快郵代電》,申明要「向礦局索取夾餉,給清積欠工資,非達到目的不止」。

  1925年1月15日,劉少奇領導安源工人舉行第二次大罷工。

  在罷工之前,路礦工人俱樂部先禮後兵,向礦局提出要求:(一)當欠餉未發清時,萍礦運往漢冶及輪駁的焦煤一概停運,若售賣以發工餉者,則照常運駛;(二)當欠餉未發清時,須多煤售賣以發工餉,餉未清時或以後工餉無著時,得將此辦法延長,賣煤之經濟,並須公開;(三)欠餉每月2分5之息,須1月15日算起。礦局對工人的要求不加理睬。1月15日,根據工人俱樂部的命令,安源工人舉行罷工,拒絕運焦煤。

  罷工兩天后,資本家被工人包圍,只得請求與工人代表談判。於是劉少奇代表工人俱樂部與礦局代表進行了談判,使礦局答應在兩星期內發清欠餉,照發年終夾薪。安源工人的鬥爭又一次取得了勝利。

  §工人階級最奮發的戰士

  1925年春,劉少奇作為漢冶萍總工會的代表前往廣州,參加籌備召開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的工作。

  5月1日至7日,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舉行。劉少奇是大會主席團成員之一,在會上作《關於工人階級與政治問題議案》的報告。大會通過了工人階級與政治鬥爭、經濟鬥爭、組織問題、工農聯合等30多個決議案。這些議案多是劉少奇起草的。大會決定成立中華全國總工會(簡稱全總),選舉林偉民為全總執行委員會委員長,劉少奇、鄧培、鄭繹生為副委員長。

  會後不久,劉少奇受全總的委派,到上海籌建全總上海辦事處。

  就在這個時候,上海發生了震驚中外的五卅慘案。

  1925年5月15日,日本資本家鎮壓上海工人罷工,槍殺了上海日商內外棉七廠工人、共產黨員顧正紅。這是五卅運動的導火線。1939年5月,劉少奇在延安工人學校做以《中國職工管理簡史》為題的講演時,回顧了這個事件發生後的情形。他說:

  「那時,我們用一切方法去動員群眾,拿被打傷者的血衣及被打死的工人照片,到學校去做鼓動工作,結果各學校、工廠都決定,五月卅日這一天動員群眾上街,召集群眾開會,號召上海市各界起來援助工人。學生的一支宣傳隊走到南京路,英國巡捕施行逮捕,結果大家包圍巡捕房,迎捕房下令開槍,打死了許多中國人。當時我們提出的口號是要求工人罷工自由,要為顧正紅伸冤,反對交易所等,這便是南京路的五卅慘案。」

  五卅慘案發生後,青島、漢口、九江等地又相繼發生帝國主義軍隊屠殺中國民眾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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