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實·歷史紀錄 > 越戰前後目擊記 | 上頁 下頁


  法國人戴拉·比沙勒在《中圻和北圻的現狀》一書中描述了「象踩」的情況:

  「當監刑的官員當眾宣讀了那名將受刑婦女的『罪狀』之後,人們抬起一塊蓋在地上的木板,露出一個剛好使一個人能夠坐下來的深坑,把眼蒙白布、雙手反綁的『淫婦』帶來放進坑裡,然後由司象牽過一頭經過專門訓練的大象往坑裡踩下,直到『淫婦』粉身碎骨為止。」

  由於國勢的衰竭,中國人在十九世紀中期以後對越南的統治只限於令其承認隸屬的地位而已。這時候,來自歐洲的法蘭西共和國的軍隊踏上了這塊青竹遍地的土地。在從此以後的八十多年中,越南成為高傲的、把越南人、尤其是越南婦女視為動物的法國人的樂園。

  富爾在《百多祿傳記》中說:「如果當時法國人是真心幫助百多祿(即越南)的話,那麼在十八世紀末葉,我們就可以在越南已經建立了保護制度,而不必在以後使用戰爭了。」

  法國人發現,越南是個資源豐富、人口稠密的農業國,有著足夠的良好條件成為一個為法國提供原料和廉價勞動力、並為之傾銷商品的地方。那些失去土地的農民、破產的手工業者、生活無落的城市貧民,不得不把自己最後的財產——勞動力出賣給法國人,而形成一支新的雇傭勞動者隊伍。而在這個新的勞動階層之中,越南婦女的人數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1913年巴黎出版的《安南人民》一書中說:「安南婦女非常有才華,她們從來不拒絕做任何困難的工作。」

  越南婦女的勞動效率的確很高,能夠很快掌握許多熟練工種。當時的法國人也認為:「對於各種精密、複雜的機器,安南婦女和兒童都操縱得出人意外地好。」然而,儘管婦女從事同男子一樣的工作,得到的工資卻遠遠低於男子。

  之所以法國人被越南人深惡痛絕,其根本原因就在於:法國人從來沒有把越南人看作是與他們自己一樣的人類。這一點表現的最為典型的就是1937年在河內舉行由法國總督戴薩爾主持的「研究工人計日工資專題會議」的「標準化分配額」。會議認為:「一般安南工人每日生活費只需二十五分,其中,大米八分、鹽四分、蔬菜四分、房租三分、藥費三分、衣服六分、納稅一分。」從這裡,不難看出法國人對越南人所持的態度。

  北圻棉紗公司經理杜布列說:「要挑選一百條狗是不容易的。至於苦力,我只要伸出一根手指頭,就立刻有成千個跟你們同種的苦力代替你們。」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法國人對越南婦女不僅從經濟上表現出來,而更多的是表現在對他們精神和肉體的欺淩方面。北越領袖胡志明寫到:「無論在什麼地方,婦女們都不能免受侵略者的暴虐行為:在街上、在家裡、在集市上或農村裡,她們到處都碰到統治老爺、軍官、軍警、海關人員和車站職員們的殘暴行為。」

  我有幸在布魯科利圖書館看到一本H·L·詹姆斯著的《在安南國土上》一書,從而有可能對法國人在這塊土地上的行徑與美國人後來支持的那個政府作一番比較,因為詹姆斯在他的書中較為詳細地記述了當時法國人在越南的一些情況。

  1.南定紡織廠

  南定紡織廠是北圻(北越)最大的紡織廠之一,建於1900年,那裡正式的工作時間是每天十五小時。由於過長的勞動時間和連續的勞動強度,女工們疲憊不堪,經常發生被機器碾過致死或者軋斷手臂的事故。在法國人看來,那些女工根本不需要什麼勞動保護和福利享受。她們在忍受所有的苦難中,最難以忍受的是女性特殊的苦難:處罰、毆打、調戲和姦污。每當聽到法國工頭特利肅先生的名字,她們就會感到一陣毛骨悚然。

  1931年,新聞記者羅布報導過特利肅先生的暴戾行徑。

  「南定紡織廠大約一千名女工中,有個名叫貝氏娃的十七歲的女工,她每天工作十個小時。一天,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廠方丟失了一個紗團,約五、六百克,偷者是十五歲的女工海。

  「為了不受處罰,女工們都提前十五分鐘來到廠裡。這是避免因遲到一分鐘而被扣掉二、三分錢的最好的辦法。人們看見海已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被綁在柱子上了,誰也不敢問,因為怕被懷疑是海的同夥。

  「突然,特利肅先生來了,人們四散跑開。為什麼要跑呢?誰也沒有說什麼,也沒有犯什麼錯誤,只是怕工頭懷疑自己同情海。跑得最快的是貝氏娃。工頭看見了,大聲喝道:『小丫頭,來!』

  「貝氏娃蹲下,瘦棱棱的雙手捂住臉,身材高大的特利肅先生走過來,用鞋尖猛踢貝氏娃的肚子。小姑娘倒在地上抽搐,不能動彈了。當特利肅先生發現她不省人事的時候,才叫來一輛人力車,問明貝氏娃的地址,讓人把她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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