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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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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有人通知了警察,因為在這一片混亂之中開來了一輛當地的警車。兩個村普看到眼前的情況時眼睛都瞪圓了。他們問了許多問題,其中一個不斷重複問我:「你在燒什麼?」放在運水果的貨車後面的鸚鵡查利開始模仿他。「讓那只該死的鳥住嘴,你也別笑了。」警官非常不高興地說。他說話的時候鸚鵡繼續叫道:「你在燒什麼,你在燒什麼?」 最後我平靜了一些,給他們看我手上的這片房產的鑰匙和所謂的租賃協議。我沒有犯法。光是燒燒髯火不是犯法行為,而且這時火也已經滅了。警察怒衝衝地走回警車,說他要和地方當局查對這座宅子的所有權問題。「我肯定會再見到你的。」他沖我晃著手指頭說道。 警察走了以後我開車離開了,聽任灰燼自己熄滅。我開著排氣管像坦克樣轟響著的貨車回到客店,叫醒了可憐的女孩子們。我們開始長途驅車返回到僅僅十四個小時前才離開的托特納姆的老鼠窩時,是淩晨四點。 回到公寓後我癱倒在地,睡著了。晚上醒來時我意識到我可能已經花掉、丟失或燒光了我所有的現金。在頭昏腦漲的情況下我決定要幹些更加瘋狂不怕死的絕事。監護權案子要在那個星期三審理,我感到十分擔心。儘管我們做了一切努力,還是可能會輸掉官司。如果真輸了,我要特莎風風光光地離開我。為了能好好地最後款待她一次,我吸食了更多的毒品,好有勇氣去偷更多的錢。 我們的公寓在我父親的舊裁縫店上面,這地方現在租給了一個賣高級首飾的印度珠寶商。他的店鋪裡有防盜系統,但是我知道自己能從走廊的內牆破牆而入,不會引響警鈴。半夜裡,當女孩子們在樓上安睡之際,我在吸毒後的幻覺中在牆上挖了個洞,很快進到了首飾店裡,偷了一大堆華麗的首飾,甚至都沒有考慮店主下星期一開門時會出現的問題。 星期日早上,兩個茫然的愛爾蘭姑娘和特莎陪我去到女人巷的露天市場,我們把偷來的首飾在那裡賣得了許多錢。我們每個人買了一套新衣服,廉灑漂亮地提著第三只名叫閃亮的鸚鵡,去到大東方飯店享受一頓豪華的香濱宴。我們為希望取得監護權官司的勝利而乾杯,就連侍者祝我們幸運時也喝了一杯酒。回到家裡以後,在我等待警察到來之際我們繼續喝著酒。 第二天一早帕特爾先生打開了店門。我聽見他的驚叫聲:「哎呀老天爺,牆上有個洞!」不久警察來到公寓對我們進行詢問。為了看起來好像有人從外面破門而入,我已經把街門砸開了。我們聲稱昨天晚上很晚回來的時候,發現有人盜劫,大家都非常吃驚,但是我們全都喝醉了,沒有能打電話報警。警官們並不完全相信我們的話,但是暫時離開了。這就夠了,監護權案子兩天后就要審理,我並不需要太長的時間。 星期三,在大法官法庭巷的高等法院裡,儘管我的前妻指控我嚴重犯罪、吸毒和大量其他事情,我還是得到了一個十一歲孩子的監護權。即使在法庭上,在漫長的審理過程中,我仍在不斷吞服更多的藥丸。我已接近精神錯亂,也沒有錢。更糟的是,我沒有前途,只有一個老鼠成災的家,但我還是贏了。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如果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個制度就有什麼地方在腐爛發臭。畢竟這是我女兒生命攸關的大事。 在這場有重大意義的案件結束後,我完全垮了,在床上一直躺了一個多星期,由瑪麗和格雷絲照顧特莎。 很快事情越來越糟。警察威脅說要指控我和兩個愛爾蘭姑娘,甚至可能包括我的女兒,犯了盜竊罪。為了保護女孩子們,我別無選擇,只能承認,說自己是在喝醉酒的情況下幹的。我被指控,但不久即交保釋放。瑪麗和格雷絲的父母十分擔心,幾天後把她們接回愛爾蘭去了。她們以進入我的生活時同樣迅速的速度離開了我的生活,兩個天真的姑娘不幸地陷入了一個痛君子的悲慘的蛛網中。 那個高級社工人員一向對許多事情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他打一開始就知道我從來沒有工作過。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現在正是他在幫助我申請社會保險金。我們一星期得到大約二十英鎊,在一開始領到補助金時特莎就負責掌管這筆錢。「我們要按定量來支配錢,」她自豪地說,「一半用來買食品,一半給你買頭痛藥。」這就是這個可愛的天真無邪的孩子眼中的我的安非他明藥丸!我們像這樣生活了幾個星期,特莎成了小學生兼媽媽,而吸毒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則一天比一天嚴重。然而特莎還是很高興,因為她的爸爸在家,我們的新小狗「包打聽」睡在她的床腳頭。 風暴總要來到的,而且也的確來到了。有一天當我和特莎從學校回到家裡時,我們發現叫斯威維的那只鸚鵡頭朝下栽在金魚缸裡。門馬上開了,布賴恩·克利福德走了進來。和他一起的是一個魁梧的男人,身高超過六英尺,還有個有一頭金黃色短髮和兩隻冷酷的眼睛的年紀稍大的女人。「這些事故其令人不快。」克利福德向死鸚鵡的方向點點頭說。 特莎伸出胳膊抱住我,開始哭了起來。那個大個子用槍指著我。這可真糟糕。只有我和寶貝女兒在家,這個危險的精神變態者又找上了我。對於小短腿來說,如果那天他氣不順,那麼你的老婆、孩子、爹媽都是他攻擊對象。我嚇得哆哆瞟咳地緊摟著特莎,準備著最壞的事情發生。雖然克利福德仍舊認為我欺騙了他,但是在當時這並不相干,因為我根本什麼也不記得了。小短腿只是代表了我過去生活中存在過的一位人物,除了最近在林福德裡那可怕的一夜之外,一切其他事情在我腦子裡都是十分模糊的。那兩個男人抓住了我,我只能眼巴巴地看著那金髮女人把特莎從公寓裡帶走。 我被捆了起來,但仍不住求他們把我女兒還給我。「我是個有病的吸毒成病的人,」我哭喊道,「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接受過電擊治療。」當另一個人搜查房間的時候,克利福德拿著一把切肉刀向我走來,尖聲叫道:「也許來點臉部手術會喚起你的記憶。」我感到冰冷的刀刃割破了我臉的一側,溫暖的血開始順著脖子流了下來。他把我推得後背須在牆上,我的雙手被捆在背後,只能看著血滴在T恤衫上。我閉上了眼睛,準備死去,這時另一個人回到房間裡來了。他很不耐煩,開始和克利福德爭吵了起來。「這一切依然是白費工夫。走吧。」他喊叫道。 「他有錢,我知道。」克利福德堅持說,一面開始踢我。我倒了下去,躺在地上忍受地皮靴的猛踢,我真希望多年前沒有留他一命。可是我不可能殺他或別的任何人,我從來都不是個暴徒,而只是一個可憐巴巴的德君子,滿腦袋的關於羅賓漢的幻想把我帶到了遠離他的好漢們的現實生活的情景之中。「你如果不說,我們就帶走你的孩子!』馳叫嚷道。聽到這話,那個大個子大發脾氣,開始喊道:「我才不願意被指控綁架呢!這個臭東西病得太厲害了,說不出東西來,咱們快走吧。」克利福德尖叫著說:「我總有一天會回來的!」他望我臉上辭了一日唾沫,跟著大個子離開了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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