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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腦子裡成天琢磨著玩具和其他能到手的東西,小心翼翼地保護著它們。當住在對門的埃裡克·謝潑德到我家來玩的時候,我就把他的玩具扔到我們家花園後面的公墓裡去,心裡想,你有一個和你一起踢足球的爸爸,你用不著這些玩具。我警告埃裡克,只要他敢去撿回玩具,死人就會抓住他。他回家去以後,我便翻過那堵大牆,把他的牛仔槍之類的玩具加到我的秘密收藏品之中。所有來我家玩的孩子都受到了同樣的對待。

  我記得有一次我用一隻玻璃杯捉住了蒼蠅,然後一個個把它們的翅膀燒掉,當它們無助地四處亂爬的時候,我得到了一種強烈的權力感。當家裡的貓生了小貓以後,我把小貓和貓媽媽分開並且藏了起來,心想如果我不能有媽媽,小貓為什麼該有媽媽?

  有一天,我在母親臥室裡翻一個抽屜時發現了一個面具,嚇了我一跳。這就是那個妖怪的臉。我把它剪成了碎片,扔到我們屋後公墓的死人那裡。妖怪和他的火把後來再也沒有來嚇唬過我。

  那以後不久,我在附近發現了一家廢棄的托兒所,裡面有幾個破溫室和一座木頭棚子。棚子裡面有張桌子和幾把椅子,門鎖著,鑰匙生了鏽。對我和我那由三個比我小的男孩組成的幫夥,這可是個絕好的司令部。我把他們三個人當作馴服的奴隸對待,以給我業已搖搖欲墜的自信心打氣。我們策劃童年那些胡作非為的舉動時,樣子就像(公正的威廉)故事裡的人物,臉上髒兮兮的,穿著灰色的短褲和針織套頭上衣。有一天,災難突然從天而降。我姐姐安妮特和她的兩個大朋友站在外面沖我們咯咯直笑。我簡直喪氣極了。霸道的傢伙又一次摧毀了我的世界。我氣極了,又不願讓她得到木棚子,便密謀報復。

  我用在廢棄的汽油罐裡找到的油在整個托兒所的場地裡放了一把火。火勢很快蔓延開來,我跑回家裡,從自己臥室窗子裡看著這場熊熊大火。當火舌躥上天空、人群聚集起來看救火隊用了好幾個小時救火的時候,我感到非常驕傲。第二天我在灰燼中行走時,發現了我那個消失了的帝國的那把生銹的鑰匙。好吧,現在誰也得不到那個木棚子了!我心滿意足地尋思著6那場大火標誌著我的一個終身習慣的開始:在每一次犯罪之後,「燒毀一切,埋葬灰燼」,以保證永遠隱瞞我的過去,只剩下上帝和我自己充當見證。

  我從來都不喜歡上學。課堂使我厭煩,我反抗紀律約束。我偷書,把它們拿回家藏在床底下,對自己說維奧萊特總有一天會回來讀這些書給我聽的。到十一歲我不得不參加強制性的小學畢業考試時為止,我每門課在班上總都是最末一名。小學畢業時的這場考試把學生分為接受普通中學教育和現代中學教育兩類。醫生和證券經紀人靠右站,工廠工人和體力勞動者靠左站。在只剩下六個月的時候,父親意識到我根本不可能通過這次考試,便突然開始行動起來。讓他這個猶太人的兒子去上後一種學校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他花錢雇了一個家庭教師,每晚給我上課,以保證我考好。在短短的六個月時間裡,我從老末到名列前茅,以優等成績通過了考試,達到了只收最高分學生的埃德蒙頓中學的錄取標準。

  我姐姐安妮特剛從這所學校畢業,她一直是女生的主席和曲棍球隊的隊長。自然啦,她考試成績簡直輝煌得該死,步她的後塵可是件很難的事。從一開始我就討厭那校服,特別是那頂藍黃色相間的帽子。同時,別的男生都穿長褲,可我還穿著短褲,這也使我感到和別人不一樣,非常不自然。我求父親給我買長褲,可是他堅持要我先把短褲穿壞了再說。

  開始的時候,我很為自己小學畢業的考試成績感到驕傲,但是很快就回復到了慣常的全班最末的位置。在全校六百個學生中只有兩個猶太人。一個小男孩,有著一個一看就知道他是猶太人的名字——利維,和一隻上帝所提供過的最大的鼻子。另一個就是我。我是在猶太教堂裡認識利維的,但在學校裡我像躲避瘟疫般躲著他。起初,沒有人知道我是猶太人,我也希望能保持這種狀況。因為在埃德蒙頓郡反猶情緒很是猖獗,從有關取笑猶太人的玩笑中就能感覺得到。那裡的孩子和希特勒之間的推一區別就是他們沒有真動手企圖用毒氣殺死我。每次父親經站自我因為猶太教的假日而請假的時候,我都假造家長說我生病的假條來掩蓋實情。

  但是有一天,不可避免的事終於發生了。他們發現了這事,老師在全班面前問了我最怕的問題:「你是猶太人嗎?」「不,其實不真是,」我答道,「只是有那麼點兒意思。」從同班同學的反應來看,你准會以為我得了麻風病。那天的遊戲時間裡,我感到像個被拋棄的人,從來沒有這麼孤立過。別的孩子全都在談論我。現在我成了他們一向拿來開玩笑的卑鄙的猶太小孩中的一個。因為誰也不願意挨著猶太人坐。我被獨自放在了前排。

  我推一擅長的是長跑。我幻想打破羅傑·班尼斯特一九五四年所創的一英里四分鐘的記錄。大多數的遊戲時間我都在練習,這樣就可以省得和別的孩子在一起,被他們取笑。我從跑道直接跑到教室,氣喘吁吁地去上課,老師們氣得要命。

  我在家庭中得不到任何感情上的支持。八歲的雙胞胎弟弟僅僅代表了兩個拖著鼻涕的討厭鬼,而十八歲的安妮特總和成年的男朋友出去。這時我已經快十三歲了,覺得一天比一天迷們,直到出現了一個奇跡。我在希伯來主日學校遇見了雷蒙德,一個比我大九個月的猶太男孩。對我來說,雷變得十分珍貴。他塊頭比我大,各方面都比我成熟。每天放學以後,我們騎著自行車到公園去,或者到當地新開的有自動電唱機的咖啡廳去。香自己有電唱機,我們常常聽他的密紋唱片,其中一張是一個美國青年歌手唱的《你只不過是一隻獵狗》。埃爾維斯已經在英國出了名,標誌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

  我立刻就對埃爾維斯著了迷,他和蓋伊·米切爾及其他那些我爸爸媽媽喜歡的、哼唱傷感歌曲的平淡無味的歌手完全不同。有趣的是,雷蒙德和埃爾維斯幾乎融合成了一個人。他們兩個我都敬慕。我們每月一次去猶太青年俱樂部的時候,雷像埃爾維斯那樣梳個大背頭。我們與穿著裙子、塗著髮膠的姑娘和著比爾·海利唱的(搖滾個晝夜不停)跳舞。在看到雷穿上他的最新全套行頭,藍色羊皮鞋、緊身長褲的一個星期以後,我也穿著同樣的褲子出現了。他是個搖擺舞的超級好手,從來不缺姑娘,並且用自己極賦扭力的微笑迷住了她們大家。作為他心甘情願的副手,我學得極快,不久便與他並駕齊驅了。

  雷開始每個星期六都和一個女孩子約會,並且開始吹噓他的收穫。他們第一次約會後,他告訴我他怎樣把手放在她的察頭衫上摸了她的奶頭。第二個星期他的手到了她胸罩裡面。第三個星期他的手往下到了她的褲衩,到了第四個星期她把他的那傢伙拿了出來——我急不可耐地等著所第五個星期的消息。在性的方面我是大大地落在他的後激。我甚至都還沒有吻過女孩子,就更別說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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